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县长受贿案发暴露官场“潜规则”
郑重/文
这是一段精彩的对话:
问:你为什么给崔保红送钱?
答:2005年1月,我局没有经费,外欠取暖费、水电费、煤款等很多,想找他要些经费。我找过几次,都没有要上,分管副县长还和财政局长打过招呼,也没有要上。后来我听人说,“你不给崔县长送上些钱,还能要到经费?”
之后,我就回局里召集两个副局长和办公室主任开局务会,为了争取到经费,决定给崔保红送1万元,还作了会议记录。
问:你给了崔保红钱后,单位的经费拨下来没有?
答:送钱后大约过了四五天,县财政局长就说崔保红已经给他打电话,让给我们下拨6万元经费。
提问的是新华社记者,回答问题的是山西省和顺县农机局局长。
从2001年到2005年1月分,这个局长三次给县长崔保红送过合计两万元现金。
新华社7月20日发布的报道说:
山西省和顺县原县长崔保红受贿人民币286万余元案发。随着庭审和有关部门调查的深入,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浮出水面:给崔保红送钱的干部竟达近百名,仅正科级以上干部就达61人,除纪检、组织部门外,县直单位主要领导无一免“俗”。
山西省和顺县原县长崔保红受贿人民币286万余元案发后,此案调查组向记者提供了一份调查实录,涉及该县除纪检、组织部门外的近百名干部。从中可以看出,尽管干部们向崔保红行贿的原因各不相同,而向县长送钱却是“惯例”!
调查实录显示,涉案的近百名干部中,仅正科级以上干部就达61人,下面是从这份实录中摘出的调查者与被调查者的对话。
震惊的是这样一个事实:除纪检、组织部门外,县直单位主要领导无一免“俗”。
报道没有说这些行贿者如何处理,假若按行贿罪处理的话,一个县的“班子”应该是连锅端了。
和顺如此,其他地区如何呢?笔者熟悉的各级政府官员不少,笔者熟悉的某县县委一个小部门的负责人,每年过节都要准备几个红包的,一般都在数千元,以“奖金”名义送给他的上级领导。这个部门的经费并不高,财政下拨的费用也就刚刚够人员工资和小部分办公经费。这些钱从哪里来呢?朋友告诉我,要化缘,从本县的一些企业或者乡镇“要”一部分。
这位朋友的说法是:不送说不过去。别的部门都在送。
新华社的报道说:在这个县里,干部把给县长送钱看成工作的一部分,看作是作好工作的重要途径。在他们看来,只有给领导送钱,才好办事,才有前途,才是聪明人。除极少数人没有送以钱,绝大部分干部都争相去送。这样,不送的反而不正常了。送钱,成了所有干部心目中的惯例。这不得不让人深思。
和顺不是孤立的现象,暴露了“官场”的潜规则。
有权利存在,必然要滋生腐败。从记者调查给崔保红行贿的官员笔录看,多数下级主管送上的都是公款,或者说是从企业老板那里“借”来的,而且目标多少都是为了“工作”便利。呜呼!这样冠冕堂皇的理由,不由得让人想起韩桂芝、王昭耀之流的贪腐嘴脸,人事变动、逢年过节、生病住院,乃至于出国考察,都是进贡者必须的时机,用韩桂芝秘书的话说,该送礼的谁送了“领导”不一定记得,但说没有送一定心中有数!
前不久媒体报道了山东某县一个骗子的事情,这个仅有小学文化程度的骗子,不仅靠着模仿县委书记的签名成了县直机关的工作人员,而且还通过模仿县委书记的签名,在劳动、人事等部门顺利过关,安排了十多人进了县直机关。
国家公务员录取制度可谓严格。但在权利面前,仅仅靠书记的一个签名(而且是假冒的),就能让这么多人顺利过关,我们不能不质疑制度的可操作性。
还有一个例子,刚刚在济南发生的市人大主任爆炸案的主角,刚开始是在人大招待所做服务员的,学历不会很高。但自从成了这位人大主任的情人后,先是很快成了公务员,然后在短短两年时间里升任要害部门的正科级干部。
权之所以能大于制度,是因为制度只是摆设。因为掌管制度的人又都是掌管权利的人的下级。“在这个县里,大部分官员都在行贿。无论是财政局长,还是交通局长,还其他局长,在他们看来,县长可以影响他们工作的开展,让他们想办的工作做不成,而且还会影响他们的仕途。所以,有受贿的县长,也就有了行贿的其他官员。权力的高度集中,而且又缺乏有效监督,就会让权力变形,变成实现个人欲望的工具。”
从记者调查给崔保红行贿的官员笔录看,多数下级主管送上的都是公款,或者说是从企业老板那里“借”来的,而且目标多少都是为了“工作”便利。呜呼!这样冠冕堂皇的理由,不由得让人想起韩桂芝、王昭耀之流的贪腐嘴脸,人事变动、逢年过节、生病住院,乃至于出国考察,都是进贡者必须的时机,用韩桂芝秘书的话说,该送礼的谁送了“领导”不一定记得,但说没有送一定心中有数!
和顺暴露的“潜规则”说明,反腐败不仅依赖平面作战,更需要深挖根源的立体作战;清除腐败不能局限于首恶,从犯也许就是韭菜割后的着茬;重灾区的反腐斗争不光靠治标,要动员和依靠群众刨根治本!否则,腐败耐以生存的土壤还在,腐败根子还会长出新绿,继续祸害国家和百姓。
郑重于2007年7月22日凌晨2点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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