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故事
(2008-07-17 09: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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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文正:即王曾,文正是其谥号,与丁谓在朝同为宋真宗驾前大臣。
[2] 事:从事,办事。
【原文】
丁晋公执政,不许同列留身奏事。惟王文正一切委顺[1],未尝忤[2]其意。一日文正谓丁曰:“曾无子,欲以弟之子为后,欲面求恩泽,又不敢留身。”丁曰:“如公不妨。”文正因独对,进文字一卷,具道丁事。丁去数步,大悔之。不数日,丁遂有珠崖之行[3]。
【故事改写】
丁谓是北宋时江苏吴县人,字谓之,太宗时进士。真宗景德年间,为右谏议大夫。他为人狡诈,阴险毒辣,曾与奸臣王钦若迎合帝意,大造道观。公元1019年,即天禧三年,任参知政事后,次年即将冠准挤去,升为宰相。为政期间,与宦官雷允恭沆■一气,互相勾结,狼狈为奸,独揽朝政,为所欲为,无恶不作。由于他心怀叵测,做贼心虚,唯恐别人揭发他的罪恶事实,所以,他做了这样的规定:同朝官员,但凡奏事,必须当众面奏,不许独
自一人留在皇帝身边奏事。对此规定,满朝文武大臣个个愤懑,并不认真执行,唯有王曾一人,表面对其唯恭唯敬,惟命是从,不曾忤逆其意,而内心里却对之恨之入骨。可以说,王文正无时无刻不在伺机揭露其罪恶行径。
这天,他终于想了一个独自一人参见皇上的好办法——他向丁谓请求说:“我一生无子,每患后继无人,今拟以弟子承嗣,因而想当面祈请皇上恩准,但又不敢单独留在皇上身边。”丁谓听后,慨然应允说:“你对我一向忠贞不二,今你有私事,不宜当众面奏皇上,只好独自去了,但只准专谈此事,不准谈及它方。”
王文正说:“相国尽管放心,在下谨遵所嘱,绝不妄言就是。”
却说王文正以委婉手段取得丁谓同意自己独见皇上之后,急忙到在宋仁宗寝宫,向仁宗呈了一卷文字,详细叙述了丁谓所做的种种坏事,仁宗阅卷后龙颜大怒。当时,丁谓虽也后悔不该让王文正独自去见皇上,但已经来不及了。结果,由于王曾的奏章,没过几天,丁谓就被罢免了宰相之职,贬于崖州,当了个司户参军。
【《易经》与故事】
《易经》第三十三卦《遁》卦之“初六”爻辞云:“遁尾,厉,勿用有攸往。”
小象曰:“遁尾之厉,不往何灾也。”
“初六”为阴爻,居于阳刚之位,谓不得位。“初六”又是遁卦的末尾,它表示:先逃的已逃往上方,迟疑的落在最后。由此可见,在小人得势的时候,逃避落后,当然危险;但不可急于采取积极的行动。那该如何呢?“象传”说:逃避落后固然危险,但也不可采取急于盲目向前的积极行动,应忍隐以待时机来临,那样就不会有任何危险了。
这就告诉我们,小人得势,应退则退,君子应待机,不可妄动。
本故事《王文正委身事丁谓》中的王文正,即采用隐忍、不动声色的待机手段来制服丁谓的。丁谓在朝,独揽朝政,坏事做绝,引起群臣不懑,尤其规定不让大臣独自一人面君,更是做贼心虚的表现。针对这种情况,王文正持隐忍态度,表面上对他唯恭唯敬,暗地却无时不在蠢蠢欲动,将其罪恶诉诸于皇上。为此,他凭借平时对丁谓的一片忠贞,向丁谓请求独见皇上,丁谓亦凭借王曾平时对自己的忠诚,准他独自进宫面君,由此使王曾计谋得逞,将丁谓所作所为诉诸于皇上,以使丁谓终被罢宰相之职,受贬于崖州,当了个雷州的司户参军。故本爻辞正与本故事相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