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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目崇拜

(2007-04-09 18:12:58)
标签:

例如:互联网

影评

李宇春

情感

口述实录

越狱

老照片

我原来的一个同事,现在已经是别所的合伙人了。

上周给我发来邮件说:“我们所新来了一个律师,听说我原来是竟天所的,第一反应是竟天有一个合伙人博克写的特别出名,我问是谁啊,告诉我说这个律师叫吴雷。我赶忙说那是我老板!那个兴奋劲好像别人说张学友要来开演唱会了,我赶忙说我曾给他拎过包。您已经成为名人了。”

我回邮件说:“告诉他,我谢谢他,改日请你吃饭带上他,如果是她会更好。”

本周一,我收到邮件:“很遗憾,上班的第二天,我就劝他离开了。理由一:因为是他不是她;理由二:盲目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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