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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表于11月8日《南昌晚报》B46“南昌茶座”版我的“圈圈点点”专栏
在一次会议中遇见一位比我年纪小的男孩,同样对于文学的热爱让我们很快交谈了起来。话题转换的间隙,他有些不好意思地问我:“我说的话你全能听懂吗?我的家乡口音很重。”我笑了:“你的口音很好听,有江南水乡的味道。”他略带自矜地扬了扬脸:“其实我也不想完全改变我的口音,我独自漂泊在外,家乡口音就是停泊在我唇齿间的故乡。”他诗意的表述感染了我,可是细想之下不由黯然:我的爷爷奶奶是山西襄垣人,但我从没有去过山西;我的外公外婆是浙江新昌人,可那里早已没有与我熟识的亲人。我的履历表上写着籍贯山西、出生地南昌,却由于我从小一直居住在位于南昌一隅的洪都厂区,无论是原籍还是现居,都与我有着心灵上的疏离感。我是一个没有故乡的人吗?我忽然发现竟无法说清楚自己的来历。
这样的发现让我非常沮丧。一个找不到根的人是多么悲哀,我既无法把长辈的故乡当做我的故乡,也并不熟知自己所居住的城市。斯宾诺莎说,对家乡的热爱是一种最神秘的情感,无法用理性去解释。而我也许还找不到可以热爱的对象,这简直像个笑话。我突然羡慕起了那位男孩的口音,他是那样骄傲地将尾音上扬,仿佛宣示着千里之外的山光水色。有一个念头在我的心头升起:从我的口音里,是否能找到我的家乡?
在我工作的单位里,南昌话是通行的语言。无论领导开会发表讲话,还是同事茶余饭后交流,一句句硬邦邦、脆生生的南昌方言总是让气氛十分融洽。每逢我做会议记录时,我总会一边忍俊不禁地把同事们的南昌口语变成书面语,一边惊叹于待生动的方言工整地书写下来后,往往失却了原本的风味。比如一同事说年底很忙,忙到“脚弹琵琶”,变成普通话记录下来只能是“年底非常忙”。我越来越感觉到方言的精到与美妙,同时越来越遗憾的是,我虽耳濡目染完全听得懂南昌话,但却完全说不成句。追究起原因,在我从小就读的学校里,孩子们用南昌话交谈被视为是粗俗无教养的表现,被严令禁止。老师们甚至直接把说南昌话的孩子归于“打锣的”(南昌方言里指小混混、流氓)。幼小的我们没有发现老师自己使用方言,和严禁我们学习方言之间的巨大矛盾,只是诚惶诚恐地服从。很多年后,我和我的许多同学,变成了一群不会说方言的本地人。我们去菜市场时不善还价,买东西时常被人“杀猴子”。我们说着整齐划一的普通话,但却始终无法完全融入这座城市。方言是个人的一种身份认知,我们无法感知真正乡愁的滋味。
好在我还能像这座城市里的大多数人一样,将南昌话的单词不经意地安插在普通话的句子里,使我的表述更丰富具体,更接地气。用餐时,我说
“快去‘恰饭’哦!”阻止八卦传播时,我说:“不要‘哈雀’!”催促别人时,我说:“‘快嗲子’,‘扎西’做完撒!”嫁接得如此自然流利,听的人也立即心领神会,甚至连“你的脚(jiao)踩到了我的脚(jio)”这样一句里的一字双音,也不会产生任何歧义。南昌普通话,也被戏谑为“塑料普通话”,它把四平八稳的普通话掐头去尾再插上朵花,语音和语义立刻轻快灵动起来。我用这种方式,竭尽全力地表达我对这座城市的热爱,千方百计地维系我和这座城市的关系。我从小生长的洪都,流行的“洪都普通话”,是由当初从祖国各地前来支援新中国飞机事业建设的人们所带来的各种方言,和南昌话及普通话杂交而成。称赞时,他们会说:“格么真是老嗲格,太‘恰噶’了!”惊叹时,他们会说:“咋的啦?‘诶里’一片‘宣红’的!”他们不仅把故乡留在了唇齿间,更把原来的异乡,在唇齿间改造成了现在的家乡。
野夫在《乡关何处》中说:“许多年来,我问过无数人的故乡何在,大多都不知所云。故乡于很多人来说,是必须要扔掉的裹脚布;仿佛不遗忘,他们便难以飞得更高走得更远。而我,若干年来却像一个遗老,总是沉浸在往事的泥淖中,在诗酒猖狂之余,常常失魂落魄地站成了一段乡愁。”其实故乡无需寻找,更不必询问。只要轻启牙关,舌尖与上颚相碰,吐出第一个音节,无论是谁的过去与现在,都立即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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