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骗心理分析三十:假称收购金矿骗走朋友600万
(2015-01-13 21:00:00)| 标签: 杂谈时评 | 分类: 心看天下 | 
   假称收购金矿骗走朋友600万
   来源:河北青年报2014年02月24日
   去年3月,石家庄的何先生和蒋先生的朋友庄某和赵某找到何、蒋两人,称他们准备收购内蒙古一家金矿的部分股权,协议都签好了,但是手头还差600万,只要谁肯借款600万周转,三个月后可加倍返款,连本带息1200万。
   何、蒋一开始警惕性挺高,但是庄、赵主动带着何、蒋来到内蒙古某金矿,以主人的姿态领着二人内外参观了一番,何、蒋两人的疑虑才被打消。
   随后,庄、赵又拿出股权转让协议给何、蒋看,白纸黑字大红印章。何、蒋实在找不出任何破绽,回到石家庄,立即将两人凑的600万元汇入对方的指定账户。
   三个月很快过去了,何、蒋却迟迟等不到对方还钱。打电话,对方不是借口收购不顺利,就是顾左右而言他。最后,打电话他们也不接了。两人赶紧到附近的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路刑警中队报了案。
   警方将庄、赵抓获归案,两人承认,那个金矿尚未正式开发,任何人都可以随便进去参观。他们利用这一点,设下骗局,伪造合同,骗了何、蒋两人600万。
   【分析】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庄、赵两人却为了贪图钱财,不顾情份,专门坑害身边的朋友。
   本案例提示我们,在经济来往中,要遵守市场规律办事,不能被友情遮蔽了双眼。该严格审查的事项,一定不能轻易放过。有人因为友情、面子而把关不严,导致纠纷或被骗。
   一项耗资庞大的金矿开发,要有国家严格审批,是否有正规手续,是否有开采许可证书,是否通过年审,有无债务纠纷,都要逐项认真清查,否则巨额资金一旦受骗,损失重大。
   庄、赵两人看到未开发的金矿随便进,便萌生了骗人的念头。他们利用了人们常说的“眼见为实”心理。
   俗话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现在来看,这话也不是完全准确。物权的归属,并不是看你是否正在使用或归你控制,而是要看法定凭证。比如住房吧,你居住,只能说明你现在拥有居住权,并不能说明归你所有。有无所有权,看的是房产证。因此,眼见也不一定为实。
   市场经济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就是按规律办事,依法律程序办事,万不可粗心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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