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我在荷花池内,
耳边有水蚓拖声,
在绿荷叶的灯上,
萤火虫时暗时明。
葬我在马缨花下,
永做着芬芳的梦;
葬我在泰山之巅,
风声呜咽过孤松。
不然就烧我成灰,
投入泛滥的春江,
与落花一同漂去,
无人知道的地方。
他是一个诗人,他的一生也只是一首诗。他的诗说希望自己投入春江,现实中,他却选择在一个寒冷的冬日跳江自尽。一个冬日的凌晨,当轮船即将驶入南京时,他一边一边饮酒,一边吟诗。在他最后的时刻,随身携带的两本书,一本是海涅的诗集,另一本是他自己的诗作。没有人知道他自杀的真正原因。梁实秋猜测是因性格怪癖,闻一多则感叹“谁知道他若继续活着只比死去更痛苦呢”。这个被鲁迅誉为“中国济慈”的人,叫朱湘。他死前早已没有才子的风貌,只剩下流浪汉的潦倒。那张三等舱的船票,是亲戚接济的,那瓶酒,是用妻子打工的钱买的。而他死后也彻底断送了妻子的幸福,妻子削发为尼,遁入空门。
他的故事其实很简单。15岁时,考入清华,人称“清华四子”之一,爱好写诗,享有诗名。朱湘是一个对艺术充满执着的人,他在清华学习时,曾因“喜读文学书籍时常跷课候被学校开除掉了”。复学后他自动要求离校,他在给清华文学社的顾一樵的信中说,他离校的原因是“向失望宣战。这种失望是多方面的。……人生是奋斗的,而清华只有钻分数;人生是变换的,而清华只有单调;人生是热辣辣的,而清华只是隔靴搔痒。”严格枯燥的校园环境,对于富有诗意的朱湘来说,自然会感觉疲惫。后来他选择离开,想在社会上找寻属于自己的浪漫世界。
而现实的爱情对他来说居然也如诗歌那般的离奇曲折。
家里安排他和指腹为婚的刘霓君结婚。他出于反抗离开家,远赴北京读大学。那年,大哥来到北京,带着朱湘最不愿意见的刘霓君。那时,朱湘的父亲已经去世几年,大哥此行,是以家长的身份让朱湘回家与采云结婚的。刘霓君说,这一辈子她听从父母之命。他闻听此言愤然离去,丝毫不顾忌那个花样女孩的尊严。其实,她也是有尊严,虽然深受封建礼教影响,直到婚姻之事不由己,但也深知“士可杀不可辱”的道理。她哭了,而且开始讨厌他。
1923年,离开清华的朱湘只身一人前往上海,开始了自己卖诗为生的生活。初到上海,唯一的收入来源就是他的诗稿。越是过得清贫,他越是执着地只愿意做个诗人。随着他执着的投稿,上海的《文学周刊》上开始越来越多地出现“朱湘”这个名字,他的收入也渐渐变得丰厚了。
有缘的是,此时刘霓君也在上海,因为父亲去世,哥哥独吞了所有的家产。坚强的刘霓君决定背井离乡来到当时最大的都市自食其力。朱湘万万想不到这个自己曾经侮辱轻视的女子是这般的绝强。她在一个工厂做洗衣工,每天挤在低矮潮湿的宿舍生活。那天朱湘去看她,她正病倒在床上,烧得浑浑噩噩,他开始心中涌出一阵阵心痛与迁就。就在她病时,他向她求婚了。朱湘一定以为自己的求婚能使她摆脱困境,他能成为她坚强的依靠,却不想他拖累了她一辈子,给了她数不清的痛苦和泪水。
他因为同情和关爱和她在一起,刚在一起的时候或许还丝毫没有爱情。在后来朱湘留学美国,他给妻子刘霓君写了90封书信,每一封信都有编号。在这些蜜意爱潮的情书中,多是如水的柔情。在朱湘去世后,他的好友罗念生将这这些情书编辑出版,名为《海外寄霓君》,与鲁迅致许广平的《两地书》、徐志摩致陆小曼的《爱眉札记》、沈从文致张兆和的《湘竹书简》并称新文学史上有四大情书经典。
朱湘在美留学期间过得也很不顺,因教授读一篇有把中国人比作猴子的文章而愤然离开美国劳伦斯大学,后又转入芝加哥大学。然而又不长,因教授怀疑他借书未还再次愤然离去。1929年9月,朱湘提前三年回国,被荐到安徽大学任英文系主任,月薪300元。这在当时是非常丰厚的收入了。可是朱湘却因校方把英文文学系改为英文学系而又愤然离去。并且大骂:“教师出卖智力,小工子出卖力气,妓女出卖肉体,其实都是一回事:出卖自己!”
