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的话题——从“汇源案”看反垄断
(2009-03-30 08:4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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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反垄断潜在竞争者汇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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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的话题
——从“汇源案”看反垄断
华说
话说商务部棒打鸳鸯之后,坊间流传着“汇源案”版的《不差钱》,读来令人发噱。且抄录如下:
部门:这个裁决有那么错吗?
汇源:没有。
部门:汇源有从此走向灭亡的可能吗?
汇源:没有。
部门:可口可乐气疯了吧?
汇源:没有。
部门:这个-可以-有。
汇源:这个真没有。
可口可乐与汇源的这段姻缘,从一开始便闹得满城风雨。相关的与不相关的,似乎人人都有话要说,评头论足一番而后快。及至商务部以家长之威,断然否决这桩亲事之后,再次引发轩然大波,网上网下吵得不可开交。相映成趣的,是身为事件主角的两位当事人反而“无语”,除了外交辞令式的声明。大抵是其间的纠葛和得失,“如鱼饮水,冷暖自知”,殊非外人所能明白。亦不足为外人道也。尤其是汇源,加上这一次,多年来三次欲嫁而未得,算得上是“红颜薄命”。然而事已至此,亦是无可奈何。其间的是非曲折,自己尚不愿说,外人又何必多此一嘴。不过在这一所谓的“反垄断第一案”中,商务部的一纸判决,涉及到一个有关垄断的话题,却似乎值得“说道说道”。
此番否决可口可乐收购汇源一案,商务部给出了三个理由:
其一、收购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可能利用其在碳酸软饮料市场的支配地位,搭售、捆绑销售果汁饮料,或者设定其他排他性的交易条件,收购行为限制果汁饮料市场竞争,导致消费者被迫接受更高价格、更少种类的产品。
其二、由于既有品牌对市场进入的限制作用,潜在竞争难以消除该等限制竞争效果。
其三、收购行为还挤压了国内中小型果汁企业生存空间,给中国果汁饮料市场竞争格局造成不良影响。
垄断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向来议论纷纭。不过总体而言,主流的意见,之所以要反对垄断,是因为垄断妨碍竞争。商务部给出的第一个理由,是可口可乐公司会将其在碳酸软饮料市场的支配地位,延伸至果汁饮料市场。换言之,这里的核心问题,其实是垄断者是否有能力将其垄断势力延伸至其他领域?愚以为,如果没有政府管制等外力强制,可能性是零。姑且不论可口可乐在碳酸软饮料市场没有达到垄断者的地位,即便是像公用事业这样号称“自然垄断”的行业,尚且不能将其垄断势力扩展至相关领域。以与生活息息相关的自来水、电力、煤气行业为例罢。在任何一个地方,这都是典型的垄断行业。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并没有因为要使用自来水公司的水,就必须安装自来水公司生产的水龙头;没有因为要使用电力公司的电,就必须安装电力公司提供的电灯;也没有因为要使用煤气公司的煤气,就必须安装煤气公司制造的煤气灶。实际上,在我们国家,许多的地方水电煤气公司属下都有自己的三产企业,也从事着上述产品的生产经营。但显然,其垄断势力并没有能够在这些产品市场上得到扩展。
在竞争激烈的饮料市场,可口可乐倘若想将其在碳酸软饮料市场的支配地位来延伸至于果汁饮料市场,基本属于“白日做梦”一类。如果其能够通过“搭售、捆绑销售果汁饮料,或者设定其他排他性的交易条件”达到目的,又何必需要收购汇源多此一举?此外,竞争者其实并不限于市场可见的企业,还包括那些随时可能进入的潜在竞争者。在进入门槛并不是很高的饮料市场,这样的潜在竞争者显然并不会少。而市场的价格,正是由竞争者和潜在竞争者共同决定的。因为一旦市场价格高于均衡价格,潜在竞争者就会进入市场,从而使得价格回落至均衡价格。
商务部的第二个理由认为由于品牌的存在,对潜在竞争者的进入造成了限制。问题是,一方面,品牌的产生和存在,既是竞争的结果,又是企业应对竞争的方法。在产品相差不多,质量相差无几的市场上,品牌是在竞争取得优胜的利器。如果说因为品牌的存在,对潜在竞争者的进入造成了难度,从而限制了竞争。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从此取消一切品牌!另一方面,任何行业的进入的都有门槛,都有成本,难道这种门槛和成本的存在就是限制竞争?事实胜于雄辩。倘若说品牌的存在,限制了潜在竞争者脱颖而出,那么,在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几乎一统天下的市场上,非常可乐的出现如何解释?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满眼是洋彩电的时代,国产彩电又是如何从无到有,并突出重围直至今天依然在市场占据主要角色?
第三个理由显然更为牵强。任何一个行业,总是有大企业,也有中小企业。大有大出路,小有小的活法。如果说大企业的存在,挤压了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那么,是不是所有的行业都不应该允许的大企业的出现?竞争的“优胜劣汰”作用如何发挥和实现?在不久之前出台的钢铁行业振兴计划细则中,明确提出要通过收购兼并,组建特大型的钢铁企业,力争国内前5大钢铁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达到45%以上。如果照第三个理由推论,此举岂不是会对“市场竞争格局造成不良影响”?
以愚之见,纯正的垄断其实只有两种,一种是以专利、技术诀窍、商业秘密等代表的知识产权所形成的垄断。不过这种垄断,其实是各国所大力提倡的,因为对赋予知识产权拥有者以垄断地位,有利于鼓励创新,是技术进步的源泉所在。而另一种是因为政府和法律管制所形成的垄断,现实中大量存在的垄断都属于这一类。但此类垄断,既出于政府之手,当然不在反垄断之列。因此,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各国宣称的所谓“反垄断”的事件,其实真不知道究竟是在反什么!
且让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罢。“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商务部此次拒绝可口可乐公司收购汇源一案,委实与所谓的“民族主义”,所谓的“政策转向”无关。其实更多的,是表现一种姿态,传递一个信号。近年来,中国企业在海外市场的并购行为屡屡受挫。最新的一例是中国五矿在澳大利亚收购矿业公司再次遭到否决。商务部此举,无非是提醒外界知所适从,不要一味对中国企业的收购行为横加阻挠,否则,中国也不会放弃“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的机会。因此,这一判决依然是出于利益的考量,是另一层面的利益博弈。
2009/3/28