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涩的“免费大餐”——节假日免收通行费新政的经济分析
(2012-10-02 1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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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道口路桥公司通行费高速公路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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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涩的“免费大餐”
——节假日免收通行费新政的经济分析
华说
中秋连着国庆,这是一个“悠长的假期”。
对喜欢驾车出行的人们来说,节日的喜悦,不仅仅源自假期之悠长,更重要的,是在这个假日能够尽情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大餐”:2个月之前,国务院下发了由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制定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根据这个方案,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里,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将免收通行费。“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具体实施细则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决定。适逢其会,今年的中秋与国庆假期,是这“免费大餐”第一次派发。
尽管心不甘情不愿,时间一拖再拖,但在国庆前一周,各地有关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实施细则终于密集出台了。虽然姗姗来迟,但这顿“免费大餐”至此总算是万事俱备了。于是乎公元2012年9月30日凌晨零时,事先张扬了2个多月的免费盛宴正式开席了。
没有任何意外,恰如之前无数人无数次正确地预测得那样——是傻子都知道,高速公路上的拥堵一幕如期到来了。但是,即便是最有想象力的人们,大抵也不会猜到,在免收通行费新政实施的第一天,在往日风驰电掣的高速公路上,会上演一场波澜壮阔的“全民健身运动”:久困于公路上的人们纷纷下车,做广播操、踢毽子、打网球、做俯卧撑、遛狗……来自交通部路网中心的数据说,当日16个省24条高速公路发生拥堵。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这些大中城市的出城方向的高速公路,它的交通流量更是比往年同期增长了三到四倍。各条高速公路以“没有最堵,只有更堵”的姿态,刷新着“史上最堵”的纪录。
这是势所必至的。中秋和国庆这样的重大节日,原本就是人们出行的“尖峰时刻”,在高速公路收取通行费时,尚且有车满为患大排长龙之虞。市场的逻辑,此时此刻应当提升价格,以缓解供需矛盾。现在倒好,反其道而行之,非但没有提价,反而直接取消了价格,岂非风助火势火上浇油?!需求定律说得明白,价格下降,需求量上升。如今将价格降低至零,出行之需求量焉能不“井喷”而出?收费时尚且拥堵的高速公路被堵成一个个气势恢宏的“停车场”,固其宜矣。
在亲自品尝了“免费大餐”,人们的态度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弯。曾经欢欣鼓舞于免费的人们,开始怀念收费了:“国家,下次我不敢占你的便宜了”——这句话其实是错误的,因为他占的不是国家的便宜,而是高速公路股东的便宜;“高速公路免费真不是好事,宁愿升价也不要免费,免费比收费的费用还高,免收的通行费还不够油钱。”……诸如此类的感叹在网上此起彼伏,并获得了广泛的共鸣。被困在马路中央的人们,似乎此刻才终于明白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个老生常谈的道理。是“事实胜于雄辩”,还是“不撞南墙不回头”?
享受“免费大餐”消费者这面的态度转变且按下不表,因为事情简单逻辑清楚,无需多说。值得说道说道的,其实是这顿“免费大餐”的另一个主角——作为供应方的路桥公司的行为。节假日免收通行费新政出台之后但在实施之前,路桥公司的叫苦声一片,而且在具体措施的落实上迟迟按兵不动。强制实施后,可见的是两方面的举动:一是在设置上,免费道口的数量明显少于收费道口的数量。二是免费之后,路桥公司并没有直接开闸放行,而是依然采取拦车、发卡、收卡这一套程序。
是刁难么?当然是。是故意加剧拥堵施压么?也当然是。为什么要这么做?自然是因为路桥公司气不顺。为什么它气不顺?无他,因为它的产权被侵犯了,它的收入权被压制了!
