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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皮的“噩梦”(10,11)

(2006-12-20 22:59:53)
分类: 输血感染艾滋病病例
河南省新密市的申保国怎么也不会想到:到省城某医院做植皮手术,却引来一场人间可怕的“噩梦”。
1995年5月11号申保国因公务遭电击,上半身、颈部、面部被严重烧伤,虽说在县中医院治疗了两个多月,治好了烧伤,可颈部的伤疤却影响头部的正常活动,给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1996年4月7号,申保国到郑州市某人民医院做了植皮手术。手术后,一切正常,他的头部能活动自如了,面部也美观了,满心欢喜的他又开始了正常的生活。
2005年下半年,申保国开始经常发烧、咳嗽,医院按感冒治疗,总是不见好转,后来他身上还起了大量的疱疹,市医院在一次抽血检查后,建议他到省防疫站去做检查。
2005年11月,申保国拿到省防疫站的检验报告单后,才知道自己竟然得了艾滋病。于是,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治疗,此时的他肺结核非常严重,而且随后的检查还表明他还感染了丙肝病毒。然而他怎么也想不出自己得病的原因:自己作风正派,也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妻子经检查也一切正常,难道是在植皮手术时出了问题?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当病情得到一定的控制后,申保国出院了。
回到家里,他马上到单位找到了当年做植皮手术时的报销单据,此时,才发现原来自己在植皮手术时还输过血。由于,当时医院没有征得家属的同意和签字,就给擅自给他输了200毫升血液,所以他一直都不知道,家人也都蒙在鼓里。
发现这一情况后,申保国来到郑州市某人民医院,以单位要为1996年以前的工伤人员办理新的工伤证,需要复印当时的病历为借口,把当年他在医院治疗的病历复印了出来。病历竟然显示给他提供血液的张某的血型是A型,而他本人的血型是O型,而且病历中根本没有他们家属应该签字的输血治疗同意书。
2006年2月,拿着自己的病历复印件,申保国找到了郑州市某人民医院,医院的医务科马上把责任推到了河南省血液中心:声称血液是河南省血液中心提供的。申保国又跑到省血液中心,省血液中心要求他拿出提血单等证明材料。于是,他又回到医院,向医院方索要提血单等证明材料。医院一再声称有提血单等证据,可就是不提供给申保国。其实病历里面根本就没有提血单、交款发票、入库单、复核单等证据。很显然,郑州市某人民医院是在违规自采血。
申保国找了律师,准备状告郑州市某人民医院,可法院却不予立案,而且也不解释不立案的法律依据。
于是,申保国就找到郑州市卫生局,卫生局说医院都是独立法人,让他找医院解决。
2006年5月31日,无奈的申保国夫妻又一次来到郑州市某人民医院。这次,他们没有找到院长,却等来了医院的保安,要撵他们俩走。看到申保国夫妻不愿离开,3名保安把申保国拉到洗手间大打出手,直到听到申保国妻子的大声呼喊:他是病人,你们凭什么打他?3名保安好像明白了什么似的,突然跑开了。
申保国打电话叫来了亲戚朋友,医院也把派出所的警察叫来了。在警察的协调下,医院把申保国用救护车送到了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经过检查申保国的肝功能指标非常高,需要住院治疗。郑州市某人民医院留下了7000元住院费后,就再也不管申保国的死活了。
2006年6月3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到各地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群众的大接访,申保国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访,办案的高院人员告诉申保国:“国家并没有不立案的正式文件,你的情况我们回去再研究研究。”在这里,申保国还遇到了另一名新郑市的上访者:他的孩子1996年2月,也是在郑州市某人民医院输血感染了艾滋病,孩子于2005年死亡,郑州市某人民医院拒绝承认,所以他也一直在上访。郑州市某人民医院是一所以擅长治疗烧伤而著名的医院,仅每年治疗的烧伤病人就不计其数,而在治疗重度烧伤病人的措施中,输血是最常见的措施。有两个病人投诉该医院的自采血液失去安全保障,难道仅仅是巧合吗?其他病人又是什么状况呢?
