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管理
(2009-04-21 13: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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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管理
企业年金原本是作为养老保险的补充,但由于存量规模巨大,成为证券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发放企业年金,并尝试进入资本市场运作,马钢年金作为第一个吃螃蟹者,获得了三个月收益近10%的不俗成绩,为企业年金入市开了个好头。
在去年股市红火的带动下,以及上海社保基金案的曝光,使得社会给予企业年金更多的关注,国家也加紧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可以预计,中国的企业年金市场必将获得极大的发展。对国内企业而言,企业年金也将成为新的融资选择,因而需要对企业年金有更多的了解。
为何发放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在国外已经发展得很成熟,而在国内进入规范发展只是近几年的事,许多企业对于企业年金的发放仍有许多疑惑,这里先来回顾一下企业年金发放的背景。
何谓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由补充养老保险发展而来,在我国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共同构成养老保障体系,是第二支柱。企业年金由企业出资或企业和职工按比例共同出资,计入职工个人账户,实行全额累积。对职工而言,企业年金是一种延期支付的劳动报酬,或者是对企业利润的分享。与基本养老保险不同,企业年金对企业不具有强制性,因而一般只有效益好的大企业才会发放。
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应制定企业年金方案,明确参加人员范围、资金筹集方式、个人账户的建立和管理方法、待遇支付办法、组织管理和监督程序等,经职代会讨论通过方可实施,并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企业年金可以用于投资,其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并按净收益率计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企业年金发展历史。
正规的企业年金计划诞生于美国,发展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在发达国家,企业年金已成为一个综合体系,汇聚了巨额的民间资金,通过制度引导使这些资金流向养老保障和资本市场,目前企业年金已成为养老保险的主体,给社会保障、金融市场带来了重大影响。
企业年金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阶段。首先是企业自我管理阶段,企业年金计划完全由企业自发建立,企业为员工在银行开设储蓄账户,企业年金管理类似于银行储蓄,属于收益确定(DB)计划。第二是委托管理阶段,企业委托保险公司、信托机构等管理企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除DB外,又出现了DC(缴费确定),成立了专门的监管机构,企业年金的管理逐渐规范;第三是社会保险协调管理阶段,企业年金融入养老保险体系,进入资本市场运作的水平也有很大提高。
企业年金的发展呈现两大趋势,一是政府加大干预力度,出台企业年金的鼓励和管理措施,保障企业年金安全运行,在一些国家企业年金甚至已转为强制性;二是规模迅速壮大,企业年金的资产在美国、英国占到了GDP的70%以上。
发放背景。
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政府越来越难以承受社会保险的压力,企业年金最初出现时是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通过企业和个人共同出资的形式,以此来分担政府的负担,这也是许多企业发放企业年金的初衷。
在我国,早在1991年国家就开始提倡、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1995年劳动部出台的464号文件提出建立规范补充养老保险的政策意见,内容涉及实施条件、决策程序、资金来源、计发办法、经办机构等,明确我国补充养老保险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1998年国务院将补充养老保险纳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基本职能。2000年正式将补充养老保险更名为企业年金,实行市场化管理。
为规范企业年金市场,国家对国内企业发放企业年金有一定的门槛限制。2001年出台的国函2001号文件规定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应具备3个条件: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生产经营稳定、经济效益好;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还规定大型企业、行业可自办企业年金,但鼓励企业委托相关机构进行管理。
到了2004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相继出台并实施,企业年金入市运作开始正式启动。至此,国内企业发放企业年金不再是单纯的补充养老保险的作用,融资功效开始显现。
企业年金有什么用?
