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佐军、田惠敏:多措并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2023-07-23 14:35:31)分类: 改革 |
《与改革同行》系列719
(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23日)
关键词:民营经济;城中村改造;医保基金;家居消费;耕地保护;社会保险
2023年7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正式公布,提出八方面31条举措,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进行了新的重大部署。文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维护民营企业的权利,都作了明确规定,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政策文件,对于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意义重大。本周,中央财经委员会研究加强耕地保护和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等问题。21个超大特大城市有望提速“城中村改造”。12部门印发文件促进家居消费。
一、法规政策
国家医保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方案》,意味着今年全国范围内的医保基金飞检工作全面启动。(2023年7月17日)
商务部等12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家居消费的若干措施》。(2023年7月18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印发。(2023年7月19日)
中央财经委员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动盐碱地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2023年7月20日)
住建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2023年7月20日)
雄安新区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十八条措施》,明确加大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扩岗政策支持,深入开展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需求,支持其创办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从事创意经济、个性化定制化文化业态等特色经营。(2023年7月20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草案)》。(2023年7月21日)
多部门: 21个超大特大城市有望提速“城中村改造”
2023年7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要坚持城市人民政府负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实施,科学编制改造规划计划,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高效综合利用土地资源,统筹处理各方面利益诉求,并把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结合好。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对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支持,积极创新改造模式,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努力发展各种新业态,实现可持续运营。
之所以此次国常会强调是“超大、特大城市”,是因为其他城市可能不是人口净流入城市,而城中村改造投入的资金体量又比较大,不太容易推广。
今年以来,中央高级别会议已多次提及城中村改造问题。今年4月28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有7个超大城市和 14 个特大城市。截至7月上旬,今年已有广州、深圳、杭州、青岛等城市相继发布了城中村改造的细则要求或支持性政策。城中村改造,一方面是修复内需和消费潜力的必然选择;另一方面也是引导和释放内需的必然选择。对于房地产来说,城中村改造能够构建先租后买的消费新格局新模式,也能够逐步让新市民年轻人外来人口升级自己的住房消费,从而为商品房市场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城中村改造由于资金投入大、盈利空间有限,过去多以功能性国有企业为主,未来通过创新专项金融产品、实施更大的税收优惠、允许更大的规划调整等,可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介入,加快城中村改造的步伐。
从过去城中村改造的经验来看,政府主导的改造模式具有较大的优势,有助于城中村改造符合城市更新的整体规划。其中关键是形成一个政府主导的多方沟通协调机制,政府层面要积极打通现有政策的掣肘,为城中村改造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
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2023年7月20日)
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2023年7月20日)
二、重大事件
首届国际基础科学大会在京开幕。会议主题为“聚焦基础科学,引领人类未来”,将重点围绕数学、理论物理、理论计算机与信息科学三大基础科学领域展开学术研讨和交流。(2023年7月16日)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2023年7月18日)
江西多措并举支持重点群体创业。江西省将深入实施创业培训计划,鼓励各地根据不同重点群体、创业需求差异及各领域特点,开设紧贴本地实际的特色课程;实施新生代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开展退役军人退役前技能储备培训,加强退役后职业技能培训;结合残疾人培训意愿和当地产业特点,提高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乡村能人培训力度和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挖掘培育一批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2023年7月19日)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研究加强耕地保护和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等问题。会议强调,要压实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决不突破。要全力提升耕地质量,真正把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现代化良田。要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将各类对耕地的占用统一纳入占补平衡管理,坚持“以补定占”,健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2023年7月20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31家省级监管局和5家计划单列市监管局、306家地市监管分局统一挂牌,标志着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迈出重要步伐,取得阶段性成效。(2023年7月20日)
我国研制的电磁弹射微重力实验装置启动试运行。(2023年7月20日)
