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蟑螂不灭,何以家为

(2006-10-18 19:05:41)
分类: 说正经的
按照大嫂的说法,我现在住的地方不能叫“家”,而只能叫“住处”。这两年辗转换了几次住处,每个住处都有一个共同点:住的人多,蟑螂则更多。
 
北京的蟑螂跟我们老家那边的相比有很大差异,最明显的就是个头小很多。一般说来北方人要比南方人个头大,但是北方的蟑螂则相反。老家的蟑螂肤色黝黑,大的差不多十只就能炒一盘,老蟑螂甚至还能飞。
 
孟德斯鸠曾认为寒冷地区的人民比炎热地区的人民更有道德,因为气候使人不得不多穿衣服,大大减少了肌肤相亲所产生的诱惑及与之俱来的欺骗行为。这一朴素真理似乎能够解释为什么夏天性犯罪案件频发,人类如此,动物也不例外。夏天到了,天气炎热,估计公蟑螂也是道德沦丧,禁不起女色诱惑,疯狂制造下一代,以至于我住处的蟑螂现在多得像风靡全国的掉渣饼一样遍地开花,生生不息!
 
 地板上,墙壁上,桌子下,床底下,抽屉里,柜子里,暖瓶里,鞋子里……蟑螂的足迹遍布屋子里任何地方,无论发生什么事情,这些家伙都有资格像极其敬业的记者一样骄傲地高喊:“我在现场!”
 
最恶心的就是倒水喝的时候看见杯子里睡着一只蟑螂,更恶心的是从暖瓶里倒出几只蟑螂。
 
用尽各种办法,恨不能将蟑螂这厮斩尽杀绝。不过据说蟑螂在遭受核袭击之后都能够生存下来,生命力超强,人都死绝了,它们都不会死,真NB!
 
现在想来,大嫂的话是有道理的,我住的地方不能叫“家”,只能叫“住处”。因为蟑螂不灭,何以家为?!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前一篇:什么世道
后一篇:写博客有四怕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