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式簿记的意义
所谓复式簿记(Double entry
bookkeeping),是相对于单式簿记(Single-entry book-
keeping)的称谓。前已指出:在没有发明复式簿记之前,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大家都用单式簿记,即仅设置一本现金簿,以记录有关现金的收付;或者添设备忘性质的记录,以登记人欠欠人和货物进出的交易事项。由于单式簿记只着重于记载现金的收付,及人欠欠人的事项,即往往只记载交易的一个方面,不能显示交易的全部情形,无法追踪溯迹、了解、掌握其增减变化的全过程,以及查证、核实其结果。
事实上任何交易的发生,都有两方面的影响,即都有资金从何处来,及向何处去的两个方面,一如在会计等式的发展变化的分析中所揭示;因此,对一切会计事项的分析,及将交易记录于账簿,必须符合这种双重性质(对立统一关系);即对任何一笔交易,所引起的资金增减变化的两个方面,都必须采用同时详予记录的“复式簿记”的方法,以符资金运动客观规律性的要求;使各经济个体川流不息的交易事项,能从有组织有系统的账簿记录中,追踪溯迹,变成可以了解并具有意义的经济资讯。
(二)复式借贷簿记的形成
西方会计发展史料告诉我们,较为正规的复式借贷簿记,起源于十五世纪意大利的威尼斯。在着重现金收付的单式簿记的长期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左收右付”的概念;而当钱庄和银行业应用上述簿记方式、方法,来记录货币资本经营活动时,却将原着重现金的收付和人欠欠人事项记录的单式簿记,无意中形成了一种复式簿记的方法;正如本书第一章第二节所述,由于按“借主”、“贷主”设账的偶然因素的影响,在将贷主存入的现金,记入“现金”账户的左方的同时,将其“付出现金”之数,也记入“贷主”账户的右方;而当以现金偿还贷主的存款时,记入“现金”账户的右方的同时,也记入“贷主”账户的左方;从而逐步形成了以“借”、“贷”,来表示账户的左方和右方的“左借右贷”的概念,以及按“有借必有贷”的法则,将交易事项发生所引起的两个方面的资金变动,同时记入对应账户的左方和右方,取得“借贷必相等”的结果;最后形成“复式借贷簿记”的基本格局。
(三)复式簿记借贷原理的定义
这种对每一交易,必定是一方面记入某一(或几个)账户的借方的同时,也记入另一(或几个)账户的贷方的簿记方法;以及由于借方金额和贷方金额都是同一交易的货币计价,所以借贷双方金额必然相等的会计实践,逐渐形成了“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概念;与上述“资产=负债+业主权益”的会计基本方程式的理论、观念相一致。
西方会计学,把这种将交易区分借项与贷项,并将借贷双方相等的金额,同时分别记录在对应账户的借方和贷方的方法,称为复式借贷簿记。而应用复式借贷簿记方法记账,则对应账户借、贷两方金额的总数始终相等,显示了会计等式可以永远保持平衡关系;如若借、贷两方金额不平衡,则表示账簿记录或计算必有错误,应即追踪溯迹予以查核改正;这样一种簿记方法的理论、原则,是为复式簿记所构成的借贷原理(Theory
of debit and credit)。
这一原理的道理极其简单,关系亦不复杂,有如初级代数的“a+b=c”的公式一样,一学即懂,应用简便。但这却是西方会计理论的基本常识和会计实务的起点,初学会计者实不可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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