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的代价
(2011-03-07 11: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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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的代价
——税收问题浅说之二
华说
不久之前,国家财政部公布2010年税收情况。数据说,2010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7320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同比增收1368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速加快了13.2个百分点。
这消息发布之后,照例引发了一些议论。议论的要点,大抵是不满于税收的快速增长。以为长期以来税收收入增长幅度就大大高于同期GDP增长,大大高于居民收入收入增长速度,显示着初次分配中,中国家收得太多了,而企业及其老百姓得到的太少。与这议论相呼应。一些媒体的报道则从更为具体微观的层面,以生动的事例,说明着一个人在在购房、购车、购物、 炒股、乘坐飞机、开办企业、领取薪酬……之时,不知不觉中已然缴纳了N项税目、N多的税款。
说起来,这应该是老生常谈了。老生而至于常谈,显示着这一问题的存在,““久已夫非一日矣”。这些年来,人们一直对于税收的快速增长颇有微词。这也是无足怪的。借用一个老掉牙的比喻罢。国民收入是一个“蛋糕”, 甲乙丙来分,甲分得多了,乙和丙分得自然少了。政府所得既多,企业和居民所得必然就少,凡事切己,自然格外敏感。这些年来企业和百姓关于减轻税负的呼声始终不断,良有以也。
表面上看,这似乎只是一个“蛋糕”如何分配的问题。税收的增加,只是政府在蛋糕的切分中获得的更多一点,而企业和居民所得更少一些。也就是说,蛋糕本身不变,只是政府从企业和居民部门那里切了一块,只是国民收入在政府部门与企业和居民部门之间的一种“收入转移”。问题真是如此简单么?当然不是!
不言而喻,对一件物品征税之后,其市场的均衡价格必然比没有征税时为高。需求定量说得明白,价格上升,需求量必然下降。这是说,因为征税所导致的价格的提高,使得这一物品的需求量下降了。从可观察的角度而言,就是与需求量同向运动的市场上的成交量下降了。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一些在征税之前存在的市场交易被取消了。因此很明显,当一件物品被征税之后,相比没有征税时,其市场规模萎缩了。
举一例罢。张三想要搬家,李四愿意提供搬家服务。张三清单上列出的所要搬运的东西,搬运的市场均衡价格为100元。张三对搬运东西的最高评价是110元,也就是说,他最多愿意为此次搬运支付110元;而李四的机会成本是90元,也就是说,干另外一个活,他可以得到90元。不难明白,张三和李四之间很容易达成交易,因为双方都将从获益。按照市场价格成交,张三可以获得10元的消费者剩余,而李四可以获得10元的生产者剩余,该项交易的总剩余是20元。
现在,假设政府出台一项政策,要对生产者也就是李四征收30元的税收。如果按照市场价格,李四纳税之后的所得是70元,低于其90元的机会成本,李四必然选择干另外的活;即便是按照张三的最高评价——张三为此次搬运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是110元,李四纳税之后的所得是80元,依然低于其90元的机会成本。因此,交易双方的交易必然无法成交,张三只能或者自己动手,或者取消搬家计划,而李四则没有从中获得收入。同样,如果政府对消费者即张三征税30元,其结果如出一辙。结论是,因为征税,一项原本可以成交的交易被取消了,张三和李四因此失去了各自的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总计20元。
上述的例子是一个简单的示范,真实世界的情形虽然远为复杂,但其本质是一样的,这里要指出的,是政府对谁——买者或者卖者征收税收并不重要,因为无论对谁征税,最终的结果是一样的:买者和卖者共同承担税收,两者的差别只是谁承担得更多一点而已。(这里涉及到一个税收归宿的问题,下文会详述)而最重要的一点是,因为税收导致的市场交易规模的萎缩,其对买卖双方造成的损失,大于政府从中获得收入。上述的例子示范的是一个夸张的状况:税收政策出台后,买卖双方却损失了20元的总剩余,而政府没有取得任何收入!因为税收的存在,直接使得交易取消了。
这正是税收问题的要害所在!税收使得政府状况变好——因为增加了收入,使得买者和卖者的情况变坏——因为减少了收入,这并不让人意外。让人意外的是,政府收入的增加与买卖者收入的减少并不是简单的转移和替换,而是有更大的代价:买者和卖者因为税收而导致的损失大于政府收入的增加。两者之间的差额,就是社会总剩余的损失,也就是所谓的“无谓损失”。说无谓,是因为没有谁得到,无论是政府还是买卖双方,利益就这样“人间蒸发”了。
然则什么因素决定税收所导致的“无谓损失”的大小?答案是供给和需求的价格弹性。不难明白,税收造成的“无谓损失”,是因为税改变了买卖双方的行为。税收提高了买者支付的价格,使得他们的消费少了;税收同时降低了卖者所获得的价格,因此他们的生产少了。双方的行为,导致了市场规模的萎缩。而价格弹性,衡量的正是买卖双方对价格的敏感程度。因此,供给和需求的价格弹性越大,税收导致的无谓损失也越大。
上回说过,在人类社会尤其是在现代社会,税收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人类处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量,选择了政府这一制度安排。而政府的存在,必然需要税收的支撑。但上述的分析已经清楚的表明,税收是代价的。其代价,并不仅仅在于钱从一个口袋到了另一个口袋,从企业和居民部门流向了政府部门过程中的费用支出,更重要的是,它造成了大量的“无谓损失”,造成了社会整体利益的巨大流失。于是,我们不得不面临着这样的局限条件:一方面税收不可避免,另一方面税收会造成“无谓损失”。在此情形下,人们所能做的理性选择显然只有一条:权衡收益和成本,将税收压制在最低水平。而由此追溯下去,必然涉及到政府的规模及其定位。“小政府、大社会”为什么值得追求?这里提供了一个税收上的答案。
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而有关企业税负改革的呼声还在继续。在连续N年税收收入高速增长之际,减税确乎已经到了值得为之三思的时候。这不仅仅是关乎居民和企业多收三五斗的问题,更关乎整体经济发展的战略考量。
20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