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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那点事儿

(2012-02-13 23: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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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喝酒那点事

 

问世界酒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不离不弃。

 

酒是一个好东西,爱上她的时间很早。

 

有记忆的一次大醉,是大概五岁的时候,似乎的过年,在姥姥家喝了不少的红葡萄酒,那次醉的挺厉害的,我的记忆中的就是走路摇摇晃晃的,大人们在一旁看笑话。不怨大人笑,其实想象一下,一个小孩喝醉了,肯定是挺好玩的。像醉猫一样。我是见过猫醉了是啥样子的。去年给我家的猫做了绝育手术,手术时候,给猫打了麻药,麻药的劲儿还没有完全消失的时候,我家小猫在地上试图行走,起来跌倒,跌倒起来,之后摇摇晃晃的,其形态极为搞笑。我想如果是给猫喝一定的酒,形状肯定是哪个样子。

 

老家农村的风俗是,家里来客人,男人是可以上桌陪客吃饭的,女人是不可以的。作为家里的老大,十岁的时候变开始陪客喝酒了,家长不会说因为是孩子而让其少喝,更不会让其不喝。一来二去的便有了点酒量。

 

上初一那年,离开自己的村子,到了临村的中学。班里有一个叫盛文礼的大哥,比我大很多,是高中毕业之后又从初一开始上起的。这种学生,老家叫“回炉生”,那时候班里的回炉生很多,我好多同学都比我大很多。初一刚刚开学,我的一个同学就结婚了,下学期,他老婆就生孩子了。盛文礼的哥哥家开了一个商店,那时候农村的商店白天是没有人的,店主要下地干活去。盛文礼领我我到他哥哥的商店,帮我看着人,让我帮他从门梁上翻越进去,从店里把酒从门缝里一瓶一瓶的传递出来。我个头很小,可以翻的进去,他不行。

 

那时候流行一种汽酒,叫啤美斯大概,口感很好。偷来的味道更好,喝了很多,双双大醉,逃课被抓,但是偷盗事件一直没有暴露。

 

到了高中,喝酒更甚,酒源来自于我那个变态的校长,校长是一个恋童癖,恋上了我。我那个时候不知道这个概念,只是觉得他对我奇好,给我烟,也给我酒。他不抽烟更不喝酒,但家里这些东西挺多的。

 

校长对我那种好,我当时只是感觉怪怪的,因为知识贫乏,也没有多想,不过最后一次试图非礼我的时候,我觉得很恶心,就跑掉了。但是尽管如此,我也不知道他为啥那样,直到十年后,他被家长举报被抓了起来,我才知道我原来也是一个“被害者”。

 

那个奇怪的校长,让我过早的饮酒和抽烟,也是他活生生的让我考上了北大。因为他非常霸道的,毫无商量的,让我把第一志愿从吉林大学改为了北京大学,创造了该校成立近70年的唯一的一个和北大发生关系的历史。

 

上了大学,喝酒更多了。大一的时候,我发起成立了一个“傻逼协会”,协会的口号就是“世人皆大智,我等独傻逼”,后来因为文明的考虑,去掉一个逼字,称为傻协。协会成员三男一女,一直到现在关系还是不一般的好。协会中老大是一个北京傻姐,是那种喝酒抽烟又打架的主,老二东北人,一个很风雅的糙老爷们,老三是我,地道傻逼一个,老四河北南大港的,不太傻,就是一只耳朵不好使,后来当了领导秘书,仕途很顺,估计和他生理缺陷有关,一只耳朵有毛病,所以对领导的话光进不出,很得领导信任。

 

四个傻帽,见天的喝酒,经常的大醉而歌,其快乐不是文字和言语可以说的清楚的,怀念之!

 

记得又一次和班里同学在圆明园的佛海打水仗,我将一个妹妹泼了一身,该妹妹大哭,我大怒。姐姐告诉我说:她有特殊情况,不能沾水。我不解,问啥特殊情况,姐姐说“她来了”。我说那不是废话吗,她来了我知道,她来了我还能看不见吗,我又不瞎不弱智。姐姐说:“你丫就是一个弱智,她来例假了。”

 

还好,那时候我虽然没有来过例假,但是已经知道例假是咋回事了。我奇怪的问姐姐:你天天和我们鬼混,为啥没有见你来过。姐姐拂袖大怒。多年以来我都在想,姐姐是不是有女人的那些功能,直到几年前,姐姐陆续的有了自己的两个孩子,我这种担心才真的没有了。

 

大学喝酒大多是那种档次很低的白酒,啤酒一般是很少喝的,因为啤酒一喝就很多,没有经济支持啊。所以大学毕业之前,哥几个谈论将来的理想,我说的理想是以后每天两瓶啤酒一包希尔顿。

 

毕业之后,理想很快实现了,也不能满足每天只两瓶了,经常是喝的大了去了的那种。每天回家,如果嘴里没有酒味,都不知道咋向孩子他妈解释。所以一次忘记喝酒了,回到家之前还买了一小瓶白酒猛喝两口,才敢进家。

 

我喝多了特征很简单,爱笑,爱照顾别人和自己。所以一般来说,朋友们不反感,孩子他妈也不太说我。

 

有一次,酒后醒来,发现床边放了一个水盆和一个茶壶,上面有华西医科大学的标示。那时候还住集体宿舍,我知道这个应该是王成义的,我很感谢他,觉得他这样照顾我,我当面向他致谢。他说:“你少来了!我昨天摇摇晃晃的经过我宿舍,拿起我的茶壶和水盆就走,看你喝多了,就没有理你。”

 

做了律师之后,喝酒的事情更多了,其实不是啥应酬,完全是爱好,当年三里屯酒吧基本上每周有我三次以上的身影,如果当年要评选酒吧之星,我估计是一个很有竞争力的候选人。那些年月,酒量好的很啊,记得一次,和几个哥哥,啤酒一扎接一扎。后来服务员过来给我说:“大哥,老板说你自己已经喝了十九扎了,你再喝,我们就给你免费了。”我说好的来,后来再喝了十一扎的时候,老板说扎啤机里一点酒都没有了。

 

当年的杜牧大哥,在扬州搞破鞋,自述曰:“十年一觉扬州梦,赢的青楼薄幸名”,我不是杜哥,不搞破鞋,三里屯也没有留下啥名号。

 

喜欢喝同时王英哲喝酒,一般一瓶或者一瓶半白酒之后,再喝啤酒很若干,中间来往诗词歌赋,往往连续对应几个小时,并且乐此不疲,每当此时,王英哲那个一向很强势的老婆,便向一个小女人一样,一直陪伴,照顾东照顾西的,经常会恬不知耻的问我:“你觉得我老公帅吗?我老公有才吗?”我会告诉她:“你老公帅的像蟋蟀,才的像老财!”

 

喝着喝着,酒胆还在,酒量已经不行了,酒中的快乐往往被酒后的痛苦冲销不少。记得一次酒后曾经写下:“不识平仄已经年,弹指可做诗三千,宿醉未觉酒意豪,平常乃为人中仙。”其实我也不知道写的是啥,大概是想说自己不要喝酒太多吧。那年月经常广州北京一日往返,去时朝雾,回时星光。曾写曰:一日穷极南北地,顺手点亮满天星。本来有些豪情和诗意的,但是酒后被我改成了“一日极尽南北地,双手摸编美人胸。”看来酒后乱性。

 

没有写完,不知道还写不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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