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互联网期刊出版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目前主要包括赢利模式没有充分地建立起来、版权问题没有很好地解决、管理上存在空白等。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尽力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建议:
1.要建立一种很好的赢利模式
互联网期刊出版经过了近10年的积累发展,作为一个产业,无论是传统期刊的互联网出版还是正在兴起的多媒体期刊互联网出版都还并未建立起一种很好的赢利模式,整个行业还没有形成很大的产业规模,人均产值也不理想,现阶段仅仅形成了产品内容规模。作为一个产业,仅有内容规模还是不够的,产品内容的规模经过一定的积累,必须向产业规模发展,否则就会对进一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一是影响投资商的积极性,因为投资是一定要讲究回报率和回报周期的;二是会挫伤整个行业员工的积极性,行业的大的产业规模形不成,效益上不去,会影响员工的收入,如果全行业员工的收入都不是太高的话,就留不住优秀的人才。这是传统期刊互联网出版目前面临的最大的问题。依我们的调查分析,以目前这种生产经营的方式,再加上定价水平,传统期刊互联网出版很难形成大的产业规模,也很难达到很高的人均产值;相对于较大的投入来说,多媒体期刊的广告收入也不是非常理想。目前,互联网期刊出版商最迫切需要做的就是,如何快速地扩大产业规模,建立一种很好的赢利模式提高整个产业的效率和效益。
2.找到解决版权的有效途径
互联网期刊出版涉及的作者非常多,且非常分散,跨越的时间也往往较长。这样,客观上为联系作者,解决授权带来了很大的难度。现在,行业的一般做法是采取作者授权和期刊社授权相结合的办法,并且大多偏重于后者。事实上期刊社并不是作者本人,也不是法定的代理人,授权代理无疑也很有限,这样,就为日后的纠纷带来俱多的隐患。像作者失去联系,作者不同意授权,作者本来需要在再次发表时修订,稿酬的标准和结算方式不合作者的要求等等都是隐患。报告人认为可以采取合同要约加电子邮件确认的办法。在传统期刊出版的时候,由期刊社在稿件的格式出版合同中将互联网版权的授权意向和授权条件、支付程序等进行要约。这些要约范围和标准应符合互联网期刊出版的现状,应和国内大的互联网期刊出版商的要求和授权条件基本一致。在出版互联网期刊的时候,再由互联网期刊出版商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对要约进行确定,形成有效授权的法律关系。这样做的好处是低成本地快速地解决作品授权,尊重作者,尊重知识,减少纠纷。前提是传统期刊社要和作者签订格式合同并完好保存作者的资料,每个期刊都应建立起一个规范的作者资料库。
3.加强内容管理
有些互联网期刊,在内容上还存在着一些不太符合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价值观的东西,比如物质享乐、感官享受、婚外感情的过分宣扬以及前段很流行的某些恶搞等。有时候也存在着一些违背法律和法规的内容,比如侵犯他人的隐私权、损害语言的纯洁、泄密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国家对于传统的纸质期刊有很好的管理办法,而对互联网期刊还没有太多太好的办法来进行监督和管理,存在管理上的空白。当然,这也是现在整个互联网出版管理监控的一个共同问题。
《2005-2006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选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