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史论》系列396|李佐军、田惠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预算法修正案》
(2019-05-21 12:26:24)2011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并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预算法修正案(草案)》有利于规范政府预算管理,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本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建立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
一、重要文件《中华人民共和-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全国抗旱规划》。(2011年11月2日)
-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2011年11月9日)
-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正案(草案)》。(2011年11月16日)
-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2011年11月29日)
-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建立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2011年11月16日)
-
《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刊发陈德铭《以职能转变为核心 积极探索推进大部门建设》的文章。文章提出,大部门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研究、探索、完善。一是大部门制改革必须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二是大部门制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完善的过程。三是大部门制改革要坚持内外兼修。四是大部门制改革要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和工作指导。(2011年10月25日)
-
《现代国企研究》刊发钱颖一《批判性思维决定创新能力》的文章。文章提出,在新的环境下最关键的问题是创新,而阻碍创新能力的一个体制性因素是批判性思维能力的缺乏。应对新挑战,重要的是思考、不同的思考、特别是批判性思维。有了思考,有了不同的思考,有了批判性思维,就有创新能力。只有有了创新能力,中国才会并才能从一个经济大国,变成一个经济强国。(2011年11月15日)
-
《企业改革与管理》刊发张曙光《改革最好的突破口就是“预算法修正案”》的文章。文章提出,目前改革最好的突破口就是正在推进中的“预算法修正案”,该案公布一个月来征集意见达33万条,仅次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55万条),高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23万条),可见“民心可用”。所以,借预算法修正案之时推进中国改革再深入,是不可多得的历史机遇。多年来,单纯经济改革已经难见成效,政治改革又顾虑重重。而预算法修正案恰恰是既有经济内容,又有政治意义的改革突破口,如能抓住这个机会窗口,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重大意义非同一般。(2011年11月)
-
截至2011年10月,全国家电下乡产品累计销售2亿台,实现销售额4576亿元,累计发放补贴518亿元。(2011年11月5日)
-
2011年1月至10月,国有企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8703.5亿元,同比增长16%,10月比9月环比下降12.4%。国有企业累计实现净利润14121.8亿元。(2011年11月18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预算法修正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一切法律工作的终极目标。作为现代国家财政体制的核心,预算从根本上解决的是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关系问题。公共预算不仅是财政民主的重要内容与运行规则,而且是纳税人及其代议机构控制政府财政的基本途径,事关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1994年,我国启动了影响深远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间财政关系、税收制度等财税重大改革相继推开。几乎与此同步,1994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制定了《预算法》,形成了预算制度的基本框架。《预算法》是调整国家和人民财产关系的基本法,也被誉为“亚宪法”、“经济宪法”、“仅次于‘宪法’的第二大法”。随着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变化,使得1994年颁布实施的《预算法》已滞后于财政改革实践。2004年我国启动了《预算法》的修订工作。2011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并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预算法修正案(草案)》有利于规范政府预算管理,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六、作者论谈【从供给边发现增长新动力】经济增长动力既可以从需求边去寻找,也可以从供给边去寻找。需求边动力表现为出口、投资和消费“三驾马车”,供给边动力表现为作者提出的制度变革、结构优化和要素升级“三大发动机",对应着中央政府强调的制度改革、结构升级和创新驱动。很长时期以来,许多研究宏观政策和宏观形势的人一谈到经济动力都习惯性地想到出口、投资和消费“三驾马车”。其实,三驾马车只是经济增长的短期动力、需求边动力,且副作用和后遗症多,不可常用。很多人将供给边动力与产品供给混淆了,以为在产品过剩时代无须强调供给边动力,其实供给才是决定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是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的健康动力,中国经济的出路在于发挥供给边力量的作用。因此,必须全面认识供给边力量,充分发挥供给边政策的作用,从供给边寻找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参考文献
[1]人民日报图文数据库[EB/OL],1946-01-01/2017-12-31.
[2]每月大事盘点[J].秘书工作,2011(12):32-33.
[3]陈德铭.以职能转变为核心 积极探索推进大部门建设[J].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2011(10):13-16.
[4]钱颖一.批判性思维决定创新能力[J].现代国企研究,2011(11):7.
[5]张曙光.改革最好的突破口就是“预算法修正案”[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1(11).
[6]戴激涛.预算法:宪法之下的财政基本法——从预算法的修订说起[J].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011(12):137-157.
[7]杨志勇.预算法修正案为制度改革铺路[N].经济参考报,2012-08-17.
[8]王宗涛.预算法的再定位与中国[J].西方政法大学学报,2011(10):1-3.
[9]华国庆.《预算法》修改的重点[J].法学,2011(11):40-44.
[10]李佐军.第三次大转型——新一轮改革如何改变中国[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4:58.
作者简介
李佐军: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经济学博士,研究员,博导,先后师从张培刚教授、吴敬琏教授。
田惠敏:国家开发银行研究院副研究员,经济学博士,先后师从张培刚教授、厉以宁教授。
精彩回顾:
李佐军:草根学者走向辉煌
《与改革同行》系列2 李佐军、田惠敏:普惠性减税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与改革同行》系列1 李佐军、田惠敏:建立海南自由贸易账户体系
李佐军、田惠敏:中国“入世”迈出重要一步
李佐军、田惠敏:1999年“审计风暴”
李佐军、田惠敏:我国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李佐军、田惠敏:启动国家创新体系和《知识创新工程》
李佐军、田惠敏:国企三年脱困
李佐军、田惠敏: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金融系统进行重大改革
李佐军、田惠敏:“苏南模式”的体制困局与反思
李佐军、田惠敏:《华为基本法》通过最后一次审稿
李佐军、田惠敏:“诸城经验”与国有企业改革思路的战略性调整
李佐军、田惠敏:“两江试点”走上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前台
李佐军、田惠敏:全面推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李佐军、田惠敏:国营企业“破三铁”改革半途中止
李佐军、田惠敏:上海牌轿车宣告停产,引发“市场换技术”思考
李佐军、田惠敏:国务院办公厅史无前例地为一个镇“单独发文”
李佐军、田惠敏:1988年的价格改革“闯关”
李佐军、田惠敏:“863”计划诞生
李佐军、田惠敏:巴山轮会议——改革关键节点的重要国际会议
李佐军、田惠敏:莫干山会议——1984年全国中青年经济科学工作者讨论会
李佐军、田惠敏:莫干山——我国改革开放史上的一个重要符号
李佐军、田惠敏:四川省广汉县率先在全国进行县级机构改革试点
李佐军、田惠敏:陈志雄承包鱼塘引发雇工之争
李佐军、田惠敏:章华妹成为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个个体工商户
李佐军、田惠敏:陈春先创办我国第一个民营科技实体
声明:本文引用的资料、数据、事例,都来源于公开发表的报纸杂志、国内外书籍,以及网络、电视、广播等。文中所有的观点与思考均属于我们个人,并不代表任何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