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社团”何以层出不穷?
(2017-08-24 14: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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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社团的土壤
华说
时间向后而去,事件向前而来,随意而随机,彼此并无关联,然而,有些联袂而来的事情,似乎冥冥中有着安排,在这时间段次第出现。
譬如说罢,新京报近来报道说,一家名为“中国科技创新与战略发展研究中心”的组织,自称经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批准成立,但经调查发现,其既不是在中央编办登记的行政机构或事业单位,也不是民政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该“中心”网站的备案主体为一家名为“北京和物经济技术中心”的企业,投资人为范某,注册时间为2007年1月。不止此也。该“中心”还至少拥有18个“下属组织”,有的自称“公益组织”,有的自称“事业机构”,然而,在民政部“社会组织网”和中央编办“中央机构编制网”上,查不到任何一家组织的登记信息。一言以蔽之,这个冠以“中国”的国字头组织及其18个下属单位,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山寨社团”。
此事情曝光之际,国家发改委向外通报了8起行业协会违规收费典型案例。有收取鉴定评审费的——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在开展审批部门委托的鉴定评审工作中,向企业收取鉴定评审费,2015年至2016年违规收费100.83万元;湖北省企业联合会开展“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过程中,自立项目收取成果申报评审费,2015年至2016年违规收费33.5万元;有收取“评介费”的——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举办“中国建筑装饰设计机构五十强企业评介”活动,并向企业收取“评介费”,2015年至2016年违规收费67.7万元;安徽省道路运输协会对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过程中,自立项目向企业收取考评费,2015年违规收费39万元;也有收取培训费的——吉林省气象学会违规收取防雷业务人员培训费,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违规收费9.6万元;上海市水利工程协会在组织考核及培训过程中违反考培分离和自愿原则收取培训费用,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7月20日违规收费28.17万元……总而言之,收费名目繁多,五花八门。
这两件事情,单独来看,普通的很,只不过,一个是有人办了“山寨社团”,一个是行业协会因为乱收费而受到了处罚。然而,放在一起看,却别有一番意味。不是么?这两件事情,浅而言之,其实指示着一种内在的逻辑关系,后者是前者的因,前者是后者的果。想深一层,则其根植于相同的土壤,是一个藤上长出的两个果。
被发改委通报批评的8个行业协会也罢,“中国科技创新与战略发展研究中心”及其下属的18个单位也罢,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社团组织。两者的区别在于,一个是正规的,经过官方认可的——在中央编办或者民政部登记注册过,一个没有获得官方认可,办理过相应的登记备案,是山寨的。通俗地说,前者是“李逵”,后者是“李鬼”。
然则“李鬼”为什么要冒充“李逵”?无他,有利可图也。看发改委的通报可知,“李逵”是有收费权利的,是可以名正言顺地收费的。这里要划一下重点,发改委处罚的,不是这些行业协会收费的行为,而是“违规收费”或者“乱收费”的行为。山寨社团为什么喜欢扯虎皮拉大旗,冠以“国际”“中华”“全国”之名?无非是利用信息不对称(存在讯息费用)来欺骗人们,让人们误以为“李鬼”为“李逵”,信以为真,从而更容易收取费用。是的,如果不是正规的社团组织有政府赋予的收费的权利,冒充各类协会、学会、联合会以及其他名号的“山寨社团”不会出现。无利可图,谁有兴趣山寨?
行业协会的收费对象,自然是企业。新华社前些时候播发的一则报道说,一家矿产企业展示的企业经营成本中,有一项是“上交相关协会会费”。这家企业参加了6个协会,分别是中国化学矿业协会、中国矿业联合会以及4家当地省、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民爆协会。每年缴纳会费最高的为3万元,最少的3500元,总额达8.8万元。统计下来,从2014年至2016年,该企业的协会会费支出成本达26.5万元。企业的主事者说,这些协会虽然都号称是自愿加入的,但背后都有政府部门的身影。如果不缴纳会费,企业安全生产资质或商品出口配额就会受阻,因此,这是一项企业的硬性开支,不能节省。
这就是关键。对企业而言,被称为“二政府”的行业协会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存在。核心的有两点:其一,简政放权之后,一些原本属于政府部门的工作职能下放到了行业协会,协会本身掌控了审批权。上述的矿产企业曾提及,企业要想申报矿石出口配额,就必须加入相关协会。因为有关部门将审核各地符合条件企业的工作职能,委托给该协会。如果不是协会会员,就无法通过审核参与矿石出口配额申报;而此次发改委通报的8起行业协会违规收费典型案例,也涉及到是违规收取“鉴定评审费”,显而易见,如果企业缴纳相关费用,大抵是不可能通过鉴定评审的。其二,对于政府部门依然掌控着审批权,因为行业协会与政府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通过行业协会操作,企业可以容易地达成目的。行业协会在这里所起的作用,即是所谓的“红顶中介”。
不同于市场自发形成的各类社会团体,企业加入是出于自愿。对于“二政府”行业协会而言,企业的自愿是一种“被自愿”,加入其中,是在管制之下不打不做这样的选择。没有这种管制,企业不会自愿加入行业协会,也不会自愿缴费各类费用。换言之,行业协会之所以能够轻松收费,皆起于管制。企业如是之选择,则是为了通过管制或者绕开管制。“山寨社团”的兴起,无非是看到了其中的门道,利用讯息费用的存在,狐假虎威地想从中浑水摸鱼,捞一把油水。
从2015年至今,民政部已经对外公布了十三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总数超过了1200个。其余尚未浮出水面的,以及未来还将兴起的山寨社团想必更多。“山寨社团”何以如此之多?无他,因为它根植于一块适宜其生长的土壤之中。
2017/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