企业年金发展至今,已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所发挥的作用也早已超越单纯的补充养老保险的范畴,尤其对于证券市场的影响日趋显著。
企业年金特点。
企业年金由于在我国发展时间不长,许多方面尚未规范,但基本特点和发展方向与发达国家是一致的。总的来说,企业年金具有如下特点:
企业年金是基于企业劳动关系而自愿建立的,企业与员工按协议比例共同缴费,企业年金发放后成为员工权益的一部分,政府对企业年金的发放干预较少。支付上,包括一次性支付、提前支付、财产转移等。
企业年金的市场化投资与商业人寿保险很相似,也是按照大数法则、采用死亡率等指标进行精算,以此确定收取额度和支付待遇,按照完全商业化方式进行运作和投资,从中获得收益,不承担强制性的社会义务。但企业年金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并且需要以保障投资安全为前提,在投资范围等方面监管更严。
企业年金的多重功能。
尽管是以补充养老保险为目的设立的,但进入成熟发展后,企业年金显现出许多附加价值:工薪阶层的主要储蓄、投资渠道;国民储蓄的重要组成部分;减轻政府社会保险负担;为资本市场提供大量资金。
从企业微观层面看,企业年金具有三大功能:养老保障、收入分配和员工激励。社会各方关注的重点有所不同,政府更重视的是其养老保障功能,而企业则侧重收入分配和员工激励方面。作为企业福利保障的一部分,企业年金也具备了一些相应的功能,比如吸引优秀人才、保护员工利益、增强企业凝聚力等。
对证券市场影响。
目前我国企业年金存量规模已接近1000亿元,按每年新增800-1000亿元左右的速度,预计到2010年这一规模将达到1万亿元。企业年金的入市将给证券市场带来重大影响,这种影响不仅体现在巨量资金的投入上,更体现在对投资理念的改变。
由于企业年金是我国养老保险的第二支柱,因此其在资本市场的运作上追求长期投资、高度安全和适度回报,同时企业年金具有证券市场中最长期的稳定增量资金的属性,基金总量将不断累积,这些都与一般的共同基金有很大区别。随着企业年金入市规模的不断增加,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理念必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证券市场。
在这种投资理念指导下,企业年金基金必然会更多地投向业绩优良、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由于是长期投资,能够获得良好的收益,同时带动股市向好。另外,企业年金还是证券市场机构多元化的有力补充,能够促进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
如何管理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在我国的发展还远未成熟,进入证券市场更是尚处于起步阶段,因而在运作、管理上存在许多问题。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企业年金具有一些自有的特色,在管理上也需要探索出更适合自己的方法。这里主要探讨进入证券市场的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
目前存在问题。
基金来源较少。目前国内发放企业年金的企业数量有限,企业之所以对于企业年金缺乏积极性,主要是缺乏相关法规文件的支持,在税收方面没有太多优惠。2000年发布的《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规定“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以从成本中列支”,但对于超过4%的部分则未作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也出台规定允许部分试点地区的企业缴纳补充养老保险可以在税前扣除,但不适合试点以外的区域。另外,企业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比率较高,也使得企业原本保险负担就较重。而对于企业员工而言,加入企业年金也没有对应的税收优惠,需求难以调动,对企业的推动作用有限。
缺乏有效监管。实际可操作的企业年金相关法律规范缺失,尤其缺乏对企业年金在投资方面的约束。在实际监管操作上,由于企业年金的运营采用混业合作的模式,运营机构来自信托、基金、银行、证券、保险等五个行业,因而涉及到财政、税务、社会保障以及专业监管部门等多个监管主体,亟需建立跨部门监管的协调机制。
投资渠道有限。为保证企业年金的安全,目前国内企业年金大多投资于储蓄和国债,使得投资回报率较低,进一步降低了对于企业的吸引力。造成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国内投资领域发展落后,监管体系不健全,而社保基金案更使得企业年金的投资趋于谨慎。
美国的监管经验。
美国作为规范企业年金的发源地,拥有高度成熟的企业年金市场,其经验值得国内借鉴。美国企业年金采用的是审慎性监管模式,也就是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管理人审慎地选择最能分散风险的投资组合,政府鼓励投资管理者进行合理竞争,较少干预企业年金的日常运作,而是由独立监管人承担监管责任,包括外部审计师、精算师、资产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新闻媒体等。
美国企业年金计划由政府部门负责监管,监管部门为税务局、隶属于劳工部的养老金和福利受益管理署和退休金津贴保障公司。具体监管上,规定企业年金资产由受托管理人负责管理,确保与企业资产分离,对于投资工具、相互比例及最低收益率也都有限制。《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为企业年金受托人制定了五大原则,严格要求保证企业年金的投资安全。
我国企业年金的监管建议。
监管模式。企业年金的监管模式有两种:审慎性监管和严格限量监管。欧美发达国家普遍采用审慎性监管模式,是因为这些国家拥有完善的金融体制,年金管理机构和中介机构发展成熟。而在中国还不具备采用审慎性监管的环境,因而在现阶段严格限量监管将是更为适合的选择。在严格限量监管模式下,由专门的监管机构负责监管,对企业年金的运作、管理、绩效等都进行严格限量监管。在发展初期采用严格限量监管模式更有利于企业年金基金投资市场的规范和成长,待时机成熟后可以逐步放宽监管,向审慎性监管模式过渡。
从国外企业年金监管模式的发展趋势看,两种模式正在进行更多的交叉、融合,如美国在安然事件发生后意识到加强监管的重要,而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引入更多的市场机制以促进企业年金更好地发展。尽管我国刚刚启动企业年金入市,相关市场还很不成熟,但不能一味严格监管而丧失发展良机,应该以推进市场发展为重点,在尝试中选择最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