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本是一种现代通讯工具,可是,如今却有越来越多的人把它当成了钟爱的玩具。这,是1973年美国工程师马丁·库帕发明世界上第一部商业化手机时万万没有想到的。
你看,你看吧,好好看看——
汽车站、火车站、机场、码头、景区的很多人在玩手机,坐在公交车上的很多人在玩手机,走在马路上的很多人在玩手机,就连骑着摩托车、开着汽车的很多人也在玩手机……反正,玩手机的现象是无处不在。哪里有人群,哪里就会有玩手机的身影。他们玩啊玩啊,彻底地忘记了时光的流逝。他们的工作被耽误了,他们的事业被耽误了,他们的生活被耽误了,他们的前程被耽误了,他们的幸福被耽误了,依然在玩啊,玩啊……就似乎,玩手机才是他们的最大的爱好和生命的大业,谁玩得好谁就是天下英雄一样。就似乎,他们是自己的天大的敌人,总也找不到通往死亡的最佳途径,便最终选定了“玩手机”这种很没出息的方式来致死。致使,他们的脸越来越苍茫,他们的身影越来越黯淡,他们的存在越来越模糊,却不自知,一点儿也不自知。
他们,究竟是一些什么样的人啊?他们,真的是一些人吗?如果是人,那么,他们为什么要通过玩手机的非常不明智的方式把自己的生命往死里玩往坟墓里送?
他们的亲人觉得他们越来越陌生了,他们的朋友觉得他们越来越陌生了,所有醒着的人都觉得他们越来越陌生了。只有他们自己,眼看着,在往一眼黑咕隆咚的井里掉,掉得无比顺利,掉得越来越成功。最终,如愿以偿,他们完了,被手机那个恶魔给害死了。而且,死得不伦不类。当然了,是没有一个人去同情他们那样的“成功人士”的,因为那样的“成功”,毫无意义。他们活该,他们罪有应得,他们比可怜还要可怜。
爱什么不好?比如爱奥妙无穷的大自然,爱阳光的味道,爱花开的声音,爱氤氲的心香,爱弥漫的书香……可是,他们却偏偏不爱,坚决就是不爱,唯独爱上了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的手机。他们的厄运,自然也便是注定的了,自然也便顺理成章地展开了。
他俩,是他们中的两员。本来,他们是可以好好地走到一起,顺顺利利地过他们的幸福的日子的,可是,他们在酒店里吃饭,你的手里一部手机,我的手机一部手机,就像一出门就商量好了似的,刚一坐下,便雷打不动、轰轰烈烈地玩上了,各玩各的,玩得相当投入,玩得旁若无人。吃了两个多小时的饭,他们也就玩了两个多小时的手机。后来,也可能是他们终于想明白了吧:没意思!真的是没意思!实在是没意思!也便毫不怜惜地分手了!很显然,是手机做了他们之间的难以逾越的“鬼墙”,最终毫不留情地拆散了他们的!
他,也是,也是他们中的一员。他,一边过马路,一边玩手机,全然忽略了狠狠地在瞪着红眼睛的红灯,更忽略了近乎疯狂地朝他狂奔而来的汽车……他,太遗憾了,他倒在了血泊里!望着正在血泊里肆意地洗澡的手机,路人一片唏嘘!
这是不久前的一天,我上完了课,正坐在我爱人开着的车上往家里赶。明明是左转灯绿着,可前面的一辆停在左转道上的小车却稳如泰山,坚决就是不挪动。我爱人说,也可能是本想直行,走错了吧。可是,直行灯绿了,那辆小车却依然故我,继续停在那里。已经快要十点了,可我的晚餐还没吃,加上有些劳累,一怒之下,我便打开了我们的车门,走近了那辆一直挡在我们前面、碍了我们的事儿的小车旁——我清清楚楚地看到,车主正坐在驾驶座上十分专注地玩手机。我敲他的车窗玻璃时他才如梦初醒,可是,并没有马上就摇下窗玻璃;当我用拳头擂他的窗玻璃的时候他终于不得不把窗玻璃摇下了。顿然,我就骂上了:你,还要脸吗?后边有那么多的车在等着你却一直停在这儿忙着玩手机,你知道你有多不要脸吗?骂得他,一句也不敢吭,当然也没有向我道歉。要不是考虑到左转灯最多几秒就要绿了,影响到后边的车,我当然还会继续骂,骂个狗血淋头,从而让他更加害臊,更加充分地认识到自己的丑陋!这样的人,不仅该骂,也是该揍的!
至于那个很多人都知道的为了得到一部手机而去卖了自己的一个肾的傻瓜,我看,不说也罢。
疯于手机、伤于手机、死于手机的人,实在是不计其数,数不胜数!
吃饭时玩手机,走路时玩手机,跟别人交谈时玩手机,就连去洗手间时也要玩一会手机……这样的毫无意义的“加班加点”,最终所导致的自然是心理疲劳,所诱发的无疑是神情冷漠。心不在焉,神思恍惚,精神萎靡、注意力不集中,食欲不振,睡眠不足、思考能力削弱、孤独感增强、免疫力下降、疾病多发……就更是不用说了。更有甚者,因被手机劫持而脑细胞坏死的、患了脑瘤的、得了白内障的、骨质疏松的,也越来越多。当自己的时间被手机彻底地粉碎了的时候,自己的人生自然也便被粉碎了,碎得一塌糊涂。后果,不堪设想。问题是,奇怪的也是,竟然鲜有警惕的。因此,也便有越来越多的人做足了手机的奴隶,任手机随便驱使、奴役。无论怎么说,当“电子产品依赖症”和“电子产品综合症”像魔鬼一样缠上了某个人的时候,某个人也便只有慌里慌张、深一脚浅一脚、盲人骑瞎马般地活着了。这样的活法,自然是要多危险就有多危险。无数的心灵残废,正是这样诞生的。
单从堪舆学的角度来讲,手机对生命气场的破坏就也是巨大的。生命气场一旦遭到严重的破坏了,又哪里还会有气有力?无气无力,又哪里还会有蓬蓬勃勃的生命力和令人叹为观止的创造力呢?因此,玩手机成瘾成癖的人,即使暂时还没有死在手机上,也是注定了劣质的。要想指望他们成就一番丰功伟业,那是绝绝对对不可能的。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天和地的距离,也不是南极和北极的距离,更不是梦想和现实的距离,而是你离手机很近离我却很远。发出这样的感慨的人,无疑还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多,人们也就只有在感慨中聊以度日了。
也许是台湾早就看到了这种日益严重的危机了吧,因此,不久前,台湾立法机构才在《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2岁以下的孩童禁止使用电子产品;2岁到18岁的儿童、少年每次使用手机不得超过30分钟,否则的话,家长或监护人将被处以最高5万元的新台币罚款。任何一种立法,其实都是在监督。关键的关键,还是在于每个人的内心都应该有个“立法”,从而对自己从根本上有所约束。否则的话,就死在手机上算了,或干脆做命运手中的玩具算了。
这个世界上,从来都是不缺人的。愿意毁在手机的手里,愿意做人类的肿瘤和病毒,愿意自己把自己亲手抹杀,愿意死得不明不白,人们也就只有报一声长叹甚至长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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