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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真的很难吗?

(2012-04-04 13:54:57)
标签:

财经

分类: 一般民生

今年全国两会后,个税按照家庭为单位进行征收广受关注。日前,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准备在今年启动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做好技术准备。但多名财税专家却表示:在中国实行家庭征税还比较困难,存在诸如隐性收入,异地夫妻,赡养老人方面,计税存在一定变数的方面的问题(据《华商报》)。

不能否定,这些专家讲的所谓困难都是现实的,会成为个税改革的重大阻力。但一个更为现实的问题是,按照家庭征税,更加符合个税本身承载的“减缓分配不公”的责任,对广大的中低收入人群有着非常现实的意义,而且也代表着这个时代的潮流,在这样的情况下,按照家庭征收个税,政府部门需要的是一种铁人精神:即“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干”。对于专家而言,社会需要的不是他们讲困难,而应该是如何减少目前面临的困难。

更为关键的是,有些困难按照家庭征收时会存在,但是,不按照家庭征收也同样存在。例如有些专家提到的隐性收入问题,事实上,现在不按家庭为单位征税,这些隐性收入也是计税的盲区,怎么就成了家庭计税的问题了呢?

至于异地夫妻问题,完全可以统一为以男方所在地区进行申报,又有多大的难度呢?而多名子女赡养老人的问题,这完全可以通过相关的花费证明(如各类发票),作为退税的依据进行调剂,似乎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吧。

我们国家这些年之所以能够在各个建设中取得伟大的成就,就是得益于各种各样的改革,每一次改革,都需要战胜各种各样的困难,相比起来,个税改为以家庭为单位计税,在很多国家的有成功的范本,专家应该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尽快为我国设立一套完善的计税方式,为广大群众带来更多的公平,而不是提出困难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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