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佐军、田惠敏: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正式落地
(2022-11-23 22:49:04)分类: 改革 |
《与改革同行》系列684
(2022年11月14日—11月20日)
法规政策
- 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通知》。(2022年11月13日)
- 住建部发布《关于公布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通知》,选取北京、天津、重庆等24个城市开展智能建造试点,积极探索建筑业转型发展的新路径,试点时间为期3年。(2022年11月13日)
专栏
住建部:将北京等24个城市列为智能建造试点城市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关于公布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通知。决定将北京市等24个城市列为智能建造试点城市,试点自公布之日开始,为期3年。
试点城市要严格落实试点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有序推进各项试点任务,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的试点成果,每季度末向我部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年底前报送试点年度报告。有关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试点城市的指导支持力度,宣传推广可复制经验做法,推动解决问题困难。我部将定期组织对各试点城市的工作实施进度、科技创新成果、经济社会效益等开展评估,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试点城市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度滞后的试点城市加强调度督导。
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名单:1.北京市;2.天津市;3.重庆市;4.河北雄安新区;5.河北省保定市;6.辽宁省沈阳市;7.黑龙江省哈尔滨市;8.江苏省南京市;9.江苏省苏州市;10.浙江省温州市;11.浙江省嘉兴市;12.浙江省台州市;13.安徽省合肥市;14.福建省厦门市;15.山东省青岛市;16.河南省郑州市;17.湖北省武汉市;18.湖南省长沙市;19.广东省广州市;20.广东省深圳市;21.广东省佛山市;22.四川省成都市;23.陕西省西安市;2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 自然资源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2022年11月14日)
- 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2022年11月14日)
- 国家林草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2022年11月15日)
-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11月16日)
- 工信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有色金属产业结构、用能结构明显优化,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到24%以上。(2022年11月16日)
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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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发展促进中心”在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设立的中心成立。(2022年11月12日)
- 据工信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累计培育8997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6万多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2年11月13日)
- 塔里木盆地首个万亿方气区——克拉克深气区累计生产天然气突破2000亿立方米大关。(2022年11月14日)
- 北交所迎来开市一周年。(2022年11月15日)
- 深圳数据交易所揭牌暨数据交易成果发布仪式在深圳举行。(2022年11月15日)
-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碳普惠体系启动。(2022年11月16日)
- 2022金融街论坛年会将成立国家金融科技风险监控中心。(2022年11月17日)
- 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同意北京市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并启动认股权综合服务试点,全国首个试点落地北京。(2022年11月17日)
- 国家主席赴泰国曼谷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九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2022年度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会议围绕“全球经济与亚太经合组织的未来”“创新下一个前沿”“亚太地区贸易和投资的未来”以及“推动亚太经合组织成员经济体的成长与发展”等议题展开对话和讨论。会议通过《2022年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宣言》和《生物循环绿色经济曼谷目标》。(2022年11月17日至19日)
精彩观点
- 国家领导人出席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七次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各方要继续深化抗疫国际合作,遏制全球通胀,化解系统性经济金融风险,特别是发达经济体要减少货币政策调整的负面外溢效应。要继续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积极推动世界贸易组织改革,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建设开放、稳定、可持续的大宗商品市场,共同畅通供应链,稳定市场价格。(2022年11月15日)
- 国务院总理在柬埔寨金边出席第25次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并提出五点建议:一是保持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二是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三是提升危机应对能力;四是深化人文交流;五是助力可持续发展。(2022年11月12日)
- 《地方财政研究》刊发贾康《论中国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化》的文章。文章提出,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需在坚持1994年分税制改革基本制度成果的基础上,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提出的理顺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税制、优化预算管理三大改革任务。文章依财政体制的“政权—事权—财权—税基—产权—债权—预算”逻辑链条,讨论了中央、地方分级事权与支出责任合理化问题,与之紧密相连的财政层级问题和向内含省、市县两级的三层级框架过渡问题,以及地方税体系建设、税基配置为主导的财力(含资产收益)划分和加强地方分级预算管理、对地方债兴利防弊等问题。(2022年11月15日)
- 《金融时报》刊发田惠敏、刘帅和黄亦炫《新基建投融资工作的突破路径》的文章。文章提出,需做好新基建投融资五方面的工作:一要引入多元化投融资主体,扫清阻碍民间投资新基建的制度障碍;二要加强政府投资引领作用,用好用足政府投融资工具。三要完善金融支持体系,为新基建提供多样化、长期性资金支持。四要强化财税政策支持,为新基建项目和投资主体提供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五要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融智+融资”的中长期全产业链服务。(2022年11月15日)
- 《财经》杂志刊发盛中明、余永定、张明《提高财政政策有效性的一些思考》的文章。文章提出,为破局前行,发挥财政政策效力,保障政府职能顺利履行,可以考虑:一要改善基础设施融资结构;二要提高专项债使用效率;三要使用逆周期审慎监管模式管理地方平台债务;四要货币当局加强同财政当局的配合;五要除增发国债外,基础设施投资的部分资金需求还可通过变通做法予以覆盖;六要通过各种举措恢复经济增长,统筹协调保障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的关系。(2022年11月16日)
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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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能源局,2022年1-10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717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其中,10月份,全社会用电量68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2022年11月14日)
-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2022年以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持续高增长态势,前10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548.5万辆和528.0万辆,同比均增长1.1倍。(2022年11月14日)
