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说正经的 |
天阴沉沉的,有点闷,不想憋在屋子里。在麦当劳找了个角落待了一个下午,一边喝咖啡一边闲看那本翻了很久都没能看完的小说《红孩子》。
小说写得实在乏善可陈,结构零散,杂乱无章,甚至还不如当年风靡一时的《花季雨季》。我之所以能坚持看完《红孩子》,只是想借此机会追忆一下自己的逝水年华。
个人认为春树写小说犯了一个很大的忌讳:写到后面忘了前面,太多太多的人物仅仅出场一次就匆匆退场,消失得无影无踪,让人不明白为什么要写这个人物,此人出场有什么意义。春树在序言中解释说自己想到哪儿就写到哪儿,已经不在乎结构了。我靠,如果一部长篇小说可以不在乎结构,那跟又臭又长的散文有什么区别?跟博客有什么区别?如果小说可以这么写的话,那么人人都可以将自己的博客结集出版,冠以自传体小说的名号,人人都可以称为作家。
发现自己看书其实也可以很快的,只要我愿意。
从麦当劳出来,本想接着去看场电影。要下雨了,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没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