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交流
近年每回老家,同本家大爷聊天,大爷都郑重其事地告诫我:城里那些烧鸡、酱肉可不能吃--原因是不少由乡下的死猪、死鸡加工而成,说得绘声绘色。我将信将疑之际,大爷给我来了个三段式推理:
1、咱乡下死了禽畜之类,不管是猪、鸡、牛、驴、马、羊,不管是老死、病死、农药毒死,统统没有糟踏,没有像城里人说的“销毁”,而是变废为宝,收集利用,甚至有把埋了的死猪、死鸡刨出来的,统统卖了钱……
2、这些东西加工成烧鸡、酱肉、肉肠之类,或者在老家加工,或者在城郊制作,咱老百姓知道它们的底细,是不会买也不会吃的……
3、那么,谁是这些产品的消费者,你想想?就是你们城里人了,别看你们那么高档、讲究,什么星级饭店、高级餐馆,都免不了上当,嘿嘿,用得着《水浒传》里孙二娘的一句话:由你奸似鬼,吃了老娘洗脚水-其实那东西还不如洗脚水卫生……
听了大爷推论,似乎无可反驳,不觉头顶冒汗,胃中泛酸,但疑惑依然未解:我们城里人可怎么办呢?我们怎样鉴别出哪些是不干净的肉食呢?我们总不能什么都不吃吧!
大爷见我尴尬,说:其实想通了,城里人不也坑骗咱乡下人吗?工厂排出的废水流到农村,假药、假烟卖给农民,报废汽车、破烂电器,涂抹点油漆什么的就到农村推销,这和农民卖肉食给你们不是一样道理吗?这不是人心换人心、四两换半斤、一报还一报吗!我们老说“加强城乡交流、消灭城乡差别”,这可算得上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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