本来他追求自己的理想、尊重自己的信念,这没有错。错只错在他因为太过于倔强和自私,只顾及到了自己,却忘记了身为丈夫、父亲、一家之主的责任。刘霓君刚和朱湘结婚时,一定以为自己从此可以与一个男人相互扶持、相濡以沫,却不想这个男人不仅没能帮到自己,还避开温饱的机会。从安徽大学离职后,向来清高的朱湘竟毫无生计,四处流浪,这位曾经深情傲慢的大学教授,还曾低声下气地找别人借钱。他那个未满周岁的儿子,因为没有奶吃,哭了7天后活活饿死。可怜的刘霓君一边打工养家一边照料着孩子。
诗是浪漫,可是能写作再美妙诗歌的诗人总是要过实在日子的。为赚钱出卖智力可耻,那低声下气找别人借钱就不可耻了吗?连骨头敲着铮铮响的鲁迅都知道“吃人不嘴软”、生计问题最重要的道理。可悲的朱湘居然不知。更可笑的是,就连“中国济慈”这样的雅号,也被朱湘鄙夷地认为是诗坛的崇洋之风,并表示“我只是东方的一只小鸟”,“只想闻泰岳嵩间的白鹤”。“很多时候,诗人就等同于疯子。”我觉得这句话用在朱湘身上非常合适。朱湘就是疯子,所以刘霓君的幸福注定是短暂的,转瞬即逝。
因为儿子的夭折,刘霓君开始怨恨丈夫的无能和怪异,夫妻关系逐渐恶化,甚至闹到要离婚。朱湘痛苦,愤懑,渐渐地想到了死。他来到上海,与霓君共住了些日子,霓君那个时候为生计奔忙,却没有注意到丈夫心态的变化。离开上海的前一天,朱湘特意给霓君买了一盒她最爱吃的饴糖,并亲手剥了一颗送到妻子的嘴里,问她甜不甜,霓君回答:“不甜,”其实何止不甜,和他在一起的日子简直太痛苦、残忍了,想着自己的骨肉惨死的模样,刘霓君此时哪还顾得上朱湘这个间接害死自己孩子的人。
第二天,朱湘带着这种黯淡的心情登上了开往南京的吉和号轮船。船到大通江面时,正是凌晨,朱湘走上甲板,拧开随身携带的一瓶酒,一边狂饮,一边高颂着海涅的诗,纵身一跃,跳进了滚滚的冰冷的江水中,看到有人投江,有人扔下了船上的救生圈,但诗人拒绝了。那天是1933年12月5日,朱湘才29岁。
朱湘是个纯粹的诗人,他的一生只为诗而活。他在痛苦挣扎的现实苦闷与崇高自信的理想幻觉中不断清醒和昏迷着。朱湘是个疯子,疯到了可以为了理想不要生计,为了自尊抛下妻儿。同时代的女作家苏雪林曾发出疑问:一个人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幸福,一下子捣得粉碎?为什么要脱离安适的环境,走上饥饿寒冷而又耻辱的道路? 梁实秋认为:应由他自己的神经错乱负大部分责任,社会上冷酷负小部分责任。
讽刺的是,难道只有错乱的神经才能发出美妙的诗歌吗?古今中外,诗人多了,比朱湘更优秀的诗人多了,没发现几个可以为了诗歌不顾自己和亲人性命的人。身为诗人的朱湘境界是完备的,但是身为一个社会人、一个有责任的男人的朱湘的品性是不完善的。我喜欢孔子的一句名言:未知生,焉知死?——要首先做好人事,珍惜现实的人生,把握可以掌握的命运。活着的时候就应该尽全力好好活着,这才是真理。
朱湘生前只有3本薄薄的诗集问世:处女诗集《夏天》在商务印行,第二本诗集《草莽集》在开明书店出版,第三本诗集《石门集》在商务出版。依苏雪林的说法,这是诗人拿性命兑换来的。其实他不仅拿了自己的性命,还拿了家人的性命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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