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幼儿园我喜欢笑,阿姨最疼我;在学校是个乖学生,在班里不是学委就是班长,老师是不可能不偏心你的。在工作中又一番风顺,老板也不会不关注你的;什么时候不关注了,什么时候炒老板,哈哈。这种锋芒外露的“恶习”,我想大概就是这样被惯出来的吧!
“文如其人,更如其心。”表面的东西可以装,但文章不可,尤其天天写的文章更不可。见一面,就知我藏起锋芒,高人也。近来,一个朋友总是说我“表面随和...”,我等他说后面的,他不说。后面的其实就是锋芒。一个每年见一面的5年好友,在最近相见时说,跟我聊天,感慨我话少了许多,但更舒服了。接二连三,几个人给我得出类似的评价,今天大早爬起来,好像感觉点什么,慌忙中写下如题博客“收起锋芒...”。
昨天晚些某编辑在告诉我,你的3篇稿件被拿下。照平时的我,可能早就怒了。这回却出奇的平静。是因为编辑的谦逊和礼貌吗?是因为自己偶也有破烂文,心中早已有数吗?还是这类事件刚发生过,长了教训呢?也许都有,但不是核心症结......
“迁怒于我,甩脸子”这是一种对于欣赏我的人回敬的“锋芒”,不能为之。此编辑,确实让我感动,并且与我理想中的编辑本体形象接近。应该说他让我醒悟了一些道理,由此我才站在他的立场“怒”不起来。点开那几篇被“枪毙”的文章,也多少能找到他们不选的理由,觉之中成长。
曾与某咨询室走的很近,离开时却伤我很深。当时我只知道伤我,却没考虑到对方也会与我同感。盛情邀请,却落得一脚走人。时隔半年有余,给朋友求得老师一书转赠。虽然,我依旧认为当时我之坚持是对的,但这是一种“锋芒”,内疚之心由生。合作不能只谈及对错,对于其间道理深刻至今还在摸索中。托大家福,邀请依然还有不断,对于没看中的邀请,我会宛然谢绝;而被我看中的呢,我又该如何是好呢?徘徊过...
席间有一老师夸我“小白心理自由度够了...”。我很喜欢这个闻所未闻的“自由度”说法。联想到96年颁布的排球规则中,每方可上场一个“自由人”。想以此借题发挥,回答我自己的问题。
我以为如果你能“融入”一个团体,那么就有了足够的自由度。但是,如果你看到的是,可能风格与自己较大不同的团体,想被“融入”。那么请接受团体对你的“改造”.团体是主流,你想胳膊办大腿,没门,呵呵。不接受改造,就是自由度不够,迟早扫地出门。一个依旧“锋芒”的人,自然这种“自由度”进化不够,又怎能来搅局呢,对吧!
早知道这个道理,我就可以安然作我的“自由人”。“自由人”可以跟团体做朋友,可以作外援和通信兵。“自由人”是因为个性自由而已,是因为不想伤及爱他和他爱的好人们,所以他要与他们都稍微保持距离。毕竟锋芒的人,自由度还需要提高。
我想对曾经被我的“锋芒”刺伤的朋友说,我痛,想必你也痛,道歉了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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