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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范畴的时和概念范畴的

(2006-12-14 17: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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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语法中的时是动词进入客观世界的必要手段,它属于事件,属于句子平面。

我们所感觉到的客观世界是时间和空间。名词的典型特征是占据空间,动词的典型特征是占据时间。如果一个命题中的名词要转换为客观世界中一个具体的事件中的对象,必须获取客观世界的空间。例如“桌子”仅仅是一个概念,不占据空间。而“这张桌子”或者“一张桌子”则要占据客观世界的空间。同理,一个动词没有进入句子,仅仅是一个概念,它并不占据时间。没有任何时间上的特征,因此在英语中我们列举这种动词的时候通常用不定式来表达,例如to beto doto readto write,等等。但是一旦这些动词进入句子,就必须获得时间,并由此展现于客观世界。因此,“时”这个概念不属于命题范畴,而属于事件范畴。在事件中才有时,在命题中不存在时。所以,时范畴只有定位在句子的平面上讨论才有意义。

时作为一个概念范畴,可以是时间轴上的任意一点(或一段),因此任何语言中都会有数量不等的时间词,这些词用来表达事件所发生的准确的时间点。在某些语言中可以通过发生某些事件来定位时间,最常见的便是时间介词:whenafterbefore以及“当……的时候”“……以后”“……以前”等形式。

时的概念范畴和语法范畴是两回事(参见戴耀晶,1997)。对于时的语法范畴的来源,我们可以提出如下假设。语言的经济原则是一个层次极高的基本原则,语言中的许多演变都可以在经济原则下寻找到解释。出于经济原则的驱动,我们不必在每个事件的表达中指明某个准确的时间点,甚至有时候说话人无法或不愿意提供准确的时间点,那么如何不提供准确的时间同时又能让动词获得时间呢?前提是不要使用时间词,同时所指称的又不是某个时间点(而是某段时间)。同时满足这两个要求,一个最佳途径大概就是动词的“时”进行语法化表达。这种时的形态可以同时满足这两个功能要求。这种形态根据语法化程度的高低,成为一种稳定或不稳定的形态标志。语法化程度最高的语言,时标记是必不可少的,而语法化程度较低的语言,时的形态标记并非必须。在时概念没有语法化的语言中,时间词是表达时间定位的主要手段。

对时的语法化实际上也可以看作是一种抽象化,即,对某一段时间的抽象。绝大部分的语言以“现在”为基点向后抽象、或者既向前也向后进行抽象。向后抽象的语言形成过去时和非过去时的形态对立(例如塔吉克语和达斡尔语,有人认为,英语在语法上也是过去和现在的对立,将来时shallwill属于词汇范畴,即一般的概念范畴,没有语法化,见张振邦,),既向前又向后抽象的语言,形成现在、过去、将来的三时对立。在我们所见到的语料中还没有见到向前抽象的语言,即,只有将来和非将来时间对立的语言。为什么会这样呢?

可以这样认为,语言的主要功能是用来叙述的,因此对已经发生或发生过的事件的叙述比将来的事件更多,因此过去事件的表达也更为重要。在很多语言中,“过去”的时间段中还会有更小的切分,比如白语和汉语就有远时和近时的切分(汉语由体助词“过”和“了”兼表,条件是没有其他标记的情况下)。缅甸的Rawang语(日旺语)中,过去时有两个小时以内的过去、两个小时以上的过去、一年以内的过去和一年以上的过去四种过去形式(罗仁地、潘露莉,2002)。而对将来的事件,因为人类并无确切把握,类似的这种表达也就不太需要。

几乎所有的语言都把说话的“现在”默认为参照时间,也就是一个缺省配置。在缺乏时的语法范畴的语言中,如果没有任何时间词来标记的话,说话的那个时间就是参照时间点,也即“现在”,由这个时间点来定位过去和将来。在这个时间之前的都是过去,在这个时间之后的都是将来。这也是所谓的“绝对时”。但是当我们把过去或将来的某个时间作为参照时间A,以那个时间A作为参照来定位另一个时间点B,这个B时间可能在A的前面也可能在这个A的后面,那么AB所构成的时间前后关系就是所谓的相对时间。有些时语法化程度比较的语言需要这些概念来帮助语言使用者确定时的形态。例如英语:

(1)            I had been doing the work for two hours before he came.

(他来时我已做了两小时了。──工作尚未完成,所以他来了我还在做)

在例子(1)中,had首先定位事件发生在came之前的某个时刻,它与before he came相照应,he came 表达了一个参照时间。before表达了一个相对参照时间的另一个时间。在这个时间点上been,也就是已经实施了某种行为,doing表示该事件还在进行之中。因此,因此,beenhad所表示的过去的过去时间里的实施。所以,这个句子所表达的是“过去完成进行”的意义。

(2)            I shall/will have been doing it for two hours when you come to see me at 10:00 tomorrow morning.

(明天早上十点你来看我时,那件工作我已经做了两个小时了──尚未做完,还要继续做)

在这个例子中,shall或者will定位事件发生在将来的某个时刻,它与句末的at 10:00 tomorrow morning相照应。在这个时间点上,某个事件已经得到实施(been)并在继续(doing)。因此这个句子所表达的是“将来完成进行”的意义。

有意思的是,在我们所见的有限的语料中,动词的时间的语法范畴,有些语言有,有些语言没有。而有时间语法范畴的语言大都有体的语法范畴,而相反的情况不多见。时间语法范畴和体语法范畴之间有一个蕴含趋势。没有时间语法范畴语言的体标记很多情况下可以兼表时,而相反的情况极为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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