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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苦"意义比症状有价值

(2008-02-01 17:24:20)
标签:

痛苦

心理咨询

情感

分类: 咨询技巧感悟
     共情的前提是什么,是你有情可共!
     如果你的感受很有限,或者你的感受体验并不充分,那你不可能体会到别人的苦乐。所以你自然就没有办法与咨客达到共情。有些你感受到的共情,也不过是装出来的,挤出来的!扭捏做作的共情,不如不做的好呢。
     所以,有学员问我共情难做怎么办。我会问他,你曾经动情的体验有多少?什么时候被对方的情绪打动过。有没有与别人分享过快乐和情绪化呢?学员说,我经常能看到对方的难受,但我知道那是不对的,我们应该让他快乐!我又问,谁给你不让对方感觉难受的权利了的呢?啊,学员惊愕,瞪眼张嘴结舌,说这不是咨询师工作的本质吗?
 
    就以上对话,我有如下几点个人意见:
一、咨询师的理智不要随便“跳”出来
    学员看到对方难受,马上得出结论:那是不对的。难受=不对吗?显然不等。是学员的理智跳出来,想阻挡咨客的情绪。这个方向不仅达不到共情,而且偏离太远。你完全是用本(主)体外的眼光看咨客,达不到共协!需跳进主体的心理,用主体的眼光,用主体的“大脑”甚至用他的“身体”去模拟思考。你会发现,咨客的难受在开始阶段通常是有道理的。道理这个词不好,用感受吧,换句话说咨客的感受换作你,你也会有。这也许就是共情要准备初步达成了。
 
二、咨询不是“扼杀”难受体验的方法
    用这个稍微过激一点的词“扼杀”。是我们有些咨询师的本位主义极其严重,所以我问学员,咨询师就有权利不让对方体验难受吗?一般心理问题,特指非神经症的咨询范畴。除了自杀干预之外,我们极少要做过多地人为干预。干预对方体验难受也在之列。
    我们设想每个人都有难受的阈限(能够忍受的最小痛苦)。碰破皮,流点血,你会不会喊疼?也许你会说那算得了什么。但是不打麻药拔牙,通常一般人都受不了那种剧痛;心理同样,遭受不公正待遇,让你蒙羞,你会不会难受?你说不会。呵呵,算了吧!正常人遭受不公正都会难受,不过是程度不同,持续时间长短不同罢了!正常人就应该难受,难受的感觉是对的,与咨客不同的是感觉后......
    如果一个初恋者失恋了,那么暂时难受是必然的。咨询师真的要他失恋后在三天之内开心快乐,我怕是非要弄巧成拙不可!
    什么,你说如果真的能三天之内忘掉痛苦多好。我看未见的。如果三天内能忘记了初恋,那我都不知道,下一次恋爱,当再度面对抉择时,当事人是否还会三思。还是告诉自己,没关系失恋不会痛苦,无所谓了,就匆忙做出草率决定。
    个体发展,同咨询学有某些共性。是经验性的积累,如果难受能让自己记住点什么,难受也许就是积极性的痛苦。快乐逝去后往往不如痛苦逝去后更快乐!我想原因就在于此吧!
 
三、咨询的意义不是获取短期快乐而是获取永久力量
    如果咨询者可以实现渐渐变得快乐,并持久当然最好。但这是很理想化的咨询结果,或者说如果真称之为心理问题的咨询者,总会再次体验咨询前的某些痛苦。咨询成功与否在早期不取决于,至少不完全取决于痛苦减轻。而是痛苦的意义,自我的感知,自我的解释......发生了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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