浙江宣布全省(杭州市区除外)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根据浙江省政府官网公布的《浙江省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2023年7月22日起全省(杭州市区除外)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同时进一步放开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2023-7-21)
人社部: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招募3.4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总体招募工作争取在8月底前完成。各地招募计划进一步向脱贫地区、民族边疆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地区倾斜,为基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三支一扶”计划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等10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自2006年实施以来,已累计选派51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服务等,对促进基层事业发展、优化基层人才结构等发挥了积极作用。(2023-7-22)
三、精彩观点
金贤东(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将抓紧制定出台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政策,围绕稳定大宗消费、促进汽车消费和电子产品消费、拓展农村消费、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出台一批务实管用的政策举措并推动尽快落地见效。将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关于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的政策文件,健全标准质量管理体系。(2023-7-18)
人社部:将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努力完成就业目标任务,努力确保就业大局稳定;加力落实好优化调整的稳就业政策,持续推行“直补快办”模式,加力释放政策红利,加快制定高质量充分就业意见,加大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支持力度。(2023-7-20)
农业农村部:要精细抓好年度重点改革任务,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推动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半篇文章,稳妥探索解决承包地细碎化的有效机制,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试点等。(2023-7-20)
国家发改委:支持香港进一步发挥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航空枢纽作用,推进“一带一路”基础设施“硬联通”;支持香港进一步发挥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贸易中心作用,助力“一带一路”规则标准“软联通”。(2023年7月21日)
戴相龙(人民银行原行长):八方面推动建设中国式现代化金融体制:一是建立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二是建立现代金融企业服务体系;三是积极发展资本市场;四是有序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五是把上海建成全球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金融中心;六是建立现代金融监管体系;七是提高金融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八是提高我国在国际金融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2023-7-21)
李佐军(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所长、研究员)、赵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研究室主任、研究员):促进超大城市城乡融合发展的实现路径:一要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组织制度建设;二要积极开展城乡融合发展试验;三要完善城乡融合发展规划;四要大力推进城乡科技产业融合创新;五要不断深化郊区乡村综合改革。(2023-7-21)
龚正(上海市市长):要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持续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基础研究布局,增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更好地服务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2023-7-21)
陈雨露(南开大学校长):实现人民币国际化需构建三大条件:一是要基本完成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中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二是我国金融市场的深化和人民币国际化的基础设施建设要取得长足进步;三是中国金融体系的制度性开放与风险控制体系之间要实现高阶平衡。(2023-7-22)
江小涓(中国工业经济学会会长):大型数字企业是数字前沿技术的重要创新力量。数字时代企业走向创新前沿,专业研发机构的重要性下降,需要增强企业在科技创新治理中的地位和话语权。建议明确大型平台是数字科技企业的定位,将大型数字企业纳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围。(2023-7-22)
厉克奥博(清华大学中国经济思想与实践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三举措”释放人力资源潜能:一是建立弹性退休制度,激发高龄人群的健康红利。二是积极推进教育改革。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投入,提升全民健康水平。(2023-7-22)
李金生(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江苏人才发展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加快建设人才发展现代化,一是思想领航是根本遵循,始终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二是系统集成是有效路径,推进人才队伍现代化。三是体制机制是重要保障,加快人才治理现代化。四是灵活放权是核心引擎,推动人才效能现代化。(2023-7-22)
四、最新进展
据民政部,截至2022年底,全国社区社会组织超过175万家。(2023-7-16)
据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2023年6月,中国运输生产指数为183.3点,同比增长20.1%,我国运输生产延续恢复发展态势。分结构看,货运指数为205.2点,同比增长5.2%;客运指数为143.4点,同比增长92.6%。(2023-7-19)
2023年上半年,各地发行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券21721亿元,累计支持专项债券项目近2万个。其中,用于市政建设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7275亿元、交通基础设施4211亿元、社会事业3588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3267亿元;各地用作项目资本金约2000亿元。(2023-7-19)
