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2012-03-18 19: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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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之星双城小学评选通知 |
分类: 教研之窗 |
双城市教学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为了加强我市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在全市培养一批教学思想先进、教学基本功过硬、教学方法灵活得当、教学成绩突出的典型,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今年在全市开展“教学之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小学各科一线教师,原则上年龄在40岁以下,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与,职称、学历、参加工作年限均不受限制。
二、评选目的
把培养与评选相结合,把管理与自我约束相结合,既重视结果更重视过程,对申报人承担校级市级公开课、参加省市网络教研、建立网络工作室、评选论文等进行考核记录,选拔出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1.模范地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师生好评。
2.胜任相应学段本学科各年级教学,熟练把握该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和全程教材与年级教材的内在联系及教学重点。
3.在教改教研活动中,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奖励与职责
1.评选结果将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市进修学校授予“双城市教学之星”称号,颁发证书并行文表彰。
2.享受优先晋职、评优,优先参加国家、省、市教育培训,学习考察和学术交流活动。
3.“教学之星”既是荣誉称号,同时也肩负着带领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研教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任,是我市全面推进新课程改革的领头雁。在教育局和学校的安排下,积极参加“送教下乡”“异地交流”“观摩示范”“专题讲座”等活动。
四、评选办法
1.个人申报,基层学校初评,按分配的限额指标推荐上报。五小、八小、九小2人,十二小1人,其它乡校各3人,3人中不能都是语文或数学学科教师,至少要有1名科任教师。上报后,我们将把申报者列入考核对象,建立跟踪考核档案。
2.考核小组在不预先通知的情况下,赴所在学校听课、查阅资料、走访调查、师生测评。
4.根据预设指标,考评小组综合评分,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人选,进行教学、教研能力测评,由进修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最终评定结果以文件形式在全市公布。
五、时间安排
评选计划在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份进行。各单位务必于2012年3月23日前将参评人员的申报表上报双城市进修学校小教部(七楼)。
六、组织领导
评选活动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教学之星考核小组具体负责组织领导和评选工作。各单位要严把评选标准,凡是不符合评选标准的不得申报,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附件1: 教学之星申报表
教学之星申报表
申报单位:
申报人 |
学科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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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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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理 由 简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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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化提升设想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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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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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进修学校评审小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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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注:此表由基层学校于2012年3月23日前填写完成并发至小教部信箱:scsxj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