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镇事权”改革,浦东做对了什么?
(2017-06-02 13: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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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区镇事权”改革
华说
在上海的格局中,浦东新区的位置有点特别,它被定位为一块“政策试验田”。很多政策,往往要在此先行先试,然后视其效果决定是否推广至全市。也就是说,在政策体制改革方面,浦东大抵是喝“头啖汤”或者“第一个吃螃蟹的”。
最新的一碗头啖汤或一只螃蟹,是“区镇事权”改革。前些天,浦东对外宣布,正式启动“区镇事权”改革。此番改革的要点,分两个层面:在区级层面,是统筹核心发展权;在镇级层面,则是下沉区域管理权。前者是集权,将一部分原本属于镇的权力收归到区里;后者是放权,将一部分区级权力下放到镇里。
回收到区里的“核心发展权”有哪些?有五个方面,分别是发展规划权、镇级招商引资权、镇园区转型发展权、区域开发权和公共设施基本建设权。下放到镇里的“区域管理权”则有八项内容:人事考核权、征得同意权、规划参与权、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综合管理权、绿化市容管理权、房屋管理权和法治建设统筹推进权。
尽管更多的细节尚未披露,但从已经公布的政策框架来看,浦东此次推出“区镇事权”改革,以经济学衡量,无疑是走着正确的道路,因为它是在往减低交易费用的方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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