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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何以成为“关系房”

(2011-08-23 08:49:43)
标签:

保障房

竞争

价格管制

非价格手段

财经

杂谈

分类: 评论

保障房何以成为“关系房”

 

华说

 

“保障房究竟保障谁?”这样的追问与忧虑,从保障房开始建设的那一刻起,便成为漂浮在公众心头的疑云。

 

这原本不应该是一个问题。顾名思义,保障房云者,按照政府的政策设计,是“为了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然而,文件上一回事,实践中又是一回事。来自现实生活的答案令人沮丧,也令人愤怒。譬如说罢,几天前,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播发了一则报道,披露了陕西榆林市的一个经适房小区——金阳小区的“怪现状”:这个旨在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保障房小区,竟然停放着2000辆左右的小汽车。不止此也。在这些小汽车中,高档轿车比比皆是,宝马、奔驰、路虎、雷克萨斯、奥迪等豪车名车随处可见。而记者在采访住着1000多户下岗职工的第二毛纺厂小区时,小区居民投诉说,曾经申请过经济适用房,但大部分都没有成功。那么,怎样才能申请到金阳小区的经适房呢?金阳小区的一位居民道出了其中的秘诀:“一是关系,一是有钱。”

 

“开宝马车,住经适房”其实已经不是新闻。记忆所及,这些年来这样的报道实在多,“至今已觉不新鲜”。而伴随着保障房建设的大规模推进和提速,有关保障房的“丑闻”也随之层出不穷:在陕西省山阳县,在900多名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公示名单中带职务者多达100多人,其中不乏“乡长、镇长、执法队长、所长”,还有的直接标注了“科员、副科、科长”等字样。在浙江省温州苍南县,850套限价房,9成为当地公务员所瓜分。当地政府还规定:限价商品房销售对象优先考虑党政机关和其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在河北沧州,廉租房小区广厦家园停满私家车,其中不乏十几万元的汽车。在北京,一些经济适用房小区60%70%的房子是租出去的,还有的买两套经济适用房打通成了一个豪宅……当中华大地的东西南北中,都在频频上演保障房的乱象之时,其所表明的,是这样一个令人难堪的事实:这并非是偶发的个案,而是一种“易地则皆然”的普遍现象。

 

“事有必至,理有固然。”当一件事情频繁而且反复发生的时候,很明显,现象背后必有其发生的内在逻辑和规律。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保障房分配领域乱象频出,其内在机理何在?这一问题,经济学的答案是:这是“价格管制”下的蛋。

 

人所皆知,保障房的出现,是政府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起。目前而言,保障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三部分构成。与商品房的价格和租金由市场供求决定,随行就市不同,保障房的价格或者租金是有政府决定。因为针对的目标人群是“中低收入者”,这价格和租金往往低于市场价格,而且低很多。也就是说,倘若按照市场运作方式进行出售和出租,这些保障房的价格或者租金将远高于政府制订的价格。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这些住房的价格和租金被政府所管制了。

 

当一件物品——这里是住房的价格被管制于市场价格之下,会发生什么事情?经济学说,首先会造成资源价值的下降。因为存在管制,稀缺的资源不能自由流动到对其评价最高的人手中,从而没有实现最有效率、最有价值的配置和使用。因此,与同地段那些不受价格管制的商品房相比,保障房的质量会相形见绌。这质量,“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的选择、施工安装的可靠性、房型的设计、小区环境的营造、物业管理的水准等等。从公开的报道看,这些年来各地保障房频频传出质量问题。这,并不是偶然的。

 

而价格管制的另一个效应,则直接回答了“保障房究竟保障谁”的问题,点出了为什么当下保障房分配领域乱象频出症结所在。众所周知,市场的游戏规则,是“价高者得”——谁出的价格高,谁就获胜。竞争胜负的准则是价格。但在保障房领域,因为价格被管制,这一决定胜负的准则被取消。可是问题在于,人们之间的竞争依旧。因此,当价格的准则被废除之后,则必然有另一种或者或者几种非价格的竞争准被启用,以决定在保障房的分配竞争中谁胜谁负。一般而言,出于公平起见,政府设立的规则大抵是“排队”。 首先设立一道门槛,符合标准者入围;然后入围者“排队等候”,以摇号确定最终的购买者和租住者。不过,从保障房乱象频出的现实来看,这一规则显然被许多地方所突破和抛弃。因为,非价格竞争手段,并不仅仅限于排队方式,还有其他众多的非价格竞争方式。

 

举一例罢。现在有一个经适房小区,政府规定对外售价6000/平方米。周边同地段的商品房是10000/平方米。很显然,这里存在着4000元的差价。从经济学上说,这4000元是价值权利没有界定的租值,会在竞争下消散。不过在现实中,由于保障房分配由是某一个政府部门负责的,它实际上充当这部分租值的“主人”。如果采用排队轮购,那么,对这一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来说,就意味着租值的全部消散。而从经济学的眼光看,任何一个人都是“经济人”,他无时不刻在争取局限条件下的利益最大化。因此,主管保障房分配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然有着尽可能减少这部分租值的消散。“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这些手中掌握的权力的人们,也寻求着卖出一个好价钱:金钱的多与少,关系的亲与疏,人情的深与浅,都是价!此时的胜负准则,依然是“价高者得”。而对那些经适房的购买者而言,只要这个出价低于4000/平方米之下,都是可以接受的。在这种竞争游戏中,“没有背景、只有背影”,“一无资本、二无权力、三无关系”的平头百姓,出局是必然的结果。

 

结论是清楚的:价格管制下导致的资源价值的下降,以及非价格竞争准则的采用,两者累加产生的交易费用,加上被管制的价格,实际上是以迂回的方式向市场价格逼近!这就是保障房乱象之下的内在逻辑和命门所在。由此之故,质量问题以及分配乱象,也将始终与保障房建设如影随形。

 

                                                                                        201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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