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中你我他(五)
(2012-06-17 23: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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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空头支票之后,我再联系不上均哥了。电话打过去,是通的,不是一直无人接听,就是响了两声变成“您拨叫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找不到均哥,我找打了那个曾经和均哥关系很密切号称是均哥助手的女经理,对方听到我找均哥之后说:“以后不要再打我的电话,我和他没有啥关系,他就是一个骗子!”
我此后再也没有找过均哥,只是偶尔闲谈的时候说起这个人,其实我并没有任何郁闷更没有愤恨,有时候反而觉得很好笑,毕竟我并没有啥损失,从另外一个方面讲,毕竟我还是跟着均哥混吃混喝还赚了一箱茅台不是?
三年以后,我突然接到了均哥的电话:“你在办公室吗,我让司机给你送一张支票过去。”
“好的,让他送来吧,”对话非常的简单,对方没有一句解释,我也没有一句问候。
支票真的送来了,不是空头的。
两日后,我去办公室,均哥已经坐在了前天后面的那个沙发上了。我一点不惊讶,我让他到了会议室。
此前的接触我太清楚了,均哥是一个从来约了不来,来了不约的人。
好在那个时候,我还没有染上打球的毒瘾,也没有开始发烧相机,每天一定是准时准点的去办公室,就像我现在一样,一天一个球不打,我也会在北湖泡上几个小时。
均哥抱着厚厚的一堆文件,文件放下后,均哥笑了笑:“小吴,我不想给你解释啥了,哥哥前两年真的是不得已,我非常感激你没有追究那件事情,哥哥一直记在了心里,我想我一定会补偿你的。”
均哥让我帮他看一个文件,说是一个很大的案件,诉讼标的应该在十个亿以上。
我简单的翻了翻,的确是一个标的额很大的案件。香港的一家上市公司和H市合作建一个据说是亚洲第一高的XX广场。合同约定,港方出资,中方包销;工程进展到正负0的时候,中方需支付包销款的三分之一;H市政府出具了担保函,并由H市直属的一家颇有名气的公司也出具了担保函。
因为中方没有依约支付包销款,工程停止了近两年了,合同中约定巨大的违约赔偿的的期限马上就届临诉讼时效。
我看得出来,这个真的是一个必然要发生的诉讼案件。
均哥让我报价,我说;“出具诉讼方案和法律意见书之前支付律师费N万;立案后五个工作日,支付律师费N万;第一次通知开庭前五个工作日,支付律师费N万;取得一审判决之后五个工作日支付律师费N万。”
我认为我报了一个很高的价格,的确很高。
均哥说没有问题,让我尽快起草委托合同。
当日我把委托合同交给了均哥,对于这种草率的委托,我本来觉得又是一场游戏,结果会像那个包机纠纷一样。
但是毕竟三年之后,均哥兑现了他的承诺,这让我有点摸不着底儿。
我第一次非常苛刻的要求客户一定要先付款,我才出具意见书。
客户如期依约支付了第一期律师费,并如约支付第二、第三期律师费,实话说,这三期的律师费的确是不小的一个数字。
那时间,我多次往返于北京和H市所在的高级法院。
“一日穷尽南北地,顺手点亮满天星”就是那个时候一日往返在飞机上写下的。
事情进展的并不顺利,我心里的压力也很大。
很奇怪的是,客户从来就没有催促过我,除了书面的往来文件,我也从来没有见过客户方的任何一个人。这让我一直觉得我在面对的是一个虚拟的委托。
一审所有庭审程序都走完了,我最后也没有拿到法院的判决。
其中有一段时间,管我这个案子的整个合议庭全部联系不上了。后来才知道因为别的事情,整个合议庭被一锅端了。
一年后,委托我的那家上市公司将这笔债权转移给了一家搞高速公路的上市公司,再一年后,那家搞高速公路的上市公司又把这笔债权转移给了一家搞酒店管理的上市公司。
这些转移,我都是从每次会计师的征询函里知道的。
再后来,这个案件好像突然从人间消失了,至少我再也不知道后来的情况了,直到今天。
一晃又是几年,我在另外的一个项目上遇到了最初委托我的那家公司的老板。我向他提及了李总,也就是那个均哥。老板想了想,淡淡的说:“哦,那是一个骗子。”
在这个案件里,我不知道谁被骗了,骗了什么,总之我是受益的一方。
后来我没有在见过均哥,据说他B国的总理骗到了中国。后来去云南、湖南,四川圈了不少的地,再后来又听说他被一个北京的老板给绑架了,后来我就不知道了。
故事是否完了,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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