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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这个问题,可能会有许多人感到可笑。天黑开灯,天亮关灯,这连三岁的小孩都知道。然而,你看了下面的真实故事,你可能就笑不出来了。
2007年1月6日早晨6时许,刚刚退休返聘的司机老陈,在上完夜班把车停在车库后,沿着一条离寝室不太远的上坡公路走着。路灯不知在什么早就关了,冬季的早晨一片漆黑。突然,一件令老陈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猛然间,他感到被迎面一个冲击力极强的物体撞倒在地,嗡的一声老陈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原来老陈是被一个骑自行车上班的当地农民工撞的,因为天黑看不见,农民工又是下坡,惯性很大,着实当面撞个正着,农民工也失去了知觉。被人发现后,立即拨打120,他俩双双被送进了急救中心。令人料想不到的是,老陈在经历了12天的紧急抢救后,终于命归黄泉。而那个农民工在昏迷中被转往市中心医院抢救,至今生死未卜。
看到这里,人们不禁要问:自行车能把人撞死?按常理应该不会。要不《工伤保险条例》为什么只把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而没将非机动车伤害的列入工伤范围呢?然而事实是老陈的确是被自行车撞死的,而且在死亡三天后火化,撇下了妻子和正在读大学的儿子。我们可以设想,如果当时路灯亮着,老陈会被一辆自行车撞死吗?显然不会,即使在躲闪中被撞,也断然不会被死神夺去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