三鹿怪事:杀人的放了 卖刀的死刑
(2009-01-23 23: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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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司法黑暗杂谈 |
中新网石家庄1月22日电 22日下午二时,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案件开始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的高俊杰等4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今日在石家庄中院作出一审判决:高俊杰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薛建忠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彦军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肖玉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中新网石家庄1月23日电:“三鹿”董事长田文华一审被判无期徒刑;耿金平、张玉军被判死刑。
对此消息,我周围的新闻圈子纷纷质疑:
石家庄政府的责任呢?!既然田文华在2008年8月2日就向石家庄市政府作过汇报,而石家庄市政府未采取积极措施,并向卫生部食品安全局隐瞒事实,致使有毒奶粉进一步在中国市场流通,石家庄市政府应该有共谋嫌疑,至少是渎职!
三聚氰胺不过是工业原料,生产、销售工业原料既然要判死刑,共谋的没事,投毒的轻判,天何言哉!
向原奶中添加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并销售给三鹿集团的耿金平等2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田文华、王玉良、杭志奇、吴聚生等4名原三鹿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奇了,怪了!前边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后边怎么突然就变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了?“伪劣产品”是否可以轻判?大有奥妙啊。
应该枪毙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首脑……现在每个省,每个地级市,每个县,下到每个区都有这样一个部门,加起来,国内是有几十万人吃这行饭的,对众多的有毒食品,他们给出的永远是“合格”和“安全”,养这么多的白痴,还不如多养几头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