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为什么将钱存在钱庄?
(2010-06-29 16: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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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为什么将钱存在钱庄?
(钱庄与农民的选择)
华说
从这些年的舆论来看,住在城市里的居民似乎颇为牵挂生活在乡村的人们。“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农民的生存境遇,不时地被城里人提及和关注,为之心痛、忧虑并大声疾呼者甚众。这是事实。不过,当农产品诸如猪肉、蔬菜、绿豆的价格上升之时,大叫大嚷的依然城市的人们,因为他们“吃不起猪肉”、“喝不起绿豆汤”了。这也是事实。
这其实是不奇怪的。说得露骨一点,城市的人从未将农民视为和自己一样的人,即便是在为所谓的农民利益呼吁的时候。各种打着 “为了农民”旗号的言论的背后,隐隐然透着一种施与者的优越感。一位伟人说,“重要的问题在于教育农民。”一个是教育者,一个是被教育者,城市人论及农民的时候,也一向是这种口吻。
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长荡镇的农民成为最新需要“被教育”的人。因为他们不把钱存银行,而是存到了当地人称之为“钱庄”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于是乎有人忧国忧民了:“看着农民哆嗦着双手,从怀里面掏出褪色的手帕,打开一层又一层,把里面皱皱巴巴的钞票交进这个‘山寨银行’的窗口,再满怀期待地领到一本‘山寨存折’,却全然不知他们的血汗钱,或许就会因为一次‘山寨贷款’灰飞烟灭!”
然则农民为什么会这么做?原因非常简单:因为钱庄的利息比银行高。这些钱庄“承诺的一年期存款利率大都在5.6%~6.9%之间,是国家规定的银行存款利率的2至3倍,存款时间越长,利率越高,甚至有8%~9%的利率。而发放贷款的利率基本在15%~20%之间,是国家规定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3倍多。”利息的哪儿高就存在哪里,这显然是正常的行为。单从这个角度来看,农民的选择无疑是理性而正确的。
利息当然只是一个方面。对资金而言,安全是更加需要关注,放出去了收不回来就回血本无归。这就是所谓的风险了。那么,存进钱庄的钱,其风险性如何?首先从利息来看,其利率是国家规定的银行存款利率的2至3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超过银行基准利率4倍的利率不受法律保护。这样看,最起码,其利率水平是在法律保障范围之内的。其次,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是一种草根金融。它处于一种“熟人社会”之中。在熟人社会中,失信于人将无生存立足之地。这对钱庄是一种极大的约束。第三,更重要的,钱庄本身必然有着一套风险防范机制。譬如说,合作社有一个规定,想要从合作社贷款的话,必须要有三个老师、一个公务员做担保。射阳县是苏北平原上的一个国家级贫困县。毫无疑问,吃财政饭的教师和公务员是当地的高收入人群,而且工作稳定。而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以小额贷款为业务支柱,这样的担保是足够可靠的。
事实上,农民的选择充分考虑了风险的存在。从报道来看,合作社的操作流程相对规范,有合作社存折,上面有账号、资金流水记录等信息,和正规银行存折基本相同,还盖着“合作社储蓄专用章”的大红印章。而且村民的选择并不以利息为唯一选择。因为当地村民认为“经营得最大、看起来最正规”的一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其利息并不是最高的。显示着农民的选择考虑了风险的因素。农民并不傻。
从本质上来说,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是一种“草根金融”。既然出身草莽,自然不会像正规的金融机构那样实力雄厚,运作规范,而且往往游走于政策和监管的边缘。但它因为需求而自发形成,以市场为依规,有着极强的生命力。像其他“草根金融”一样,其所从事的,大抵是正规金融机构不能、不愿或者不屑开展的业务,然而切实地解决了民间的资金融通需求。“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事实不止一次地证明,“草根金融”的野蛮生长,不是通过所谓的“清理整顿”,所谓的指责和教育农民所能解决。无他,因为有切实的需求在!因势利导,明确其合法的身份,给予应有的生存空间,让其从地下转为地上,一方面可以大幅度地降低“草根金融”运作的交易费用;另一方面,对监管部门而言,也降低了监管费用。行文至此,看到一条消息说,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公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一直进行地下运行的准金融业务——第三方支付实施“招安”。不设数量限制,只要达到规定的条件,均可申请办理许可证,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是的,这才是走着正确的路。
201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