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规定是公正还是侵害?
文·王彦辉(邢台飞扬心理咨询中心)
住建部等单位月初发下通知,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应该说这一规定还算比较严格,也明显倾向于不支持已经有房者,更倾向于一个家庭的名下一套住房都没有的情况。
现在买房的实际情况之一是,有不少人在已有住房的情况下,希望改善居住质量。如果一个家庭拥有十年前的一套住房,面积、设施等都不满足现在需要了,想要再买房,就受到了此次政策的苛刻限制。
有的家庭,子女要结婚,做父母的不能不考虑儿女安家大事,规定以一个家庭为限,则做父母的不得不为第二套房的谋划而多支付资金,加重了为人父母的负担。
一套住房的标准,实际上是个模糊概念。70米方是一套,200平方也是一套,相差近三倍。如果一视同仁,显然有失公允。
凭基本的生活经验我们可知,如果政策过于严厉,而某些利益又很诱人的话,就会倒逼人们想方设法,弄虚作假。事实上,二套房贷限制本身,就会使弄到房子者的房子更抢手,利益更高。
银行也是利字当头,面对房贷大幅流失,是否会为作假网开一面呢。这样,又为歪门邪道提供了土壤,安心听话者只有空报怨,加剧了社会不公。
所以,统筹考虑、兼顾公平不是一句空话,要落实在政策的制定和细节的方方面面。
严厉的限制可以解决当下房价过高的现象,可做一时交代,却对根本问题并无触动,也未必让喊房价高的人心里满意,最终的效果皆在未知。由此看来,换一种博弈方式就很有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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