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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佩浩图书出版编辑实务两个基本原则实例心得 |
分类: 学术心得(论文、演讲集锦) |
要做好编辑加工工作,我认为,要坚持两个基本原则:一是既要尊重作者的著作权,又要负起责任编辑的责任;二是既要把好质量关,又要减轻加工的负担。
一、既要尊重作者的权利,又要负起责任编辑的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作者有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未经作者同意,编辑不能对作品作实质性修改,例如修改作者的观点、思路、论据和篇章结构等。规定又同时指出:为了使作者的思想表达得更准确、更完善,编辑有责任进行非实质性的修改,如事实材料的订正,语法、逻辑错误的改正,文字的润色,体例规格的统一等。这个规定告诉我们,责任编辑既要尊重作者的权利,又要负起编辑的责任。
编辑加工是不能越权的。因为文责自负,作者对自己作品的内容和表达方式负责,对作品的质量,特别是它的思想性和科学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责任编辑是代表出版社把关的。编辑加工也是从出版社的要求和读者的需要出发,帮助作者消除差错,提高质量。如果编辑没有把好质量关,让漏洞百出甚至思想性有问题的作品问世,编辑也要承担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说,是“文责共负”。所以,作者不能借口文责自负拒绝责任编辑对书稿的编辑加工。
但责任编辑的加工,应当恰到好处,不留斧痕。“加工过头”是吃力不讨好的事。特别是涉及作品的政治、科学和学术观点,在编辑看来是错误的,编辑不但可以而且应当提出修改意见。在作者坚持自己的观点时,编辑有权拒绝编辑出版,但不能擅自换成自己认为是正确的观点。这是侵犯作者权利的行为。
为了防止差错,也是对作者的尊重,责任编辑改过的稿子最好在发排前送作者复核。如果时间比较紧,可以在二校样时出两份校样,一份由出版社校对,一份送作者过目,然后由责任编辑合红。对作者书稿的修改权,从根本上来说,是属于作者的。任何改动书稿内容和表达形式的编辑加工,只能看作是对作者提出的建议,是否修改由作者作最后决定。否则,文责自负就是一句空话。
二、既要把好质量关,又要减轻加工负担。
有人说:“书稿加工是责任编辑最吃重、最消耗时间的工作。”我认为,这话有一定道理。我从事图书编辑工作一十五年,的确,书稿的加工占去了我大部分的工作时间。应当说,编辑以高度的责任感,对书稿一字一句推敲,这种精神值得肯定。但以我的经验,决定书稿质量的关键是选题策划和选好作者,而不在编辑加工。选题策划得好,作者水平高,书稿质量自然高,编辑加工就省力多了。当然,有些时候或者为培养新手,或者为促进中外文化交流,或者为取得双效益,责任编辑对一些书稿多花些时间编辑加工,那也是值得的。但编辑要设法创造条件,使自己的主要精力从对书稿的编辑加工转移到选题策划上来。
那么,怎样才能既保证书稿质量,又减轻加工的负担呢?我认为,可以从三方面着手。
首先,要把好审稿关,达到出版要求的书稿才可采用。
凡是问题多,加工比较费力的书稿,都应先退作者修改。作者对自己的书稿最熟悉,只要编辑把退改的意见讲具体了,作者是乐于作修改的。比如有些书稿引文没有交代出处,经抽查发现与原著有出入,应请作者补出处,把全部引文复核一遍,按要求改正。注释格式的不统一在书稿中也是常见的,编辑不提出来作者是不会改的,你不提出就等于把本来应当由作者做的事情留给自己完成。这样的效果不一定好,因为越俎代庖会助长某些作者的依赖心理。需要强调的是,退改意见要具体明白,最好一次性提完,一次性解决,避免反复退改。
其次,帮助作者熟悉书稿的技术规格。
各类书籍都会有特殊要求,编辑在一开始约稿的时候,就应对选题的体例和各项规格要求做出明确具体的要求。有些格式问题,比如注释的格式,图表和索引的编排,改稿的符号标记等,都可事先向作者说明。有时,可要求作者先写一部分样稿给出版社,看是否符合要求,有问题及时解决,以免全书完稿后再返工。我社早年策划编辑过一套“百术丛书”,要求围绕一个主题如公关制胜、经营致富、雄论巧辩、识伪防骗、养生益寿等,支出一百个招术。社里一开始就规范了具体的体例,字数要求,由编辑各自去组稿,结果来稿大多符合要求。
第三,坚持“可改可不改的即不改”的原则。
“可改可不改的即不改”是编辑加工必须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责任编辑减少无效劳动、提高工作效率的必由之路。这里,编辑需要有学力,善于区分可改可不改和应改不应改的界限。“希特勒义愤填膺”改“希特勒大发雷霆”是属于应该改的,“希特勒大发雷霆”改“希特勒暴跳如雷”则是属于可改可不改的,还是不改为好。“晚年”改“暮年”、“按照文件的规定”改“根据文件的规定”,“血是生命之河”改“血是生命之泉”,等等,编辑加工中应避免这类无效劳动。再有,原稿已定的体例规格,不要轻易变动。有一套注释古代经典读本的书,作者采用了在一句话后加圈码注释本句出现的疑难词义的做法,那就不必再把圈码分别加到各疑难词后面了。有的人名词典,作者把历史人物生卒时间都用[鲁迅](1881~1936)、[叶圣陶](1894~1988)这样的格式,就没有必要在生卒年后面再加个“年”字。译名不同在书刊中是常见的现象。我编辑过一本《梦露卷宗揭秘》的书,译著者把梦露译作玛丽琳·梦露,与一般书刊上的玛丽莲·梦露不同,但他的译法在书稿中是统一的,按英文的语音,这种译法也没错。我就没有照其他书改。要是译名在书稿中前后不统一,可按照占多数的译法改。总之,要处处坚持可改可不改的即不改的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把编辑加工量减少到最低限度。
以上讲的是图书编辑加工的一般规律和方法。书稿的题材和风格是多种多样的,作者的层次水平也不同,对待不同的书稿,要有不同的编辑方法、加工重点。下面,我举一些自己担任责任编辑的书稿实例,谈谈编辑心得。
实例①
实例②
实例③
实例④
实例⑤
实例⑥
实例⑦
实例⑧
以上是为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新闻系编辑出版专业同学所作讲座的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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