据财政部,2023年专项债额度已下达3.7万亿,这意味着后续还有1000亿额度待下达,而从近年惯例看,这部分额度可能是预留中小银行专项债的额度。下一步将指导地方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节奏。截至7月19日,23个地方三季度计划发行地方债1.86万亿,其中新增专项债0.9万亿。(2023-7-19)
据商业部,2023年上半年,新设外商投资企业2.4万家,增长35.7%;实际使用外资7036.5亿元,下降2.7%。此外,上半年,我国企业承接服务外包合同额10917亿元,执行额740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6%和14.7%。(2023-7-20)
据人社部,2023年1-6月城镇新增就业67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57%。(2023-7-20)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截至2023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为31930亿美元,较2022年末增加653亿美元。(2023-7-20)
人社部:2023年上半年新招收博士后1.4万余人。实施了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等项目,加快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2023-7-21)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已开通83项全国性统一服务。近年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推行数字化转型改革,推进就业、社保等领域大数据普及应用,截至2023年6月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已开通83项全国性统一服务,累计访问量超过50.5亿人次。(2023-7-21)
五、热点述评
【多措并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023年7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提出八方面31条举措,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进行了新的重大部署。文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维护民营企业的权利,都作了明确规定。
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2012年至2021年,在税收上,民企占比从48%提升至59.6%;在就业上,规上私营工业企业吸纳就业占比从32.1%提高到48.3%;在数量上,民企数量占比从79.4%增长到93.3%。此外,在外贸上,民企从2019年起成为第一大外贸主体,2022年占比达50.9%。
但一个时期以来,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发生了一些变化,不少民营企业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如,当前民营企业预期偏弱、信心不足尤为突出;民营企业资金短缺,特别是应收账款拖欠问题较为严重。当前我国在各级政府、事业单位和国企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治理机制仍存在对账款拖欠治理不足、现有法规对拖欠行为的监管效力不足、执法机构能力不足的“三个不足”现象。
针对民营企业面临的系列问题和新的挑战,迫切需要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体制机制,提振民营经济预期信心,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意见》正是在此背景下出台。《意见》从两个层面进行重申,一是重申“两个毫不动摇”,旗帜鲜明指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自身改革发展、合规经营、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发展质量,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积极贡献,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发挥出更大作用。二是对民营经济在中国式现代化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新的界定: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意见》首次提出民营经济是“生力军”,进一步提升了民营经济的重要性。
文件专门就拖欠欠款问题作出明确指示。提出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在合同未作约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款项。建立拖欠账款定期披露、劝告指导、主动执法制度。强化商业汇票信息披露,完善票据市场信用约束机制。完善拖欠账款投诉处理和信用监督机制,加强对恶意拖欠账款案例的曝光。完善拖欠账款清理与审计、督查、巡视等制度的常态化对接机制。
《意见》内容非常全面,具有明确的指导性意义,可以说高于2019年的文件,也高于2005年出台的“非公36条”和2010年出台的“民间投资36条”。但具体的细则,却需要时间来落地,需要各个地方、各个层级围绕这份文件来进行具体的落实。换句话说:就是政策只有真正落实,才能有真的效果。
作者简介:
李佐军: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书记、研究员,著名经济学家,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2015年发展中国十大年度人物,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本发展理论创立者,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北京邮电大学等校兼职教授,同时兼任多个学术团体职务,被多个地方政府聘为顾问或首席专家。博士师从中国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研究员,硕士师从国际著名经济学家、发展经济学奠基人张培刚教授。著有专著《人本发展理论》《与改革同行》《第三次大转型》《中国的根本问题——九亿农民何处去》等19部;主编《中国新农村建设报告》《中国绿色转型发展报告》《中国园区转型发展报告》等14部;合著《中国民生报告》等8部;参著《垄断行业改革攻坚》等31部;主持或参与过190余项国内外科研课题;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和《新华文摘》等报纸和杂志上发表了1300多篇文章;呈递给党中央国务院领导130余篇调查研究报告,获得数十次批示;主要面向企业和政府进行过数百次报告和讲课,得到听众的普遍肯定和广泛欢迎。曾获得2次中央交办任务贡献奖特等奖、三等奖,6次获得中国发展研究奖一等奖、二等奖,1次获得农业部优秀论文二等奖等。
田惠敏:副研究员,经济学博士,北京改革和发展研究会、莫干山研究院特约研究员。现供职于国家开发银行规划研究院。博士、博士后先后师从著名经济学家张培刚和厉以宁。研究领域:宏观经济、区域产业、开发性金融、国际战略、私募股权、民营经济等。主要著作:《私募股权投资与企业改制上市实务操作教程》《私募股权投资治理机制研究》《私募股权资本与民营经济发展研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与评估实务全书》。文明之光·2021中国文化交流年度人物。
(文章原载于微信公众号“经济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