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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和胡哥又干掉了一瓶白酒,46度的,不算太高。之所以说“又”,是因为我们隔三差五地就会在一起喝酒,喝白酒。其实我很少喝白酒,但是每次和胡哥在一起都会喝白酒,因为胡哥非常讨厌喝啤酒,一回生,两回熟,渐渐地我也跟着锻炼出了一点酒量。
我和胡哥是同事,而且我们在一起同居(当然他是和女朋友同居一室)。每次我俩出去喝酒,酒至微醺时,都会说些掏心窝子的话,关于工作,关于生活,想到哪说到哪,那种感觉是最好的。
的确,喝酒能导致一种高级的精神活动,或者说吃饭只能引起低级革命,而喝酒则能引起高级革命。我一直认为酒是个好东西,需要说明的是,本人并不酗酒。
古龙生前说过:“酒总是令男人想女人。酒是不是能令女人想男人?是的。惟一不同的是,男人喝了酒后,会想到各式各样的女人,很多不同的女人;女人喝了酒后,她往往只会想到一个男人——大多数时候她想到的是一个拋弃了她的男人。”
作为男人,古龙的话我只能验证前一半,至于后一半,也就是女人喝了酒后,是不是只会想到一个男人——那个拋弃了她的男人,我不得而知,相信胡哥也不会比我知道得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