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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执业会扭转导游乱象么

(2016-01-31 10:35:50)
标签:

财经

导游

自由执业

市场合约

竞争

自由执业会扭转导游乱象么

(闲话导游自由执业)

 

华说

 

导游的公众形象不佳,尤其是这些年,可谓相当的负面。强制购物、辱骂甚至于人身威胁游客的事件,频频被披露于大庭广众,无一例外地引发汹汹舆论。不过,成为众矢之的的导游也有一肚子苦水要倒:早出晚归工作强度大,收入低,没有“五险一金”……总而言之,“说多了都是泪”,旅游摇头,导游也叹气。

 

年复一年,这样的情形,就这样地轮回着,舆论谓之曰:“导游乱象”。

 

但这“导游乱象”大抵要改观了,因为国内的导游管理体制酝酿着一场重大变革。新华社报道说,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在2016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表示,将就放开导游自由执业进行试点,其中的要点有三:其一,取消“导游必须经旅行社委派”的政策规定,拓宽导游执业途径,建立导游服务预约平台,游客既可通过线上平台预约导游,也可线下自主联系,实现交易方式完全放开;其二,改革导游管理模式,取消“获得资格证3年未从业的,资格证自动失效”的政策规定,导游资格证终身有效,导游证全国通用;其三,取消导游年审制度,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导游的常态管理,实行动态进出机制。

 

导游可以自由执业,意味着导游管理体制出现了重大的局限转变,官方的说法,是“从行政化、非流动、封闭式管理向市场化、自由化、法制化管理转变”。从经济学上说,可以概括为一句话,那便是废除了法例和行政管制。取消“导游必须经旅行社委派”的规定,废除了导游的执业方式管制;导游资格证的终身有效以及全国通用,废除了导游的执业年限和地域管制;取消导游年审制度,则是废除了导游的执业资格准入管制。不夸张地说,导游的春天来了。

 

导游的春天来了,游客的春天也会随之而来么?这是问,导游自由执业将会给旅游市场带来怎样的变化,千夫所指的“导游乱象”会得到明显改观么?

 

先易后难。从取消年审制度说起罢。年审制度并非导游这一职业所独有,其实是普遍存在于各个行业。年审云云,说是审查,但其实往往审而不查,缴纳一笔年审费即可过关,这大抵是人们彼此心照的事实。导游年审也是如此,每逢年审,必然是要缴纳一笔年审培训费,不交肯定是通不过的。不止此也,掌握有年审权力的主管部门会别出花样,比如将购买保险、定制服装以及上交“旅游质量保证金”之类的事项与年审捆绑在一起,不买?你懂的。这是不奇怪的,凡有管制之处,必有寻租腐败的行为发生,没有例外。废除导游年审制度,不仅仅是减轻了导游的负担,更是从根本上去除了寻租之源,降低了社会的交易费用。取消“获得资格证3年未从业的,资格证自动失效”的规定,导游资格证终身有效的改革举措,也有同样的效果。

 

导游资格证的全国通用,则是打开了人为的地域封闭,打破了地域市场的垄断,将全国市场向所有导游开放。原先,因为地域的保护,导游之间的竞争,只是局限于地域内的从业者,但打破了地域限制之后,全国范围内导游从业者均可以参与竞争,因而竞争会更加激烈。这对游客是一个利好:供应者之间的竞争,是需求者权益的最好保障。

 

此番拟议变革的“重中之重”,无疑是取消“导游必须经旅行社委派”的这一政策规定。按照现行的政策,导游从业者不允许绕开旅行社私自接单,而只能接受旅行社的派单。自由执业的提出,意味着打破了旅行社的垄断,导游可以光明正大地直接面对游客,与之洽商和订立旅游服务合同。从合约安排的角度看,意味着市场多了一种合约安排,导游和游客因而有了更多的选择。也就是说,市场上同时存在着两种合约安排,一种是旅行社接单之后委派给导游,另一种是导游自己接单。两种市场合约并行于世,相互竞争,其带来的是社会整体交易费用的降低。这交易费用降低的重要表现之一,便是为公众所诟病的“导游乱象”,将会得到明显的改观。因为时下频发的“导游乱象”,与“导游必须经旅行社委派”这一合约安排有着直接的关系。理由如下:

 

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国内的导游从业者,供职于旅行社的专职导游为数甚少,大多数是个体户,说得好听点,叫做自由职业者,挂靠于各个旅行社名下。道理简单,旅游市场波动很大,生意在旺季和淡季相缠悬殊,对旅行社而言,聘用专职导游的成本是太高了。在“导游必须经旅行社委派”的局限下,导游只能接受旅行社的派单,别无选择。很多时候,旅行社派下来的单子,是“鸡肋”,甚至不如,导游尽管心里不乐意但不得不接,因为拒绝了,以后该旅行社就可能不再派单给你。而且,一个地域之内的旅行社,圈子就这么大,只要有某某导游“挑肥拣瘦”的传闻,可能所有的旅行社都不会来找你。而离开了旅行社,导游无活可干,只能硬着头皮接单。观察和分析强制购物、辱骂甚至于人身威胁游客的事件的发生,可以看到,几乎无一例外地起自于这类单子。允许自由执业之后,导游既可以接受旅行社的派单,也可以自己接单,不再受旅行社的制约和挟制。有了选择的自由,对于旅行社不合理的派单,可以直言拒绝,大不了以后自己接单,不做该家旅行社的生意。这是说,导游自由执业的推出,会减少这类单子的出现,从而减少“导游乱象”的发生。此其一。

 

在“导游必须经旅行社委派”规定下,游客在签订旅游合同的时候,面对的是旅行社,但在旅游消费中,服务的实际提供者是导游。也就是说,在消费者(旅客)与服务供应者(导游)之间,多了一个“二传手”(旅行社)。因为这个“二传手”存在,往往会出现权利责任界定不清的问题。消费者(旅客)与服务供应者(导游)相互之间既没有见过面沟通过,不了解各自的意图和需求,都认为有空子可钻有便宜可赚,最终发现并非如此,于是乎闹得脸红脖子粗。允许自由执业之后,游客与导游之间可以直接“面对面”洽商、订立合同,双方的权利责任界定远为清楚,因而此类的纠纷会大幅减少。此其二。

 

市场的铁律,是优质优价低质低价。在“导游必须经旅行社委派”规定之下,导游只是一个被动的接单者,导游个人业务素质的租值无从体现。这是国内导游素养整体较低的原因所在:既然收入无从体现业务素质的租值,为什么要提高业务能力?允许自由执业之后,导游的个人租值将会凸显出来,那些良好业务素质和口碑的导游会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并直接体现在收入上,这将驱动更多的导游努力提升自己的个人租值。导游整体素质的提升,也将大幅减少纠纷以及乱象的发生。此其三。

 

并不是说允许自由执业之后,旅行社就会因此而消失。旅行社会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但其依然还会存在。也就是说,在未来的旅游市场上,旅行社以及和导游自由执业两种市场合约将会并行不悖,在相互竞争中一起前行。市场的均衡,是在竞争下,在边际上,两种市场合约下的导游收入是一致的。

 

“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收入提高了,将这想法付诸实践的人们越来越多,也带来了中国旅游市场的蓬勃和兴旺。这一点,不用看统计机构的数据,从节假日景区的“看人海”便可以直观地感受到。可以推断,自由执业的推出,在这互联网时代,网上预约导游之类的平台会随之风起云涌,这将是互联网企业角力的又一个风口。

 

 

回到最初的问题,自由执业会扭转导游乱象么?或者说,会让导游乱象为之大为改观么?回答是,YES

 

2016/1/31

 

本文同步发布于微信公众号 :华说的经济学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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