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一张24年的存单

(2013-10-10 09:15:38)
标签:

杂谈

一张24年的存单

 

华说

 

每逢季末、半年以及年底,随着“考核时点”的到来,国内的银行业大抵会如期上演一幕“揽储大战”,季复一季,年复一年。为吸引存款,大大小小的银行会使出浑身解数,方法手段层出不穷,颇具想象力。除了将存款利率在央行规定的浮动区间内一浮到顶之外,提高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也是常规选项,甚至还会各色各样的推出“存款送礼”,礼品从洗衣粉、食用油到热水壶、茶具、电饭锅乃至手机,五花八门。此外,给予大额存款“回扣”, 季末存入、下季度初取出的“存款短线游”亦会大行其道。

 

看似眼花缭乱,但其实质一也,无非是提升存款的回报率,使其高于平时的收益率。作为应对“冲时点“的非常之举,上述举措通常也局限于诸如季末、半年以及年底的“非常之时”,也就是说,通常而言,这是短期行为。然而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刻下有一件轰动全国的新闻,作为主事者一家银行,给予储户的高额回报承诺,竟然长达24年!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报道说,24年前的1989年,家住湖北丹江口市的盛忠奎夫妇在中国建设银行丹江口市支行迎宾路分理处存了2000块钱,一共办理了两张存单。银行开出的存单上写明,该存款为保值储蓄品种,24年到期本息22万元,到期银行凭此据定额支付。今年921日,长达24年的存单到期。922日,盛忠奎带着存单去银行兑现。由于当年的银行网点已经不存在,他拿着存单找到了该行的丹江口市支行,却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这两张存单早已失效,他的存款本息只能兑现8400元,而不是22万元。

 

8400元与22万元,可谓去之天壤。满心欢喜去取钱,却被兜头泼了一盆冷水,换了谁都会跳脚的。 存单上“到期本息22万元”白纸黑字写得清楚,何以被银行一口判定为“失效”?该银行出具了两份文件,一份是1989918日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对保值储蓄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的传真电报,另一份是同年107日丹江口市支行转发的通知。该通知称,各专业银行、邮电局如有开办诸如“存款一千元,存二十四年后收益额为十一万元”此类保值储蓄业务的,从文到之日起立即停办,并严格按照三、五、八年三种保值储蓄存款期限档次执行,不得突破。

 

尽管银行拿出了政策这一“尚方宝剑”,但显而易见,有两点难以自圆其说。其一,丹江口市支行转发的日期是107日,但盛忠奎存入的日期是921日。人民银行的文件指明,对开办诸如“存款一千元,存二十四年后收益额为十一万元”此类保值储蓄业务的,“从文到之日起立即停办”。但文件并没有说在此之前办理的此类保值储蓄业务为“无效”;其二,退一步,即便在此之前办理的被认为是无效的,则作为具体办理业务的建设银行丹江口市支行迎宾路分理处应该及时同时储户变更合同。从报道来看,涉及这一保值储蓄业务的只有70余人,工作量并不算大。该银行在24年间没有任何动作,直至储户上门兑现时方称为“无效”,其失职责任无可辩驳。

 

为了应付储户,这家如今是一口一个“人民银行的文件”,仿佛其一直是听话的“乖乖孩”似的,央行说什么它就做什么,不敢越雷池半步。但正如本文一开头描述的那样,每逢揽储大战,各基层银行开出的利率,早已超越央行规定的利率。倘若违背了央行的文件便是无效,则诸如绕开央行利率管制的各类理财产品、大额存款“回扣”以及“存款短线游”之类的做法,又何曾将央行的文件放在眼里?倘若依样画葫芦,岂不是也可以判为“无效”?没有疑问,这家银行拿出什么人民银行的“紧急通知”,主要是出于利益的考量,“赖账”的意图明显不过。毕竟,本息4200元与11万元之差距,不是一个小数目,而况牵涉到70多储户,一进一出,总体落差可能达到数百万元!

 

对储户而言,想要维护自身的利益,为今之计,只能走诉讼一途。“存款一千元,存二十四年后收益额为十一万元”的保值储蓄业务,以复利计算,1000×1+r24=110000,年利率r达到了21.63%,高利贷无疑了。按照国内的现有法律,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但这是针对民间借贷,银行开出的高利贷如何界定,显然有待法院的判决。而这,也将是这张长达24年的存单未来走向的最大看点。

 

实际上,如今摆在银行面前的,是两本账。一本是显性的,也是银行当下正在计算的,4200元与110000元之间差额,乘上所有的储户数量,便是“赖账”的收益,成本是信誉的丧失;另一本账是隐形的,成本是如期兑现承诺,向储户如实支付24年、年利率21.63%的本息,收益是信誉的提升。无从得知在全国范围内当年选择保值储蓄业务的储户数量,但以“紧急通知”这一文件形式来看,涉及面应当有一定的规模。对银行而言,收益减去成本是亏是赚,显然取决于其对信誉的衡量。尽管从道理上说,信誉是银行的生命,是其立身之本,但对处于行政垄断下国内银行而言,其对信誉的标价,必然远低于开放而自由竞争的市场上的银行。

 

已经说过,年利率21.63%是高利贷。借高利贷者,往往是迫于一时之急一时之难,因而一般而言,高利贷的期限很短,半个月、一个月、三个月……一年以上便少见。因此之故,在这张长达24年的存单引起的风波中,最令人“拍案惊奇”的是,银行向储户所借的“高利贷”,竟然一借24年!而且当人民银行的“紧急通知”下达之后,基层的商业银行会对已经办理的业务漠然视之,不加以及时变更。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怪现状”?思之再三,愚以为,根源在于权利与责任的不对等。

 

1987年至1989年之间,国内曾经发生过一波汹涌的通货膨胀,由于物价的快速上涨,人们纷纷将存款从银行里取出来,到市场上抢购商品,由此推动了物价的进一步上涨,强化了人们的通胀预期,也加剧了储蓄从银行的流出。正是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各类保值储蓄存款应运而生。“存款一千元,存二十四年后收益额为十一万元”的保值储蓄业务,显然这保值储蓄存款品类中的一朵“奇葩”。对基层银行工作人员而言,无论是行长还是具体操办的业务员,24年之后早已物是人非,或者已经升迁、或者已经跳槽,或者已经离职、退休,他不用为此24年后的兑现负责,但吸收新的存款,或者稳住原有的储蓄的目标任务可以完成,会记到他的业绩簿上。也就是说,他享受了当前的权利,却不必承担日后的责任。这就是为什么当央行紧急叫停之后,基层银行及其工作人员会对已经办理的业务无动于衷的原因所在!

 

实际上,时下议论纷纭的地方债务问题,其根本的症结也在于此。为任一方者大肆举债建设,倘若取得政绩,可获升迁;即便失败,则不过是离职,涉及腐败贪污者,最多不过锒铛入狱,与其留下的庞大的一屁股烂帐相比,这样的惩罚可谓“小巫见大巫”。因此,如何界定清楚权利责任,形成权责对等之格局,将是解决地方债务的关键。

 

 

2013/10/10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