-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截至2022年10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0524亿美元,较9月末上升235亿美元,升幅为0.77%。(2022年11月14日)
- 据财政部,2022年1-10月,全国税收收入142579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2.4%,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8.9%;印花税388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2355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7%。(2022年11月16日)
- 据商务部,2022年1-10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0898.6亿元人民币,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14.4%,折合1683.4亿美元,增长17.4%。其中,韩国对华投资额同比翻了一番以上,德国对华投资额同比增幅也高达95.8%。(2022年11月17日)
- 据商务部,2022年1至10月,我国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627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3%。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72.5亿美元,同比增长6.7%,占同期总额的18.3%。(2022年11月18日)
热点评述
为进一步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产业转型升级,规范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申请及挂牌转让相关业务行为,2022年5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协同发布了《科技创新公司债的适用指引》,推动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试点,将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纳入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统筹管理,并进一步完善发行主体、资金用途、信息披露和配套安排等制度措施。科创债的正式落地是沪深交易所发挥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产业转型升级功能的有力举措。
在此期间,国资委推动中央企业积极用好债券市场改革发展机遇,主动参与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试点发行,为促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短短两个月之内,科创债在市场就成功发行了20多只,募资规模超过300亿元,平均发行期限为4.05年。截至2022年9月底,科创债发行共计45只,规模合计为456亿元。从科创债的优势看,目前发行科创债的利率较低,有利于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而融资的期限较长,与科创企业发展周期更加匹配。
2022年11月13日,国资委和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通知》。《通知》提出3方面14条举措,提出了健全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支持机制、发挥中央企业创新引领支撑作用、增强促进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合力等方面内容。其中,明确表示鼓励商业银行、社保基金等中长期资金加大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投资,引导降低融资成本。由此可见,《通知》鼓励中长期资金加大科创债投资,银行加速入局。
在健全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支持机制方面,《通知》提出,加强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领域的精准支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及转型升级等领域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鼓励中央企业发行中长期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增强融资工具与科技创新活动的适配性。研究适当提高部分优质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折扣系数,研究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单独设立三方回购质押券篮子,在发行人信用资质和折扣系数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管理。鼓励商业银行、社保基金、养老金、保险公司等中长期资金加大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投资,引导降低融资成本。
为发挥中央企业创新引领支撑作用,《通知》明确,加大中央企业科技创新考核支持力度,引导中央企业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投入。鼓励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融资,加速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助推数字化转型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打通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最后一公里”。支持中央企业积极发挥产业链“核心”企业作用,借助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等融资工具汇聚资金,通过权益出资、供应链金融等方式,支持上下游符合国家战略、有技术优势、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共同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产业转型升级。
此外,《通知》还提到,增强促进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合力,主要包括三大方面:一是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密切跟踪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发行情况,在依法合规做好监管工作的同时,提高服务供给质量。二是国务院国资委进一步落实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加强对中央企业科创融资的政策引导、市场组织、项目推介,不断优化对中央企业创新发展的评价机制,切实提高监管效能。三是建立联络协调机制。
此次《意见》的发布,对于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支持机制,发挥中央企业科技创新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科技、资本和产业高水平循环,引导各类金融资源加快向科技创新领域聚集,更好地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意义重大。下一步,证监会、国资委将抓紧细化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推动科技创新的机制优势、专业优势,以中央企业科技创新为引领示范,带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融通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作者简介
李佐军,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书记、研究员,著名经济学家,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2015年发展中国十大年度人物,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本发展理论创立者,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北京邮电大学等校兼职教授,同时兼任多个学术团体职务,被多个地方政府聘为顾问或首席专家。博士师从中国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研究员,硕士师从国际著名经济学家、发展经济学奠基人张培刚教授。著有专著《人本发展理论》《与改革同行》《第三次大转型》《中国的根本问题——九亿农民何处去》等19部;主编《中国新农村建设报告》《中国绿色转型发展报告》《中国园区转型发展报告》等14部;合著《中国民生报告》等8部;参著《垄断行业改革攻坚》等31部;主持或参与过190余项国内外科研课题;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和《新华文摘》等报纸和杂志上发表了1300多篇文章;呈递给党中央国务院领导130余篇调查研究报告,获得数十次批示;主要面向企业和政府进行过数百次报告和讲课,得到听众的普遍肯定和广泛欢迎。曾获得2次中央交办任务贡献奖特等奖、三等奖,6次获得中国发展研究奖一等奖、二等奖,1次获得农业部优秀论文二等奖等。
田惠敏,副研究员,经济学博士,北京改革和发展研究会、莫干山研究院特约研究员。现供职于国家开发银行研究院。博士、博士后先后师从著名经济学家张培刚和厉以宁。研究领域:宏观经济、区域产业、开发性金融、国际战略、私募股权、民营经济等。主要著作:《私募股权投资与企业改制上市实务操作教程》《私募股权投资治理机制研究》《私募股权资本与民营经济发展研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与评估实务全书》。文明之光·2021中国文化交流年度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