不言而喻,“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这一政策的实施,是政府请客,企业买单。政府收获了“顺应民意关注民生”之类的美誉,但为此真正掏出真金白银的,是路桥公司。作为高速公路的业主,路桥公司对高速公路拥有完整的产权。享有收入权拥有这产权的重点之一。很显然,“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这一政策,将通行费的价格直接管制为零,剥夺了路桥公司在节假日期间对小型客车的收取通行费的收入权。于是这部分通行费收入,一时间成为了“无主”的收入,没有了明确的权利界定——驾车者不是业主,这部分收入当然不属于驾车者,路桥公司是业主,但被政府强行压制了。自然,作为业主,路桥公司不会让别人舒舒服服地将这原本属于它自己的收入占有。刁难和施压不仅是可以想象的,而且是势所必至的。收入“无主”,争取这收入的人们蜂拥而至。于是乎在驾车者的过度竞争以及路桥公司的故意为难之下,“无主”的收入消散了。从经济学上说,这就是“租值消散”。这“租值消散”的形式,表现为原本是属于路桥公司的通行费收入,被高速公路上庞大的堵车时间成本所取代。从社会的整体看,“租值消散”得更大,包括通行缓慢对道路损害的增加,蜗行带来的尾气排放增加对空气环境的污染,交警、路政等人员如临大敌般的保障运行费用,以及随地大小便带来的环卫工人清扫工作量的大幅度提升。
因为长假第一天的“惊人拥堵”,某些地区高速公路拦车、发卡、收卡这一套程序被取消了,而拥堵的状况在第二天有所缓解,故有人直指症结为路桥公司“使坏”。这其实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了。已经说过,因为收入权的被压制,路桥公司必然会有些“小动作”,但这不是拥堵的主要原因,拥堵的真正原因,依然是免费带来的需求激增。至于第二天的拥堵缓解,直接放行自然有助,但主要的因素,一方面是第一天近乎极值的出行需求量已然释放,另一方面是因为这惊人拥堵的示范,后续的人们改变了出行的路线或者方案。一个有力的证据是,在那些没有取消高速公路拦车、发卡、收卡这一套程序的地区,第二天的拥堵状况也明显改善了。实际上,即便是取消高速公路拦车、发卡、收卡这一套程序,路桥公司还会有别的小动作,在临近长假结束的最后一天,这一点将会表现得更为明显。
顺便说一句,从技术的层面看,免收通行费却依然采用拦车、发卡、收卡这一套程序,可能是路桥公司为了掌握车辆通行数量,由此准确测算出这一时期的损失,以及与此相关的折旧、养护与人工等成本的增加等等。联系到此前一直有路桥公司呼吁政府“补贴”,这一成本的测算或许正是为日后向政府申请补偿做准备。
话已至此,似可收束,然而意犹未尽,因为围绕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议论,杂然纷呈,其中夹杂着众多貌似合理其实谬误的观念。区区不才,且择一二典型观点简要分析之,澄清之。
第一种观点,对政府实施免费的政策举措是赞成的,但对其行为方式存在异议,认为如此重大却涉及公众利益的事情,实行之前采取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各利益方的意见。套用法律用语,即节假日免收通行费这一政策虽然是“实质正义”,但未做到“程序正义”。
余以为不然。已经说过,免收通行费的本质,是政府侵犯了路桥公司股东的私有产权。免收通行费的错误,不在于是否开了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是否做到了“程序正义”,而是在“个人合法的权利和财产”这一领域,其坚定性是不容置疑的,是先验的,是不容讨论的——“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个领域,是根本不允许进行举手表决、民主投票。因为个人合法的财产和权利之不可侵犯,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石。现代法制体系就是建筑这一基础之上,如果这一基础发生动摇,整个的社会制度就会坍塌下来。回顾历史,在这方面我们有太多的悲剧和教训。
第二种观点,是认为收费公路是“印钞机”,路桥公司每天坐等收钱获取是的“暴利”,节假日免收通行费的损失是九牛一毛,毛毛雨,路桥公司不应该有抵触心理云云。
姑且不论路桥公司是否暴利——从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来看,这是一个高负债行业。截至2012年上半年,19家上市公司的负债合计为1247.9亿元,负债余额同比增长18.48%。负债率最高的中原高速和五洲交通的负债率分别达到了79.066%和71.02%,即便是他们赚取的是“暴利”,因为路桥公司有钱,所以他们必须拿出一部分钱来分给大家?这真是神一样的逻辑啊。按照这一逻辑,华人首富李嘉诚是不是应该在每一个“重大节假日”向国人派发红包,并且不能有“抵触心理”,满脸堆笑?!
第三个观点,是居然有人煞有介事地算了一笔账,节假日免收通行费,减少路桥公司收入约2%,而旅游行业的收入预计增长24%。因此,路桥公司不应该只算“小账”,而应当放宽眼界,算一本“大账”。
看到这议论的时候,忍不住想笑。“慷他人之慨,费别姓之财”的成语,大抵是为此辈所度身定制的。内中的荒谬自不必说。最有力的回击,是以其人之道反治其身,令此算账者及其同好将自己收入的2%捐献出来,分发给大家。因为这里也有一本“小账”和“大账”可算:收入减少了2%,只是一个人痛苦,但分到钱的每一个人都会很快活。快活的人数远远大于痛苦的人数,因此,你应该算“大账”而不应该斤斤计较于“小账”。这一方法,也同样适用于在免费带来惊人的拥堵之后,依然振振有辞地认为“不是免费的错,是免费的时间太短,应该全年免费”的宏论者。
行文至此,忽然想到了一个古代笑话:某地有一个著名的孝子,母亲沉疴不起。郎中百般诊治均不见效,黔驴技穷之下对孝子说,想要起死回生唯有割股疗亲一途了。孝子思量再三,终于对自己下不了手。时值盛夏,街上有许多乘凉睡觉之人。孝子提刀乘人不备削下一块,被削者痛极狂嗥。孝子回头说:“莫喊!莫喊!难道你不想做孝子么,你不知道割股疗亲是天下最好的事情么!”
区区在下孤陋寡闻,不知道写这笑话的作者是谁,但我愿意向这前辈表达最大的钦佩之情。寥寥数笔,极简的笔墨不仅活生生地勾勒出了这部分人的真实嘴脸,也痛快淋漓地撕去了那灵魂的虚伪画皮,使其无处遁形。这仅仅是一个有关“孝子”的笑话么?我以为不是,它其实更是一个寓言:试看这当下的社会,在喧哗和骚动的“公平”、“正义”以及“民意”大旗之下,正不知聚集了多少此类人物!
201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