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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期癌症“过度治疗”误区

(2012-11-25 08: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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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晚期癌症“过度治疗”误区

   “过度治疗”不可取

    所谓肿瘤的“过度治疗”,是对肿瘤患者所做的一些没有必要、无益的治疗。比如,有的晚期肿瘤患者,已经多处转移扩散,没有手术机会,如果没有出现危及生命的并发症如梗阻、大出血等,则手术无益;有的患者经过多周期化疗后,骨髓功能严重受抑,部分脏器功能受损,身体极度虚弱,此时再强行化疗则会增加痛苦,加速死亡;有的患者由于过度放疗引起的后遗症,往往难以逆转,生活质量大大降低。有资料显示,在我国,很多医院的很大一部分医生在治疗肿瘤时,不同程度的存在过度和不合理的治疗,致使至少15%的患者加速死亡。   

    抗肿瘤药物和其他抗癌手段的基本原理都是利用它们强烈的细胞毒性作用来杀灭肿瘤细胞,故一般都有毒副作用大、治疗不彻底的缺陷。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资料表明,几乎所有化疗药物的“致病”作用与其治疗作用是等同的,也就是说,应用某一化疗药物治疗某一疾病的同时会潜在的引发另外一种疾病。目前,在临床上公认的放化疗方案、周期和强度,都是全球范围内大规模临床试验的总结,是循证医学的结果。

    出现“过度治疗”的根本原因是错误观念误导,是“以病为本”,而不是“以人为本”。

   “以病为本”:部分医生在接诊肿瘤患者时,以“经济利益”为首要目的,往往首选本专业熟悉的治疗方法,失败后才考虑其他方法,这不仅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还延误了最佳治疗时机。而有不少患者不懂科学治疗,不听医生劝告,盲目要求超标准、高强度的放化疗,希望能将体内的癌细胞消灭干净,即使出现了严重的毒副反应还咬牙坚持,结果出现了“一边放化疗,一边扩散转移”、“生命不息,化疗不止”的悲剧。

   “以人为本”:我认为肿瘤治疗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即从改善患者症状、控制病情发展到抑制肿瘤、提高生存质量等各个环节入手,目的只有一个——最终实现长期延长患者生命。具体地讲,在治疗上不能只单纯地祛除肿瘤,而应从我国传统中医学的整体观念出发,抗癌与扶正相结合,调整阴阳,调和脏腑,以药物治疗为主,配合心理疏导,饮食调养,有氧抗癌操锻炼,即“四位一体”疗法,才能在抑制肿瘤的同时,不损伤人体正气,瘤消人存,最终战胜癌症。我在北京伟达中医肿瘤医院推广“四位一体”疗法以来,已使上万名癌症患者生活质量提高,生命延长,逐渐走向康复。因而,该疗法得到了吴阶平、吴孟超等多位院士专家的肯定,是目前肿瘤尤其是中晚期肿瘤治疗最为先进和科学的方法之一。

    目前治疗癌症的常用治疗方法:外科手术、放射治疗和化疗被称为治疗癌症的“三板斧”,但却不一定都适合晚期癌症病人,相当多的晚期癌症仍然是无休止地手术、放疗、化疗……不仅劳民伤财,还增加了病人的痛苦并加速病人的死亡。 临床常常可以见到,癌症病人的死因不是因为癌症本身造成,而是由于不恰当的过度积极的杀伤性治疗所致。如肝癌合并肝硬化腹水、黄疸仍然手术和化疗药物介入,导致肝功能衰竭而致死;肺癌肺气肿淋巴转移,肺叶切除后再化疗,病人呼吸衰竭更加严重和痛苦;白细胞过低仍然坚持高强度化疗,患者骨髓衰竭合并感染高热而死亡等等。

    对于晚期癌症患者,既然是不可治愈的,那么治疗的目的就是减轻病人痛苦、提高生活质量,在此基础上延长生存时间。有人说,晚期癌症患者实行姑息治疗,似乎有违积极治疗或不太人道,殊不知:有时候防守就是最积极的进攻。如果对病人“积极过头”,过度治疗,让一个即将离世的病人无必要地开上一刀;或反复实行治疗作用不大而损害更大的化疗,在病人短暂的最后时光增加痛苦,岂止是不人道,那简直就是犯罪!

                             发表于:2009-12-27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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