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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集团管控 |
今天我们讨论企业在向集团化公司转变中需要的变革。集团的法人治理结构解决的更多是如何进行集团的投资或业务组合以及如何实现对子公司的有效管理和控制上,因而为适应集团管控的需要,从单一企业演变成集团化母子管理的企业在如下方面可着手进行相应的管理变革:
①、
②、
③、
④、
⑤、
值得特别提出的是,在集团体制下,传统的公司治理结构受到集团管控关系的极大影响和制约,甚至可以说,集团管控关系决定了母公司应建立什么样的公司治理结构为集团的发展目标服务,原因就在于好的治理结构能有效提高集团效益并降低集团管控的风险。
应该说,公司治理目标是在集团高级管理层、股东和董事会三方面参与者之间建立起一种有效的权责关系。通行的典范做法是:企业的股东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各种专业委员会、派驻高级管理层或专业线的内部政策并配合适当的绩效考评和激励手段来监督控制公司经营管理层和子公司的具体行为,以期达到最终目标——“保护股东权益”。
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可以归纳出那些治理良好的企业在公司治
理上的一致性,即权力制衡、横向协调、绩效激励和职能约束。
需要提醒的是,治理结构上有一个重点,公司董事会始终是治理体系的核心,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就会详细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