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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怎么又是逃逸

(2008-11-26 09:11:40)
标签:

杂谈

分类: 心看天下

逃逸,怎么又是逃逸

 

逃逸,怎么又是逃逸
    文/王彦辉(邢台飞扬心理咨询中心)

一位朋友住院,我去看望。朋友是被一辆摩托车撞倒的,他当时觉得对方下车冲自已走过来了,没想到,对方趁自己弯腰起身的功夫,推起摩托车,一溜烟跑掉了。

同去看望的另一位朋友说,去年冬天,自己与孩子各骑一辆自行车在路上正常行驶,突然,儿子被后面来的一个小汽车给撞飞了。汽车没有停下来,就重新启动,向东驶去。当时,朋友记下了车号,迅速报案,对方认错并赔付一千元医药费。

前两天,去看望了一位车祸受重伤的中学生小杰,他的情况也是如此,与同学外出时,被一辆汽车撞成重伤,肇事者逃逸。小杰至今左手无法伸展,生活不能自理。

11月7日晚,本市羊市街社区居民李印峰在下班回家途中,遭遇车祸,人事不省。肇事司机逃逸。家中妻子多次手术,患有肾积水、肌肉萎缩,作为家中“顶梁柱”的丈夫又偏遭车祸,这个家庭面对巨额医疗费,只得选择保守治疗。

一桩桩逃逸案接二连三的发生。这才仅仅是自己知道的,不知道的情况可能会更多,事故处理中心的报案也会更多。为什么肇事逃逸案如此频繁发生?也许原因是多方面的。住院的那位朋友说,现在的人都怕担事儿,一旦出事儿,承担不起,干脆一跑了之。

承担不起的,恐怕还有医药费。现在高额的治病费用,让正常住院的人都不治病,更何况出交通事故呢。出一场车祸等于毁两三个家。那出事的一方,干脆选择一逃了之。受害了被迫承担了更多的不幸。

有人说,道路交通法的有些规定对机动车的规定有些不公。机动车的责任过重,也是导致交通肇事人逃逸的一个因素。车祸无情,又非当事人主观所能控制。车祸往往导致人身重大伤害,伤害后的责任划分以及后续治疗的重大经济负担等,已经成为个人以及家庭无法承受之重。

还有一点,不可否认:转型期的社会,会带来人们观念上的一些变化,内心的道德意识也在滑坡。

逃逸案的增多,无疑是对机动车第三者强制险的一种嘲讽。不知道是否还有其他相关的保险险种可供选择。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危急时刻人的反应具有应激性,有时根本不容理性的思考,甚至是一种本能的反应。而这种本能中的趋向性,并不仅是在事故当时就有的,这种趋向性已经在长期的社会感染中,渐渐成形。也就是说,现场的逃逸是内心潜在倾向性在事故现场的激活。

这一点告诉我们,我们经历的很多事情,都会让我们形成一些认识,并有可能成为影响我们行为的潜在力量。行为不是孤立的,社会也不是孤立的,因此,对待逃逸也就不能仅仅从道德上给予谴责了,应该谴责的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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