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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稿——怎能让未成年人投票决定未成年人命运

(2010-04-27 09:18:44)
标签:

教育

投票决定

未成年人

校方

雷梦佳

分类: 尝试

(昨天晚上的工作稿。最近写得不够积极呀。要改变要改变:)

 

怎能让未成年人投票决定未成年人命运
调兵山
 
   昨日,一条来自《东方今报》的新闻让笔者倍感震惊:15岁少女雷梦佳在黄河渠边投水自尽。导致这位初一女生走上绝路的原因很简单:因和同学打架,老师发动全班同学投票,来决定是让她留下学习还是请家长将其带走家庭教育一周。投票结果是,大部分同学选择将其赶走。据说,这种由学生自主投票决定其他同学是否该受到惩罚的方式,叫“学生自主管理”。

    我们已无法获知雷梦佳在得知被同学投票决定驱离学校的一瞬,心底掀起了怎样的波澜。笔者揣度,是深深的绝望吧。毕竟,对一个心智远未成熟的15岁女孩来说,被朝夕相处的同学遗弃是个不小的打击。

    在笔者看来,在此事件当中,校方和相关教师有两处失职行为。第一,没有妥善监管在校学生,让雷梦佳回家的决定一经宣布,校方就任其自由消失了,等家长来领孩子时才发现,小梦佳已不知去向。第二,教师擅自让未成年人投票决定未成年人命运,是滥用职权的行为——雷梦佳打架,校方完全可依据校规对其进行处罚,但无论是谁,都无权剥夺其在学校持续受教育的权利,更不用说发动一群对个人行为不能负法律责任的未成年人用投票的方式作出相关决定。
    因小梦佳悲剧的发生,笔者对时下流行的“学生自主管理”倍感好奇。查阅相关资料得知,所谓“学生自主管理”,是指学生在教师的激励与指导下,自己处理日常生活与学习方面事物的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把学生放在学校教育的主体位置,以学生发展为本,通过尊重、信任、引导和激励等影响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内在动力,为每个学生都提供表现自己个性和才能的机会与环境,促进学生主动修身,主动求知,主动劳动,主动管理,主动健体,主动参与,最后达到主动发展的目的。
    按照笔者的理解,“学生自主管理”就是最大限度地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变被动学习为自我教育,让校方管学生变成学生自己管自己。那么是不是说,学生除了管好自己以外还能管别人?还可以用“民主投票”的方式来决定其他同学的命运?身为教师,在“学生自主管理”中该起到怎样的作用?
    一位上海教师在关于“学生自主管理”经验分享中这样写道:“身为教师必须了解自我教育的意义、规律及方法,让学生成为能够对自己行为负责的人。”也就是说,“让学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是教师推行“学生自主管理”的关键。小梦佳悲剧事件发生后,相关教师神思恍惚,在家休息,既没有向雷家人致歉,也未向在他号召下参与投票的同学们作出相应的解释,貌似无法为自己的“教育理念”负责。一个对自己行为都无法承担责任的教师又怎能向学生阐明“自主管理”中最核心的“负责”二字是什么意思?

    现在,笔者除了对一位花季少女“命丧投票”的不幸深感难过,也为行使了“民主权利”的同学们倍感忧心:这场和他们每个人都密切相关的悲剧会不会导致其内心的负疚感?这种负疚感将持续多久?现在有没有相关单位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心理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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