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审判实体问答(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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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劳动法 |
1、在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如何判定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否是劳动合同关系?
答:劳动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与一般的合同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方面相同,特别容易与雇佣合同、劳务合同等容易产生混淆。
我们认为,在
审判
实践中,认定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性质
是否
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应从劳动合同的特点入手进行审查:
并不确定,只要是
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均可成为合同当事人。
流转关系,约定的仅是民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
表现为,劳动合同关系建立后,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以用人单位的名义
工作;劳动成果归用人单位所有,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劳动
风险由用人单位
承担;劳动者须
接受和
服从用人单位的指挥和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的指示进行劳动,如有违反,用人单位有权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处理。而一般的民事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完全平等的。正是由于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在当事人关系中的不同特点,劳动合同不仅
脱离于合同法,并且在合同制度设计、
国家对合同的干预、处理合同争议的程序及适用法律等方面与民事合同均有截然
不同的规定,其意图在于
保护处于劳动关系中弱者一方的劳动者的权益。
当事人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只要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给付劳动,用人单位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并履行相关义务,劳动合同的内容即告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