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要把婚姻案例中的某些情绪定义为症?比如婚姻抑郁症,婚姻强迫症。好像有点不论不类。是不是原本可以作一两次就解决的案例,告诉咨客你是XXX症,需要长期服药和心理咨询?
我不好妄断这些飘来的传言,其中水分多少,还是仅仅是为了作秀,才把普通的案例写的繁琐高深。也许我没看到那么深,看见三步,人家看到五步、十步。回忆起昨天赵老师曾跟我讲过一句话:心理咨询实际上是把理论和经验提炼为生活化的语言。让咨客听懂,理解,才有可能有效。这看似与简繁无关。但如果咨询者能够被生活化的语言快速感知,我想这就应该叫简。简单而且有效。
咨询师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也许出于很多考虑;更也许是想让咨客关注;再也许是想有时间显示自己的专长。如果,一个案例过于直接搞定,感觉上不是太难,咨询师也没太多成就感。
最近一直思考自己为什么作了教师还想在三年前选择走上心理咨询师的路。难道是自己对于精神满足的期望所致。教师本已经是精神需求较强的职业,乐此不疲的人,精神高于物质。而我却在某种程度,不能完全接纳现在国内的教育模式,嘿嘿!但精神需求在暗指我的职业路,选择一个满足我自己的咨询师,恐怕是件快事。
没有跑题,咨询在某些咨询师心理是件快事。延长咨询时间,把咨询作为自我精神满足,我想是行业的少数,一定是少数。但咨询师的自我满欲望会随着咨询者起伏。我想需要警告自己,划清疆界。把咨询由简化繁,把症状说重,用一些花哨的技法,说一些让人迷失的术语。这些除了显示高深之外,可能较少有其他的作用。玩不好,咨询者还会捂紧钱袋子被吓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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