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代收包裹的物管不是好物管(写稿)
小崔
据《春城晚报》12月2日报道,随着网购炙手可热,小区物管需要为住户代收的包裹越来越多。少数小区物管不仅全权代收,还分发有序,更多小区秉持“不支持、不反对”的态度,还有的干脆拒绝代收。
在网购逐渐成为中国社会重要消费方式的今天,包裹能否直通家门,关系到很多居民的生活便利程度,毕竟我们每个人都不能保证自己二十四小时待在家里,需要物管代签的状况时有发生;从工作单位往回运送包裹,当然是次数越少越好,因为物流公司明明可以送到家,被物管一个拒收就让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多添辛苦,这事怎么想怎么和人类智慧相悖离。
当然,有些老居民区,就算全体物管人员出马也独独一位,他的名字叫做门卫,让其既负责辖区安全又代收包裹,着实强人所难。但有些物业公司明明有人手,只因丢过包裹起过纠纷就单方面决定从此拒绝代签快递,这是不能胜任日常工作的表现。
笔者理解,小区物管是业主们集体请到的管家,该管家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小区的房屋建筑及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业主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如果我们认为代收包裹属于综合性有偿服务范围,在物业费已缴的情况下,物管单方面决定拒收快递,显然是有违合同的。
另外,在物业管理工作中,有明确成文的“业主主导原则”,该原则指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以业主的需要为核心,将业主置于首要地位。如果小区业主要求物管代收包裹,物管方面有什么理由不能尽量满足呢?
至于这项工作的绩效,可以在物业费中体现,由业主和物管双方协商解决。
既然道理如此显而易见,昆明还有诸多小区物管无法提供代收包裹服务,这也提醒广大市民应在如何成为好业主方面多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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