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质疑地方政府“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

(2014-09-13 21:25:23)
标签:

股票

杂谈

质疑地方政府“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

      在一些地方,政府在宣传抵制和打击非法集资时搞了不少标语,多数是正确的,可是其中一条“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却被不少群众诟病。他们说,非法集资都是打着投资担保、投资管理、投资、投资咨询等公司的旗号进行的,这些公司都是政府批准设立的,并且也有分管或监管部门。这些公司或明或暗搞非法集资,百姓才会上当。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再说,政府的责任就是依法行政,既然是“非法”,政府就得管,不管是失职,管不住也是失职,难道这事要让百姓自己去管吗?出了问题让百姓自担自负,还要政府做什么!第三,这样说也不符合实际,从国务院到县市,都在管,既然如此,何必拿这个话吓唬百姓。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