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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名词解释

(2008-05-30 12:26:20)
标签:

法学

法律

民法

名词解释

幽默

杂谈

分类: 纯属扯淡

世事如棋同学发给我的,看着这些段子,让我想起好像哥们当年也是学法学的。

 

1、大一追女生叫先占,大二追女生叫拾得遗失物,大三追女生叫发现埋藏物。大四追女生叫做善事。原文没有说大四追女生叫什么,我自己瞎掰的。当然,做善事并不是民法学上的概念。估计是因为不太好给大四追女生找一个合适的民法学概念对应,所以原文有意回避了。)


2、示爱是欺诈,求婚是重大误解,结婚是缔约过失,离婚是情势变更。


3、艳遇是善意取得,偷情是无权代理,强吻是恶意添附。


4、女生撒娇是相对权,男生打望是对世权。


5、与邻班人恋爱是地役权,与本班人恋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


6、结婚是永佃权,分手是形成权。


7、老婆是自物权,情人是他物权。


8、小姨子是相邻权,情人是无因管理。


9、妻子是动产,儿子是不动产。

 

10、婚生子是孳息,私生子是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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