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一点偏见 |
上午看到一条有关赵本山的新闻,点进去看了看,里面有句话我觉得比这条新闻本身更有意思:春晚语言类节目统筹崔研君称“今年春晚节目的基调是:‘和谐社会,和谐春晚。’”
“春晚”已经被人抢注成安全套商标了,这下我估计很快就会有精明的商人打起“和谐春晚”的主意。不过我还是有点不明白什么叫“和谐春晚”,难道前些年的春晚都不和谐么?
这年头什么都讲究“和谐”,“和谐”这个词都被用烂了,烂的程度仅次于另一个词:老师。
当然我们必须承认和谐是很重要的,不和谐肯定会出事。这个很好举例证明,比如说现在夫妻闹离婚大多数都是因为性生活不和谐。
前一阵子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先生一鸣惊人,提出“和谐权是第四代人权”,徐校长认为“和谐权是人权体系中居于统摄地位的权利,和谐的价值是能够包容自由、平等、公平、正义、利益、秩序、安全等人所共需的单体价值的概括性价值。和谐权的实现,将创造人权发展的历史的新阶段。”
想必大家之前都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和谐权”这么一说吧,也都不知道自己活了一把年纪竟然还享有什么第四代人权吧。看了徐校长的解释,估计还是没有几个人能够理解什么叫“和谐权”。
无独有偶,前两天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司法和谐”理念,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努力创建和谐的诉讼秩序,着力维护和谐的司法环境。
彻底无语了。
算了,争取晚上早点下班,回家洗洗早点睡,尽情享受我的“和谐冬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