2006年7月14号,申保国夫妻和亲友又一次来到郑州市某人民医院,他们终于把院长堵在了办公室里,该院长看到申保国夫妻后不耐烦地说:“怎么又来了?不是给你们解决了吗?”当听到申保国夫妻要求赔偿的时候,该院长竟然高声说到:“你到法院告我们去呀!”而此时又有七八个警察开着两辆车来了,在一位警察的斡旋下,双方终于坐在一起协商赔偿的事。医院方表示最多只能赔偿四万元钱,可申保国想到自己同时身患两种目前无法治愈的疾病,家里的孩子今年还考上了大学,现在自己又不能正常上班,家里没了经济来源,这点钱连前期的治疗费用都不够,实在是无法接受。于是,双方又僵住了。
这个时候,申保国的亲戚和病友就在医院里,向医护人员和病人发放有关预防和治疗艾滋病知识的宣传资料。医护人员纷纷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关上门,躲了起来。保安先是上来制止,得知实际情况后,马上就离开了。
最终,医院方又用上了缓兵之计,信誓旦旦的承诺:只要申保国回去能找来新密市其他人感染艾滋病的赔偿的先例,就愿意按照先例赔偿,而且还约好了下次谈判的时间,就定在2006年7月17日星期一。看到医院方答应赔偿,申保国他们赶紧回去寻找其他人的赔偿先例。
可当2006年7月17日星期一。申保国夫妇和亲友们找到新密市一家医院因输血导致病人感染艾滋病而赔偿的案例之后,再次来到医院时,正院长却不在了,医院的一个副院长声称自己完全能代表正院长处理赔偿事宜:可赔偿的金额仍然是4万元。当申保国的亲友指责院方不守信用时,这个副院长突然耍起了脾气:“我不和外人谈。”说完话,拔腿就走了。
这以后,申保国夫妇多次到郑州市某人民医院去,可就是找不到正院长。申保国不知道这样下去,还要熬多长时间。和申保国同一病房的两个病友也都是输血感染的艾滋病,他们该怎样去讨回公道呢!河南省输血感染的艾滋病的病人们该怎样去讨回公道呢!全国输血感染的艾滋病的病人们又该怎样去讨回公道呢!
陷于艾滋病噩梦者在2005年12月6日的《华商晨报》(沈阳)上有过同样的报道:
……艾滋噩梦越陷越深
艾滋感染事件的受害者刘凤梅,这个25岁的年轻妇人,是在2003年6月份的一次输血中,在德惠市人民医院感染上艾滋病病毒的,她当时输血的原因仅仅是身体贫血。
其实,身体贫血是刘凤梅的老病,但由于生活窘迫的原因,她一直舍不得花钱救治,这次输血,实际上是丈夫强逼她去的,而这时候,也正是她的家由窘迫转至宽绰的当口。
5年前,刘凤梅嫁到万家岭村后就一直窘迫生活所苦恼:她的丈夫,30岁的张志峰腿有残疾,正常的劳动根本从事不了;她的婆家,唯一的生活来源就是务农,全年的收入不足3000元;她的娘家,也是传统的农民之家,除了种田再无额外的经济收入;她本人,身体一直孱弱,贫血、眩晕等疾患一直缠绕着她……
但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经表示,是自己愿意嫁到这个家来的,“因为张志峰人好、聪明、勤快,我看中的就是这个!”
她一直坚信自己的生活会好起来。
于是,在5年的时间里,刘凤梅亲眼看着自己的丈夫学有所成,当上了一名村医;她本人也开设了一间理发店,总揽全村数百户人家的美发工作……
在去医院输血之前,刘凤梅已经和丈夫决定,要在下个月努力怀上个孩子,完成一个美满之家所必需的各项条件,然后终老一生。但他们的愿望却被这次输血打乱了。
从医院输血回来后,刘凤梅就有发烧、口腔溃疡的症状出现,就医,未愈,继续治疗,不见好转,当时村子就有“刘凤梅得怪病”的谣言泛起。
直至2005年10月间,第一例艾滋病毒感染事件得到落实后,刘凤梅的艾滋噩梦也越陷越深:前来张志峰诊所就疹的村民越来越少:刘凤梅的理发店也不再见往日的繁华了。更加严重的后果是,夫妻俩发现昔日的邻居、好友开始躲着他们,而且在他们背后伴随着越来越多的闲言碎语。
记者第一次前往刘凤梅家时,看到的是刘凤梅在炕头饮泣、咽哽的样子以及她的丈夫——一个残疾人、一个好人张志峰顿足捶胸、欲哭无泪的惨状。
推开门,在墙角处,一个身穿牛仔裤、脑后梳着马尾辫的少妇坐在那里,身边的毛巾已经湿了一大块儿,看到有人来,少妇并不搭话,无神的眼睛瞟了一下后又垂下去,然后拿起毛巾遮住了上半张脸……
少妇正是刘凤梅,她的丈夫迎出来后告诉记者,刘凤梅已经坐在那里半天了,“半个月里她天天坐在那儿,就是哭,很少吃饭,今天又大半天没吃没喝了,她想不开啊,好好的生活怎么说变就变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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