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共有产权住房,房产政策还是人才政策?

(2017-08-08 16:37:10)
标签:

共有产权住房

人才

财经

各地的住房新政 

华说

 

在时下的中国,最能够撩拨人们神经的话题,非住房莫属。但凡有一丝风吹草动,便会引来全民“围观”,议论纷纭舆论滔滔。 

譬如说,前些天,北京向外发布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打算在房产市场上推出一个新品种——共有产权住房。所谓共有产权住房,按照政策文件的定义,“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简而言之,就是住房产权以股份处理,一分为二,购房人和政府各占一部分股权,政府的股权由专业运营管理机构代持。具体分成比例如何,文件并未提及,大抵由各区县自主确定。 

共有产权住房并非新生事物,此前在江苏、上海等地均有试点,但北京是首善之区,举足轻重,其影响力自然非前两者可比拟。北京拟推共有产权住房的消息一出,舆论条件反射般的“为之大哗”,各类解读纷至沓来,以为将“深刻改变”房地产市场。然而以愚观之,共有产权住房的推出,对北京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无足轻重,恰如在江苏、上海等地一样,可以忽略不计。 

因为房价的上涨,这些年有房者与无房者之间的贫富差距被迅速拉开,这是事实。政府推出共有产权住房,显然是想让低收入者和无房者也能买上房子而搭上这班财富列车,从而减缓这贫富差距的扩大。其之意图,与以往推出的“经济适用房”、 “限价房”以及“自住型商品住房”并无区别。共有产权住房与“经济适用房”、 “限价房”以及“自住型商品住房”的最大不同,是住房产权以股份处理,一部分产权为政府所持有,从而降低了购房者的门槛——购买者只需支付自己所持股份的产权的房款,首付和总额都有明显下降,原本是不俗的想法。可惜的是,棋差一着,政策文件写得明白:“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用地可采取‘限房价、竞地价’ ‘综合招标’等多种出让方式”,“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

         ……

详见微信公众号  华说的经济学世界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