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撞车的4种行为
撞车分人。有的人开一辈子车一次事故都没出过,有的人却连汽车销售商的大门都开不出就剐了。这毛病不在车,而是在人。
行为一:时速60千米以下都不好意思上路。
这是典型的要速度还要风度。超越前边的车子是他们永远追求的目标,即便等红灯,他们也要在黄灯熄灭的刹那间,第一个冲出去——要的就是这呼啸而过的感觉。但速度总与危险成正比,且比例系数不断增大。如果将车速从时速50千米提高到时速60千米,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就会提高数倍,而将车速降低1%,车祸的发生率就会随之降低2%~3%。
行为二:紧紧咬住前边的车子,恨不得贴上去。
这类人恐怕大多都是急脾气,就一点点路也会给个油追上去。这一追却给自己断了后路,一旦前方出现什么紧急情况,连刹车都来不及就会直奔前车的屁股吻过去。什么安全车距,早被抛在了脑后。
行为三:把车当成第二个“窝”,笔记本电脑、背包、饮料放得乱七八糟,后玻璃上还粘着一溜毛绒玩具。
这样的车多有情趣,相信每一个热爱生活的人都喜欢把车装饰得漂漂亮亮,打开车门就得到一份好心情。我们往往会忽略将车内的箱包等物品固定好,或是索性将轻便手提箱、笔记本电脑直接放在座位上而不加任何固定措施。然而,如果在汽车翻倒或是发生撞车的情况下,这些物品就可能变成一个个炮弹,威胁着你的安全。实验表明,速度为50千米/时的汽车与其他车辆相撞,一台未经固定的重约3千克的笔记本电脑可能会从后座上飞过来击中乘客的头部,此时它的冲击力可以达到90千克,可怕指数非常之高。
行为四:车一开就忙着换CD、听音乐、打手机,几乎没时间看路。
一只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打电话,或者忙着和旁边的人聊天,甚至人们经常看见美女们边开车边喝酸奶、吃面包,忙得不亦乐乎。危险往往就在这时降临。有研究证实,在这种情况下事故的发生机率会增加4倍。美国的加利福尼亚,法律会明令禁止司机在开车的同时用手指在GPS导航器触摸屏上查询信息。而边驾驶边更换CD唱片则会更加危险,这时人的视线会完全转移到车内来,路上的情况瞬悉万变,也许就是一秒钟,两辆车就撞到一起了。
在路上,尤其跑高速长途,边开车,边听音乐的确是一种享受。怕就怕那种把音乐开得震天响,还手把方向盘不停随歌热舞的家伙,他们完全沉浸在快乐之中,自己听不见周围车的喇叭声,别人也休想听见他们的。这样在变线和超车时很容易因为信息交流不畅,导致相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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